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排強酸毀紅樹林 昇鴻科技:這又不是什麼大事!

   
Marmara 發表於 2013-9-17 15:22:38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74 95646
sam9898q 發表於 2013-9-19 07:44
請他下去游泳一下吧!!
順便喝一下.....
j52348 發表於 2013-9-19 08:15
台灣的罰則太輕  給業者很多機會  反正罰不怕
胖達人在香港的罰金是台灣的10倍

像這種汙染環境的  應該罰金就是千萬起跳  反正政府缺錢
多設人力找業者開刀才是  
kangsau 發表於 2013-9-19 11:37
應該把這種無良又飾詞狡辯的公司給消滅掉,只為了自己賺錢,卻把毒液撒向江河海洋,做麵包就有摻香精以求致富的伎倆,做飲品就有加起雲劑以增賣相的勾當,這不是荼毒生態那什麼叫做生態殺手,好一副馬英九的嘴臉。
iamhupahupa 發表於 2013-9-19 12:17
BP漏油賠了多少?

這種只讓他陪個一百兩百萬絕對不夠
操家滅族只是剛好
smappless 發表於 2013-9-19 12:36
這已經形同殺人般嚴重 抓去關才是 罰款不痛不癢
fd1266 發表於 2013-9-19 12:52
有錢才重要  良心那是什東東??
自私的人  tw法律太善良了

那麼喜歡國外 什麼都要學  怎麼不學專精一點
去看看國外的法律  什麼叫人權
以tw的標準來看  國外那個叫沒人權
tw這個叫隨便
cardmahoya 發表於 2013-9-19 13:15
嗯~跟把你活活打死來比,當然不是什麼大事,但你要讓我把你活活打死嗎?

果然滿腦都是錢,什麼都不管了,真不知你滿身的罪孽要用什麼來還?
gt971100 發表於 2013-9-19 13:48
天阿!! 怎麼會有這種人 做錯事還理直氣壯的
orange982630 發表於 2013-9-19 13:59
不是甚麼大事?
每天叫他妻.小.父.母 早晨喝1杯就好  
Honey熊熊 發表於 2013-9-19 14:09
何謂不是什麼大事,幹了這種傷天害理、天理難容的惡行,
還厚顏無恥且強詞奪理,你們這家公司是當民眾低能還是腦殘,
那既然不是大事,那你這位獐頭鼠目的猥瑣臉老總肯定認為是小事,
那何不一開始把強酸帶回家當白開水飲用,泡茶、泡麵、或料理都別有一番滋味,
幹!! 別說吃下肚啦!! 你老兄把強酸及強鹼拿去洗頭沖澡看看,我看你他媽的能活多久,
人間就是有你們這些敗類和廢渣的荼毒,才會導致社會有如此多的痛苦與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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