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的時候想說過年放假時間跟朋友4個人一起出去玩
顧及家中有貓無人可雇所以只能找可帶寵物入房的旅館民宿
網路上搜尋許久之後找到月牙莊民宿
去電後詢問到2/2有只剩一間日式套房2/3有日式套房+歐式套房
但2/2可以採用加床的方式
當時報價給我報價是4200*1房
寵物入住500/天
加床800/床
所以這樣價格應該是
2/2=4200*1R+500+800+800
2/3=4200*2R+500
共15200.-應該無誤要我們下定2000元就可以了
電話跟月牙莊確認好之後
繼續翻了翻其他網誌的評價後發現
歐式跟日式的價格並不一樣!
只好再去電話確認
結果發現歐式套房價格是5520才對!(這還要我打電話過去他們才說)
所以價格補差價變成16520.-
想想難得過年就不要管那麼多就去匯款下定了
結果今年月初的時候他們來電我手機
說不是要我們付訂金
而是要我們付款全額
被我第一時間拒絕告知跟當初說好的不一樣
我當初跟他們說好的是到現場把所有款項付清而不是提前匯款
在我堅持之下他們好不容易同意現場付清
然則就在剛剛1/22下午
他們來電告知他們的加床費不是當初說好的800而是1000.-
變成要再加200*2=400元
這樣子我當然非常的不爽
當初說好多少錢就是多少錢
怎能你一通電話價格說改就改?
我訂金付假的嗎?
那到現場你是不是跟我說加床費其實是2000我也得照單全收?
如果我不接受就放爛給我死?
我嚴正拒絕並堅持加床費800就是800不應該亂給我改價格
如果不行那請對方退訂我就不去住了
請他們員工回去問他們老闆該如何處理
最後他們處理的方式就是
問我戶頭要退我訂金
除了非常不好意思之外他們也沒有表示任何其他意思
我確實是認為業主有權利自己選擇接客的權力
但是當初要我付訂金的意義到底在哪我還真搞不清楚了
12/17-1/22這期間超過了一個月
就在過年前只剩一個禮拜多的時間來搞我這種飛機說真的我認為非常惡劣
都已經1/22了我這時間要去哪邊生出來個可以帶寵物入房的飯店?
我早已經跟南投那邊約好的餐飯店跟朋友們要怎生解釋?
我非常的後悔12月份要不是太忙
當初真該跟他們白紙黑字用傳真把合約簽好
勸戒有要去該民宿的旅客跟他們訂房真的要把訂房合約等白紙黑字寫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