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小弟租了一間套房,簽約接洽的是房仲(管理公司),因為這棟大樓是新建的,所以當初簽約時房仲有說七月第四台就
能正常收看,結果七月到了還是不能看第四台,向房仲反應後房仲又改為第四台公司那邊還在跑流程所以時間不一定,到現在快九月
了依然不能看,一直反應到現在房仲都說是第四台公司與房東的問題,甚至還留電話給房客要房客自己打去催問第四台業者,很誇
張!好玩的是打給業者那邊詢問後,業者盡然回答要房客去問房東.............也有其他房客向房仲提出退費要求(房租裡有包含第四台費
用),房仲也以錢是被第四台業者收走不是他們賺為由不退費,可是我們是跟房仲簽約的,房仲卻一直要我們去找業者,目前最新說
法是房東要與業者解約可是違約金太高,直到現在房仲、房東還在拖時間遲不給個承諾.......合約上第四台也有白紙黑字約定,但合約
上所有的條文都對房仲、房東有利的,提前解約又要被扣押金,很怕房仲、房東一直拖拖過這一年的約,11月又要繳下半年的房租
了,真的很煩惱.....小弟目前有在蒐證,這樣該如何自保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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