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傭兵的戰爭》第六十二章 見義勇為
那個軍人看起來不想搭理高揚,絲毫沒有回答高揚問題的意思,彈高揚不想就此放棄,他等了片刻之後,訕訕的道:“那什麼,你想去哪兒啊。”
軍人把頭扭到了一邊,還是不搭理高揚,如果高揚識趣的話,最好閉嘴就此轉身離開,可高揚這時真的是鬼迷心竅了,他打算不問出個所以然來不罷休。
又等了一會兒之後,高揚低聲道:“你是不是殺人了?”
一直不肯搭理高揚的軍人猛然扭過頭來,死死的盯著高揚,但從他的眼神里高揚能看出來,他沒有想動手。
猶豫了好久,高揚低聲道:“我猜剛才那兩個人是你的戰友吧?其實很明顯,也用不著怎麼猜就能看出來,他們不想把你帶走,所以裝作看不到,所以我想你就算殺人了,也是情有可原的。”
那個軍人終于不再保持沉默了,左右看了一眼,沒發現有人後,也是低聲道:“你想幹什麼?”
高揚苦笑了一聲,道:“放心好了,我不是打算向警察告發你,我只是想知道你到底幹了什麼,說到底我只是非常好奇,你犯了什麼案子,能讓注重紀律的部隊上的人都肯放過你。”
軍人沉默了片刻後,沉聲道:“雖然我不想知道你到底想幹什麼,但我勸你最好閉嘴。”
高揚聳了聳肩,道:“別多心啊,我真的沒有什麼惡意,我只是想知道如果你犯的案子情有可原的話,或許我可以幫你一把,就你這樣,就算你的戰友沒有指認你,你下了火車也跑步不了多遠,而我幫你的話,你逃跑成功的幾率會大很多。”
沒人想死,如果那個軍人一心求死的話,剛才見到他的戰友時就已經站出來了,高揚的話讓他很動心,可是一個陌生人無緣無故的說出要幫助自己,這種事情沒幾個人會相信。
那個軍人盯著高揚看了很久之後,低聲道:“你是什麼人?到底想幹什麼?你既然知道我是個軍人,就該知道我寧可被槍斃,也絕不會跟一些人渣打任何交道,你最好告訴我你的用意。”
高揚思索了很久之後,終于下定了決心,他決定賭上一把。
“我真的只是想幫你,因為如果你殺的人該殺,那就不該被槍斃,至于我為什麼會想幫你,這個問題很簡單,因為我也殺人了,而且我殺了七個!”
聽到高揚自稱殺了七個人,那個軍人的眼神一下子犀利了很多,但他沒有說話,因為他知道高揚會接著說下去的。
“我也認為我殺的人該死,因為他們都是人渣,一個以皮包公司為掩護,實際上是放高利貸的家伙借給了我爸五十萬塊錢,然後我爸還錢的時候,他沒有把欠條給我爸,然後他再拿著欠條出現,要我爸還他一百多萬,其實這不是他該死最主要的原因,我之所以會殺了他和他的手下,是因為他們不該闖入我的家里,當著我的面打了我爸和我媽。”
高揚說完之後,靜靜的看著那個軍人,一臉平靜的道:“我殺的人和他的手下不知道讓多少人家破人亡,所以殺了他們,我不但不內疚,還覺得有股替天行道的感覺,只是我終究還是得跑,否則我就得給那些人渣陪葬,現在,我就正在逃亡的路上,而這也是我想幫你的原因,坦白說吧,我現在就是害怕,想到你跟我的情況差不多,我就想找個同伴而已。”
那個軍人一臉冷峻的道:“我怎麼知道是說的是真的還是假的?如果你才是那個罪大惡極的人呢?”
