這是不是官官相護 加雙重標準 ? 黃帝穎 三度告馬財產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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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

阿扁救我.jpg

黃帝穎 三度告馬財產不明

律師黃帝穎認為前行政院長陳冲曾對外說「總統告訴他每個月至少捐一半的薪水」,但根據監察院申報財產資料,馬英九每月平均可存四十八萬元,黃帝穎認為馬每月有二十四萬元財產來源不明,兩度向特偵組告發馬英九涉嫌財產來源不明罪均被簽結;黃帝穎昨改向台北地檢署告發馬英九。

被特偵組簽結 改向北檢告發
北檢表示,已收到案件,將由檢察官依法偵辦。黃帝穎從去年到今年間,兩度向特偵組告發馬英九涉犯財產來源不明罪,認為特偵組認定「陳冲當時是憑印象亂說話」率然簽結,未履行法定調查義務,有包庇馬英九之嫌,與偵辦林益世案的標準不同。

黃帝穎認為,馬總統是否涉犯財產來源不明罪,檢方應要再查。

黃帝穎說,以馬英九案及林益世案比較,林益世涉犯財產來源不明罪,可以獨立成罪,不須以貪污為前提,但特偵組簽結馬英九案的理由卻表示,馬總統在「夢想家案」沒有涉及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不須再查財產來源不明,此舉有為馬英九「限縮法律解釋」之嫌,形成雙重標準。

感言 :

如果是以當初  檢驗  阿扁 的標準 , 來  檢視  馬英九 , 個人覺得  馬先生   根本禁不起考驗

難怪 拼了老命也要 選上 黨主席 , 權力一把抓 才是  最好的  護身符 啊

大家認為 ?
本帖最後由 creanking_1118 於 2013-7-18 17:13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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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人 怎麼動不動就要 一決雌雄 , 一決勝負 , 打打殺殺 , 動刀動槍 , 一點文化都沒有 , 老共都沒把它的人民教育好啊

已有(23)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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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23 發表於 2013-7-18 12:34
當然官.官相護 囉!

法院誰開得 ,全台灣都知道~

只能等 水母馬 任期到才有可能告成功..

無奈
autounion 發表於 2013-7-18 12:38
馬英九的財產本來就禁不起檢驗
前幾次市長選舉完之後存款就暴增一兩千萬
選舉補助款都是先放進自己帳戶...再捐出去
更不要說捐助單位都是馬英九的妻子、親信所主持的基金會
平常捐款都用特別費、國務機要費來捐
還敢說捐款大於"收入"?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 ... e/20061122/3050068/

如果左邊口袋放進右邊口袋就叫捐款
那台灣應該是沒有貪汙犯吧?
creanking_1118 發表於 2013-7-18 12:40
st23 發表於 2013-7-18 12:34
當然官.官相護 囉!

法院誰開得 ,全台灣都知道~

等 馬下台

還得是 別的 黨 上台

才有機會 清算  馬 吧

如果是  自己人 上台

那一切都  河蟹 了
creanking_1118 發表於 2013-7-18 12:43
autounion 發表於 2013-7-18 12:38
馬英九的財產本來就禁不起檢驗
前幾次市長選舉完之後存款就暴增一兩千萬
選舉補助款都是先放進自己帳戶... ...

的確如此

把清廉掛的嘴邊的人

就是  嘴上 清廉 而已

像嘴炮一樣

射出去就沒了

嘴炮.gif
xxxxxquest 發表於 2013-7-18 13:09
黃帝穎律師(這名字是..)怎麼可以這樣懷疑我們尊貴的馬19
你難道不知道清廉是馬19的生命嗎
可是經過宋朝大水庫的洗湅
經過法院自由的心證
等一下我們多愁善感的馬19又要哽咽了
OAmonkey 發表於 2013-7-18 16:21
一定要趁現在把權力都攬再身上
不然到時候下台就要被清算了阿~
susi 發表於 2013-7-18 18:32
馬當台北市市長時就已顯示他矯情了
老師怎麼講台灣人就是不聽
這下可好了尾大不掉
只好吞下去
武侯 發表於 2013-7-18 18:39
告的成!?
只要約談陳沖時...
陳:阿..我亂說的...
或是
陳:阿..我記錯了...
787-8 發表於 2013-7-18 20:00
普丁獲"孔子和平獎",遭轟 鬧劇一場!!

簡直是銀河系 最大笑話

普丁將 白絲帶 看成 保險套
騜 將 選民 用完即丟,如同 保險套

英九.普丁 說明了在 台灣 清廉最廉價的政治騙術!!!如同 保險套,用完即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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