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ws.sina.com.cn/s/2013-08-01/102127831989.shtml
視力殘疾男子強奸未滿15歲少女獲刑
本報訊 (記者劉曉星 實習生許燁)不到15歲的小雯(化名)被網友叫去玩,卻在酒後遭強奸。原來,網友竟以小雯是處
女為噱頭,與強奸者達成“交易”,助其“破處”。日前,強奸小雯的37歲視力殘疾男子吳海其終審獲刑四年六個月。
去年5月16日21時30分許,小雯和一名在QQ上認識的朋友“小鄭”一起去蹦迪,並被勸飲了幾杯酒。暈乎乎的她被帶到旅館房間睡覺。
醒來時發現一起跳舞的吳海其睡在了她旁邊,欲行不軌。小雯拒絕後,吳海其叫來另一名男子幫忙,將小雯強奸。
據吳海其的供述,是小鄭和另一名朋友陳某“建議”他和小雯發生關系的。小鄭他們說倘若如願給小雯“開處”,吳海其要支付5000元。在遭到小雯反抗後,陳某還幫忙制服。花都法院認為,吳海其的行為已構成強奸罪。由於小雯是未成年人,酌情從重處罰,吳海其是盲人,可從輕處罰,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判後,吳海其不服上訴,稱自己是嫖娼,此案因嫖資糾紛引起,且沒有成功。近日,廣州中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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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姦未成年 應該判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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