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政府推「以房養老」政策,遲遲等不到老年人。第二階段公告昨天滿月,仍然沒有老人提出申請。由於卡在「法定繼承人」的資格限制,衛福部正考慮解套方式,未來若同一戶夫妻配偶都是老人,將同意加入以房養老方案。 政府推「以房養老」政策,遲遲等不到老年人。第二階段公告昨天滿月,仍然沒有老人提出申請。(圖/好房資料中心) 另外,衛福部目前也在考慮,第二階段以房養老方案公告屆滿後,將進行檢討,現行申請門檻以低收入戶標準的一點五倍,擬再調高,最高調到低收入戶的二倍,以符合政策的需要。 衛福部政次曾中明表示,第二階段公告,若無人申請,衛福部將檢討資格及限制門檻。 社會及家庭署表示,多數老人在電話諮詢過程,最關切的仍是民法所規範的「法定繼承人」問題,有些晚輩可能從未照顧老人,但老人繼承問題,卻又無法排除他們。 相關官員透露,未來同一戶兩位老人配偶,只要有一人申請,即使申請人死亡,配偶為繼承人,在權宜作法上,只要扣除申請人已領取的每月「類年金」部分,即可繼續以房養老。相關權宜作法,社家署將再請精算師做精算。 社家署副署長陳素春說,以房養老方案,第一次受理申請是從五月一日到七月卅一日,期間雖有一百九十四位以電話諮詢,但提出申請者掛零;社家署考量長輩需求,於八月廿日再辦理第二次公告,屆期為九月卅日。 陳素春說,為促成老人申請,衛福部將再輔導,並檢討「法定繼承人」的資格限制是否放寬,很快會有答案。 現行衛福部所公告資格條件,申請者需無民法所定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養子女、孫子女)、父母、養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等。抵押物則以不超過中低收入戶的標準。 陳素春表示,衛福部已爭取到三個年度的公彩盈餘金共九千四百萬,做為籌辦以房養老開辦經費,未來資格限制若調整,將再考量財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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