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埔青年 我家沒被拆 但我也反劉政鴻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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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stav350 2013-8-24 13:57:07 發表於 國內焦點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5 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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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青年的心聲......
【我是大埔青年
我家沒被拆
但我也反劉政鴻暴政!】

文/Jerry(交大學生、大埔本地人)

劉政鴻、地方民代和大埔里長鄭文進,最近動作頻頻,常在說,「大埔居民都支持大埔強拆,反對的都是外地人!」,但請你們聽清楚:我是土生土長的大埔人、我家沒被強拆,但我也反對劉政鴻暴政!

民意不是你們說了算!

張藥局是我從小每天回家會經過的地方,媽媽都會去跟他們買藥。上了大學,每次從新竹回來,經過那個路口,就知道:「到家了」。直到上個月在電視上看見熟悉的路口、強拆的畫面,再次返家時,只剩一條畸形的斑馬線。心裡覺得空空的,也感到莫大的憤怒。

我無法理解劉政鴻你到底在想什麼?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居住權及財產權你到底懂不懂? 一句「依法行政」就這樣亂搞、有這種霸道的縣長,苗栗到底是隸屬台灣還是中國?你怎麼可以這樣惡搞我的家鄉?

這個暑假,是我第一次參加社運。在此之前,我從來沒想過自己有一天會踏上街頭,更沒想過,自己的家鄉,會成為我的第一個「街頭」。

我和朋友一起守護黃家的稻田、我們到縣政府去砸蛋抗議,只是想簡單地表達一個心聲:

我能理解苗栗的長輩一直覺得苗栗很落後、苗栗要發展,所以期待這塊土地盡速開發,能讓子弟回來工作,而非流落他鄉。但「開發」的同時,更應顧及正當性、公益性、和必要性。

而大埔的開發案,根本不符公益、也沒有必要。我們不應該踐踏他人的血汗來求發展,更不應該犧牲我們下一代人的未來,換取少數人的私利。

我要再次告訴劉政鴻:

不只外地人,苗栗人、大埔本地人,也反對你的暴政!

8/16,有1000名苗栗人走上街頭,創下苗栗史上紀錄,將縣府路佔滿。

TVBS的民調,顯示有52%的苗栗人不滿你對大埔的處理方式,僅18%支持。

大埔900戶的同意戶中,也有許多人根本不是積極支持,而是「被迫同意」、流離失所。

請你正視這個事實。不要再和你的樁腳操弄假對立、綁架「苗栗人」的民意!

那天聽你說,你的施政理念之一是:「留道德給子孫」
,我笑了。拜託,我只想你留一點給自己。



從 國光石化,到今日的 大埔事件,車輪黨縣市長、議員們,一直靠營造外地人阻撓本地發展的氛圍,餵還不甚了解真相的民眾 吃屎,汙衊真正 關心台灣自然環境、土地正義 的聲音!!!

這種手法,噁心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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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25)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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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ngn 發表於 2013-8-24 14:01
這位 有為青年

真正講出  台灣人  的心聲

政黨 應該是為了 人民 幸福 而努力

而不是為了  政黨私利 , 個人利益  而 犧牲 別人的  權益

這樣的 政黨 , 這樣的官員

應遭受  百姓的 唾棄

應該罷免之
poiu8989 發表於 2013-8-24 14:12
ssngn 發表於 2013-8-24 14:01
這位 有為青年

真正講出  台灣人  的心聲

抗議強拆大埔 TVBS民調:僅22%不支持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823/260838.htm
elantra_no1 發表於 2013-8-24 14:18
KMT長期操弄汙名化政治,用烏賊戰從中取利.

自由現代公民應主動參與公共議題,而不是靠媒體餵食,如此才不會誤人誤己.
HFS12345 發表於 2013-8-24 15:44
馬丁‧尼莫拉牧師說過:

起初他們追殺共產主義者,
我沒有說話
——因為我不是共產主義者;

接著他們追殺猶太人,
我沒有說話
——因為我不是猶太人;

後來他們追殺工會成員,
我沒有說話
——因為我不是工會成員;

此後他們追殺天主教徒,
我沒有說話
——因為我是新教教徒;

最後他們奔我而來,
卻再也沒有人站出來為我說話了。



這個道理,這個大埔青年才懂。

很多人不知道這個道理,無論有無其他居心還會出來說風涼話。

可能都是吃了國民黨好處的吧。
本帖最後由 HFS12345 於 2013-8-24 15:45 編輯

miaomi 發表於 2013-8-24 17:28
基本法源 是來自土地徵收條例
http://land.hccg.gov.tw/others/law/law041p.htm

國家因公益需要,興辦下列各款事業,得徵收私有土地......
一、國防事業。
二、交通事業。
三、公用事業。
四、水利事業。
五、公共衛生及環境保護事業。
六、政府機關、地方自治機關及其他公共建築。
七、教育、學術及文化事業。
八、社會福利事業。
九、國營事業。
十、其他依法得徵收土地之事業。

