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在立法院旁集會的「公投護台灣聯盟」,因參與太陽花學運違法行為,今(9)日遭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一分局廢止在立法院周邊之集會許可,日後所申請的集會也不予許可。
警方指出,該聯盟召集人蔡先生自98年2月起,連續申請於立法院周邊集會,警方已依憲法及集會遊行法之規定充分保障人民之集會及自由言論之基本權益,但聯盟多次違反集會遊行法及其他法令規定,率眾妨礙政府機關運作、破壞政府公物、阻擾警方執法及影響一般公眾用路人之基本權益,近期更利用立法院周邊活動於3月18日率領群眾未經許可侵入立法院中山南路大門廣場及破壞立法院銜牌,占據廣場迄今。
警方表示,該聯盟4月3日率領群眾占據林森南路、濟南路口,阻礙立法委員車輛通行及妨礙警方執行公務,又在4月6日率領群眾至總統寓所(集會遊行禁制區)周邊違法集會,7日率領群眾至行政院北平東路後門(集會遊行禁制區)違法集會。
警方強調,這些行為都顯示,該團體不遵循現有法令合法、理性表達訴求,影響多數人之基本權益,為維護社會秩序及廣大多數人之公共利益,依集會遊行法之規定,廢止該聯盟即日起在立法院周邊之集會許可,同時對於日後所申請之集會不予許可。
中正一分局強調,該分局處理集會遊行及民眾抗爭案件,向來均基於尊重人民言論自由,依據「保障合法、取締非法、防制暴力」之原則,兼顧公共利益之均衡維護,除暴力及侵害公共、民眾利益,違法事證明確者外,均以服務及柔性處理方式依法行政,以維護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及大眾之安全與安寧。
暴民 就是該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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