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沒特權! 法部強悍「要他們懂法律」

 
yloeiamirojjnfp 發表於 2014-4-8 22:49:05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4 81947
       太陽花學運即將退場,總指揮林飛帆強調,會負起該承擔的法律責任,法務部長羅瑩雪表示,違法不會視而不見,學生不該享有特權,而國內5所國立大學校長,聯合發表聲明,希望行政部門對學生採取寬容態度。

        法界人士評估,總指揮林飛帆及陳維廷被告發的罪名,若是立院提告兩人侵入建築物或毀損,才會成立,而323突襲行政院傷警的民眾,難逃吃上妨害公務官司。

學運總指揮林飛帆vs.學生:「請各位同學,給自己一個熱情的掌聲,是你們堅守21天。」

       太陽花學運即將退場,接下來,學生要面對的是法律責任,總指揮林飛帆強調該承擔的會負責,法務部長羅瑩雪,對此事,態度也很明確。法務部長羅瑩雪:「我知道學校都很愛護學生,但是愛護學生,也要教育學生,要讓他們懂法律,不要讓他們誤以為學生,就是特權階級。」

       若違法不會視而不見,5國立大學校長,聯合聲明,希望行政部門能寬容以待。台大主秘林達德:「對學生寬容,聲明裡面是有的,教育部也宣示,不會有秋後算帳的情形。」

       學校也將提供法律諮詢,因為北檢共有19件學運相關案件,34名被告,其中學運總指揮林飛帆被告發10件,陳為廷則是9件,罪名包括妨害自由、妨害公務、恐嚇、違反集會遊行法、瀆職、侵入住宅、毀損等等。律師賴佩霞:「侵入建築物以及毀損這部分,立法院之後沒有,針對學運學生,提起告訴這個動作,這個部分是不會成罪的。」

        至於遭到告發的其他罪名,法界人士表示,學運過程中,兩人皆無對任何人有恐嚇或妨害他人自由行為,但有人告發,檢方就得分案調查,倘若結果屬實,林飛帆及陳為廷主觀上也沒有犯意,獲得緩起訴的機率很大。

       行政院當天,傷害警察的事證擺在眼前,警政署一但統一提告,打人的民眾就得吃上妨害公務官司,最高可處3年有期徒刑,318學運進入尾聲,學生該面對的法律責任,逃避不了。



綠色的學生證 果然很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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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提諾 某位 綠色支持者 水準有待加強 只要發表 不利於綠營的言論 馬上就說別人黨工 這種行為 真是幼稚
呵 不要對號入座喔

已有(24)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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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rcd 發表於 2014-4-8 22:55
出來混 總有一天要還的

總統要特赦嘛 我覺得他們學生一定寧可死 也不要你的憐憫
j84395084 發表於 2014-4-8 22:56
學生沒特權,理應當是沒有.該背是背了沒錯,但你們一大推特權,你們都沒講勒.該背的罪都沒背到,不該背的都沒背到勒.你們不愧是不沾鍋啊.
jhtpapa 發表於 2014-4-8 23:18
許水德在擔任中國國民黨秘書長時曾有句名言,謂「法院是國民黨開的。」[1][2][3]這句話也一直被認為與事實相近;網路時代也有「有黨證」(有國民黨黨證可以獲得法律優待)這個慣用語,知名政治嘲諷作家馮光遠重炮批評中華民國司法體系、尤其是特偵組充滿政治走狗,這是因為特偵組對夢想家等泛藍弊案,採取實質不處理的態度。

同學們快去辦國冥黨黨證喔



PS 馬卡茸 輸了最好 我等著牠跟阿扁下場一樣 本帖最後由 jhtpapa 於 2014-4-8 23:51 編輯

leb225 發表於 2014-4-8 23:25
有擔當的話就自己去自首,不要有立法院可能不會告你的僥倖心理~~~

這不是好的示範~~~
petersburg 發表於 2014-4-8 23:25
「要他們懂法律」~你們到底懂不懂什麼叫「學生證」
joejoedevil 發表於 2014-4-8 23:30
現在學生證這麼好用?
那國家幹嘛制定法律?
監獄也不用了,直接都改為學校好了
反正職業學生也不會去學校
whowho543 發表於 2014-4-9 00:51
呵呵 好一句政義凜然的話 下死我


阿竹聯幫 那隻白狼 怎不抓去關 他做的那些非法的 都是事實 雖然發律追朔期過了 回台灣在囂張 阿不是一樣拿他沒轍



後臺夠不夠大 夠不夠硬而以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指是一句屁話

夠大尾 法律是拿來參考的 不夠大尾就只能乖乖照他的規則玩
gxv99999 發表於 2014-4-9 01:02
jhtpapa 發表於 2014-4-8 23:18
許水德在擔任中國國民黨秘書長時曾有句名言,謂「法院是國民黨開的。」[1][2][3]這句話也一直被認為與事實 ...

因為以前的司法體系中,
幾乎所有的職員通通是喝國民黨的奶水長大的,
自然是黨意第一。

自從阿扁爆冷門選上之後,
這情況才逐漸改善中。

話說回來,
阿扁選上總統最大的貢獻,
就是打亂了很多潛規則,
至於後面的腐化亂來....,
既然人已發瘋兼坐牢,
就不予置評了。
hata5277 發表於 2014-4-9 03:14
其實很懂法律對治安秩序没有直接關係,遵守法律才是重點,法律只是個警示與規範而已,不然怎麼會有法律漏洞讓那些很懂法律的人鑽?不過,學生不能有特權,這—定是對且公正的言論。若搞成這樣,即使是跟政治有關,但還能全身而退的話,那只能説很幸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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