..................第10項就讓人看不懂了。
地方政府為何凌駕中央!?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A4%A7%E5%9F%94%E4%BA%8B%E4%BB%B6

肇因群創光電在2008年4月正式向政府申請增地計劃擴建新廠房,開發案並獲通過。
苗栗縣政府按行政院的函件,將位於苗栗縣竹南鎮的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開發範圍擴大。
2010年3月群創光電和奇美電子合併之後,公開對社會說明已經沒有蓋新廠房之土地需求[1],
國科會也澄清徵地與科學園區無關[2],苗栗縣政府依舊進行徵收計畫。

只要有眼睛的人都知道環節出現在這裡。
農民跟百姓沒分到利益大頭,之後廠商進駐對當地民生繁榮也有限度。
唯有土地轉賣利益,也就是地主、縣府、廠商。是三大共利結構

奇怪的是,這些社運團體,或是號稱本地人的大埔青年。不去找利益結構抗爭,卻跑到台北靜坐??
是為了出名、出奇招還是為了解決問題!?


http://n.yam.com/hakkatv/life/20130705/20130705596724.html
www.taiwan921.lib.ntu.edu.tw/AGEN/​AG007UPC755.pdf

時任行政院長 吳敦義(99.08.17):「住宅的部分,原地來保留,但是農地的部分,把它集中來規畫。」
3年前,當時的行政院長吳敦義,在各界反彈聲浪中,親自出面與苗栗竹南大埔反對拆遷居民協調,
並且承諾原屋原地保留,劃地還農。
在那一年的年底,內政部營建署第746次都市計畫委員會,依照劃地還農的承諾,通過全數保留的決議,
不料隔年5月,苗栗縣政府在第755次的內政部都委會中,推翻前次決議
認為從規畫的完整角度,彭秀春和朱樹的房屋在道路要衝,柯成福只有一半房屋所有權,都必須拆除,
而由於農地集中劃設,黃福記的農地被劃分到1公里外,都不符原來居民的期待,
多次北上陳情都沒有結果,大埔事件的爭端再度開啟。

內政部營建署755會議紀錄(100.05.10)說,江宜樺當時是主委但是開會時候不在??
出席委員要看簽到簿,網站上沒有??
主席簡太郎直接沒有遵照院長指示"屋原地保留",只遵守"農地集中劃設"??

你要拆中央政府(行政院、內政部...etc)因為苗栗地方政府強拆民房!?
按照這思維之前怪手破壞農地時,大埔鄉親就應該去強拆苗栗縣政府,為何冤親債主牽拖這麼遠!?



當議題模糊,主兇隱蔽,主事者各有目的的情況下,
身為一般沒利害關係的民眾,除了對政府加深失望感、對職業社運人士感到不恥。
剩下的就是對媒體從業人員感到頭痛。


好好先生 發表於 2013-8-24 18:24
人如果做錯了事,道歉,賠償也許你會贏得掌聲,可是人一旦做錯了事,不但硬拗還強詞奪理,這個人大家會唾棄他,恥笑他,苗栗縣長劉政鴻就是這種人,做錯了事不但硬拗強詞奪理,而且還謊話連篇,今天這位人埔的年青人站出來了,我到想看看縣長你還有没有別的說詞
飛行流浪 發表於 2013-8-24 21:42
無論該不該拆~ 強拆就是暴權

官真的這麼大? 在鏡頭哭幾次 上總統府幾次人民就該允許你的強拆霸權嗎?

真以為台灣是中國? 吃你那一套?
拜拜 發表於 2013-8-24 22:28
......
第十條 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

第二十三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第一百零八條 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省縣執行之:
......
十二 土地法。
......
十四 公用徵收。
......
前項各款,省於不牴觸國家法律內,得制定單行法規。

第一百四十三條 中華民國領土內之土地屬於國民全體。人民依法取得之土地所有權,應受法律之保障與限制。私有土地應照價納稅,政府並得照價收買。
附著於土地之礦,及經濟上可供公眾利用之天然力,屬於國家所有,不因人民取得土地所有權而受影響。
土地價值非因施以勞力資本而增加者,應由國家徵收土地增值稅,歸人民共享之。
國家對於土地之分配與整理,應以扶植自耕農及自行使用土地人為原則,並規定其適當經營之面積。

第一百四十五條 國家對於私人財富及私營事業,認為有妨害國計民生之平衡發展者,應以法律限制之。
  


以上不啦不啦一堆
光光只是用
我無法理解劉政鴻你到底在想什麼?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居住權及財產權你到底懂不懂?
是不足以佔理的
中華民國憲法沒有想像的這麼簡單
不僅形成的時間晚而且寫它的是鼎鼎大名的"雜拌王"
有什麼漏洞差不多都堵上了
與其假裝自己很有學問不如用小蝦米對大鯨魚的策略
這樣比較能獲得支持
畢竟窮人還是絕佔大多數的
zxc664915 發表於 2013-8-24 22:46
我是苗栗人~
我反對大埔開發案!!
劉政鴻是錯的~
嚴重懷疑官商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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