高揚聳了聳肩,道:“你看看新聞就知道了,估計我這事兒得挺轟動的吧。”
那個軍人搖了搖頭,道:“我認為你應該是在吹牛,因為我不相信如果你真的殺了人,會跟我這麼一個陌生人說這些,你看起來不像是那種白癡。”
高揚正色道:“你最好相信,因為我說的都是真的,而我之所以肯冒險說出這些,也不妨把實話告訴你,我要跑路去非洲,我要當個雇傭兵去,而你是個軍人,如果你聽了我的話,覺得我不該被警察抓去槍斃的話,我希望你能跟我一起去,與其留在國內等死,就算一時沒有被抓也要提心吊膽的生活,真的不如跟我去拼一把,順便跟你說一聲,我有辦法出國,帶上你應該問題也不大。”
聽到高揚的話之後,那個軍人的眼神亮了起來,猶豫了很久之後,他終于點了點頭,道:“我會看看新聞的,如果真的如你所說,我至少不會告發你。”
高揚擺了擺手,道:“現在,是不是該輪到你說說了。”
那個軍人道:“你說的沒錯,我殺人了,沒你多,我只殺了三個,不過,這好像是我國建軍以來,第一次有部隊正在進行軍事演習的時候,一個士兵跑去殺了三個老百姓的,所以你剛才也看到了,不管是我們的部隊還是警察,他們都想把我抓回去接受審判,可是我不想被他們抓住,就算要被槍斃,那也得是我在我們的部隊上槍子兒才行。”
高揚不解的道:“為什麼?你為什麼會這麼做?”
那個軍人的臉色立刻黑了下來,一臉怒火的道:“還能為啥,脾氣暴唄,這次軍事演習的區域在一個大山溝里,我在獨自執行偵查任務,結果,結果就看見一個混蛋,正在強見一個只有十四五歲的小姑娘,這種事兒正好叫我碰上了,我能不管嗎?只不過我下手狠了點,一下子把那個混蛋給幹掉了。”
高揚聽得目瞪口呆,道:“這也行?這也太巧了吧?你怎麼殺的人?難道你開槍了?”
那個軍人一臉不屑的道:“開槍?殺個渣子還用開槍?空手就夠了。”
高揚撓了撓頭,道:“那你跑什麼?我覺得這事兒應該是見義勇為才對啊,你為什麼要跑呢?就算你殺了人,可那也是見義勇為啊,就算有錯也沒啥大事兒吧?”
高揚知道他自己的思維方式還停留在利比亞戰爭中的狀態,所以覺得殺個人沒什麼大不了的,可高揚仔細想了又想,也覺得就算是在安定的國內,一個軍人見義勇為殺了一個正在實施強健的罪犯,那也算不上什麼大事啊。
那個軍人似乎接受了高揚的好意,看著高揚不解的眼神,長嘆了口氣,苦笑道:“我把那小姑娘送回村里,她見了家里人之後,死活不承認被強見了,小姑娘嘛,這我也能理解,沒多說啥,就想回部隊領處分去了,結果我多留了個心眼,還是問了問小姑娘家為什麼不敢報警和替我作證,你猜怎麼著?這一打聽才知道,我殺的那個混蛋和小姑娘是一個村的,而且呢,是村里的一霸。”
高揚皺著眉頭,攤開了雙手,道:“就算是這樣,可事實總能查清楚的啊,你也不至于要跑路吧?”
那個軍人無奈的道:“你倒是聽我說完啊,我打死的那混蛋還有一個兄弟和老爸,這一家子沒一個好東西,小姑娘不敢替我作證,怕受到報復,我一聽這個,也認了,心想著先回部隊再說,結果我打死那混蛋的兄弟和老爸帶人把我圍住了,還他娘下死手想把我打死在哪兒,我一看這個,索性一不做二不休,當著上百口子人的面,把那一家剩下的兩個混蛋也給宰了,你說,這麼一來,我還能活嗎?”
高揚嘬著牙花子,一直搖頭道:“這下可是真麻煩了,真真兒的麻煩了,你說你一個當兵的,眾目睽睽之下殺了兩個人,不管有理沒理,這事兒,不好說啊,不過我還是覺得你後來殺人算是正當防衛吧?部隊上應該不會重判你吧?”
那個軍人低下了頭,沉默了一會兒後搖頭道:“後來打死的那兩個,都已經躺地上動不了,我還上去一人給了一腳跺死了,當時也不知道咋回事兒,就想弄死那兩個王八蛋,嗨,雖然我不是很懂法律,不過我覺得這超出了正當防衛的范圍了吧?”
高揚仔細琢磨了一下,還是搖頭道:“我覺得吧,你這事兒沒準兒有轉機呢,你們部隊上的領導,總不能眼看著你這個英雄流血又流淚吧?”
