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個守法,好個法治。
這種要求別人不要惹麻煩(或者說不要給他人添麻煩)的理由,正說明了台灣人悲哀膽小怕事的天性。
一堆回覆裡有多少人都是抱持著這種態度
說著學運是爛戲,民眾就該守法。
依照"守法"的定義,當初北美十三州就不該有獨立宣言。 打什麼戰爭多麻煩阿,有話可以好好說阿!
馬丁路德金恩就應該乖乖閉嘴當他的牧師就好管那黑人阿婆有沒有公車坐。 遊行多麻煩阿,沒公車坐不會自己開車阿?
蔣經國不應該解嚴因為要守解嚴法。 言論自由多麻煩阿,繼續戒嚴搞恐怖政治不是很好嗎?
鄭南榕就只是個炸彈客死死活該。 就乖乖被自殺掉就好啦,搞什麼自爆,屍體很難清耶!
為什麼薪水上不去?台灣人才沒能力嗎?沒競爭力嗎? 不要爭,不要給人添麻煩。
為什麼台灣走不出國際化? 不要爭,不要給人添麻煩。
為什麼要看著一堆官員貪汙卻視若無睹? 不要爭,不要給人添麻煩。
所以他母親的這種根深蒂固的敗犬思維就是妨礙台灣進步的原因。
看到別人在爭時,自己眼紅卻又不敢爭取,只敢到處扯後腿
一堆人在狗咬狗永遠見不得別人好
什麼都不要爭,什麼都不敢,就什麼都沒有。
平常說學生不關心社會不工作沒貢獻沒競爭力草莓族沒主見什麼拉裡阿雜狗屁倒灶的
現在學生行動力拿出來有所作為又辦得有聲有色時又說學生不要給人添麻煩學生行為違法學生製造社會問題
狗屎一般的法治精神
平常就沒什麼法治概念只會靠關係走後門的人,遇到其他不照遊戲規則來的人時都開始急得跳腳,
開始四處喊要守法,操他母親的可笑。
更可笑的是平常被侵害權益的人卻開始幫走後門的人一起吆喝著要守法?
是他媽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發作?還是已經成了不被人侵害就覺得沒有生存意義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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