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雄】6旬醫援交54個少女 判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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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11061 2013-8-20 12:56:20 發表於 國內焦點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6 1192
醫生是救人的,怎麼害人了,而且害了54個少女。
這是不是價值觀的錯亂?現在台灣錯亂的事件太多了。
就拿大埔事件而言,945戶要拆,4戶拒拆,結果,來了很多外地人和學生,站在4戶的立場大鬧,完全無視945戶的利益,這是什麽樣的民主?敢吵敢鬧就變成有理了?這不是錯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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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旬醫援交54個少女 判17年

【聯合報╱記者歐陽良盈/高雄報導】
2013.08.20 03:09 am

高市6旬醫師與數十名少女援交,年紀最輕才13歲,檢方日前清查被害少女共54人,追加起訴,高雄地院將刑期最重的王姓醫師再加碼,改判17年徒刑。

據了解,王嫌等3人惡行曝光後,不少家屬認為王嫌等人年紀足以當少女的祖父,卻利用金錢誘惑,影響被害人身心發展,怒喊應該「讓他們關到死」。

101年6月檢方以王嫌等3人涉與14名少女援交為由起訴他們,後來王嫌、林嫌和陳嫌被判刑,發監執行。服刑期間,又有被害少女報案,檢警清查,發現被害人數竟多達54人,決定再向法院追訴3人刑責。

檢警指出,這個買春集團包括王姓、陳姓醫師和林姓藥商;69歲王姓醫師和68歲陳姓醫師,2人曾在高雄市民生醫院共事,與63歲林姓藥商業務共組「買春集團」,專挑未成年下手,每次依猥褻程度付500元到1萬元不等。

陳嫌和林嫌坦承犯案,王嫌辯稱自己有性功能障礙,帶少女到汽車旅館只是要看她們洗澡。

法官認為王嫌說詞反覆且無悔意,依違反與未成年男女性交猥褻等罪將他定罪,一審判15年2個月,二審加碼判16年6個月。檢方追訴後重審,高雄地院日前審結,判王嫌17年徒刑,陳嫌6年,林嫌7年。全案可再上訴。

【2013/08/20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6旬醫援交54個少女 判17年 | 情慾犯罪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8107613.shtml#ixzz2cTsCkK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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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6)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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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1129 發表於 2013-8-20 13:31
或許老當益壯
但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阿!!!
在老還是要罰的
qd11061 發表於 2013-8-20 13:53

民進黨立委邱志偉還敢說自己是台獨嗎?

meeting1129 發表於 2013-8-20 13:31
或許老當益壯
但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阿!!!
在老還是要罰的

應該重重的處罰這個老色狼..........
anya108 發表於 2013-8-20 14:09
這幾個少女心態也有問題吧
和快要可以當阿公的人援交,不是被迷姦
家長也有責任
ken_one 發表於 2013-8-20 14:53
阿公有錢有閒
重點是又有體力!!
at01058586 發表於 2013-8-20 15:34
花錢應該還OK吧,但不要低於十八歲不然會觸法
qd11061 發表於 2013-8-21 11:29
at01058586 發表於 2013-8-20 15:34
花錢應該還OK吧,但不要低於十八歲不然會觸法

月經男對這種情色新聞很有興趣的
經常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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