那個軍人重重嘆了口氣,道:“我給我們部隊抹黑了啊,不管怎麼說,我犯的案子影響都太惡劣了,我本來就給我們部隊丟臉了,要是我再讓警察抓到,那我們部隊的臉可往哪兒放,我殺了人當時距跑了,可是跑了以後吧,又覺得這麼干不對,于是就想自己回部隊接受處理,不過在那之前,我想回家看看我家里人,出來當兵快三年了,一次家都沒回過。”
高揚笑了笑,道:“咱們情況差不多,實話告訴你吧,我在非洲待了三年,前兩天回來,結果一回來就犯了個大案子,不過我比你強的地方是我已經見過我家里人了,你還沒見到呢,對了,你叫什麼名字?”
“告訴你也無所謂,我叫李金方,金子的金,方向的方。”
高揚想說出自己的名字,但話沒出口,高揚卻覺得有些不妥,猶豫了一下之後,他終于還是改變了話題。
“你接下來打算怎麼做?我不知道你現在是想去哪兒,但我覺得你就這麼大搖大擺的坐著火車遲早得出問題。”
李金方一臉迷茫的道:“其實我根本不知道接下來該幹什麼,我想回家看看,我家里就我這麼一個兒子,萬一我要是被不聲不響的就被崩了可就慘了,雖然這可能性不大,不過我還是想先回去見我爹我媽一面,可我雖然是這麼打算的,但我現在走的方向根本是反著的。要說我想回部隊吧,剛才就該跟我們隊長走,可我又沒跟他走,所以現在我也不知道自己該去哪兒了。”
高揚從李金方的話里想到了些什麼,他低聲道:“你說剛才那人是你的隊長?如果這麼說的話,你應該是特種部隊的吧?”
李金方搖了搖頭,道:“不是,不算是,我這次演習的表現要是好就是了,可現在你也知道,我永遠也成不了特種部隊的兵了。”
高揚頓時激動了,急聲道:“算的,算的,在我眼里你就是特種部隊的,跟我說說唄,你是哪個部隊的?”
李金方用奇怪的眼神看了高揚一眼,道:“保密。”
沉默了片刻後,李金方嘆了口氣,道:“就算我們部隊的番號不是保密的,我也不會告訴你。”
高揚笑了笑,道:“我知道你是怎麼想的,你就是覺得給你們部隊丟臉了對不對?其實我覺得吧,要是你當時沒弄死那三個混蛋,你才是真給你們部隊丟臉了,不過你不想說我也不能強問,這樣吧,你跟我走,咱們一塊兒當雇傭兵去,這個工作肯定適合你,當然你要是不想干這個,我也不勉強你,我幫你到了俄國然後咱們各奔東西。”
李金方笑了笑,道:“你這人可真有意思,我也搞不清楚你到底是在說大話,還是真的就是個亡命之徒,不過能留下一條命來誰不樂意,就算我現在不怎麼相信你的話,也想試上一試了,說說吧,你打算怎麼做。”
高揚想了想,很直白的道:“坦白說吧,看你現在這身打扮和造型什麼的,一眼就能看出來不是正常人,跟你一起走我還真有點不放心,萬一被你牽連的讓警察把我也逮住了,我哭都沒地方哭去。”
李金方撇了撇嘴,道:“我這身衣服是在一個村里偷來的,能把我的迷彩換下來就不錯了,哪里還顧得上再找衣服,現在來看這行頭確實太引人注意了,不過沒辦法啊,我身上一毛錢都沒有,偷衣服的時候順的二十幾塊錢也買車票了,我總不能夠去搶劫吧。”
高揚想了想,從塑料袋里抽出了一疊子鈔票,數出了兩千塊錢拿給了李金方,沉聲道:“錢你拿著,要是你想和我一起走,你就到哈市找我,我等你到後天的中午十二點,到時打這個電話,我不管你用什麼辦法去哈市,總之你到了就跟我走,到不了我就自己走。”
李金方接過了鈔票,在手上拍了一下,道:“簡單,有錢好辦事,後天中午十二點之前給你打電話。”
本帖最後由 52蘿蔔頭 於 2014-3-15 18:31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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