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美亂象充斥 愛美也要睜大眼
【聯合報╱林沛均/醫療品質管理顧問(台北市)】
2014.05.07 02:14 am
筆者有幸,經常走訪兩岸及台灣一些醫院,交互對比,印證台灣法規制度較完備,可是徒有規制不足以自行,和知易行難同一道理。舉醫策會頒布美容醫學品質認證標章為例,坊間多數醫美診所集體不參加認證,消費者也不知道可憑認證標章選擇診所,致徒有規制,卻未收效果。
願就個人所見,提出幾項指標,供消費者選擇醫美診所和相關服務之參考。
第一、麻醉:抽脂、補脂、填充、隆乳等手術常伴隨局部麻醉或全身麻醉,消費者可請院方提供麻醉醫師的合格證明,或者經由麻醉醫學會完整受訓紀錄,尤其須全身麻醉時,一定要向院方確認麻醉執行人的相關專業證明文件。國內部分診所以麻醉護士取代麻醉醫師,為病人進行麻醉。局部麻醉的話可不需麻醉醫師執行,但應由主治醫師進行局部麻醉藥劑之注射。
第二、手術:應識別醫策會之美容醫學品質認證紅標,並確認執刀醫師為整形外科之專科醫師。以雙眼皮手術為例,國內診所經常出現眼科醫師為病人進行雙眼皮手術;這麼做並不違法,也非質疑眼科醫師動手術的專業,但以消費者角度看,應該能獲得有整形外科專科醫師之服務,或以跨團隊照護方式,由眼科會診整形外科進行更安心。
第三、藥師:依據藥師法,只要有調劑、發藥、藥物諮詢即應聘請藥師服務患者。一般醫院發藥流程,為醫師開立處方,藥師複查,如發現病人有某類藥物過敏史、或藥物、食物的交互作用,會提出專業建議請求醫師修改處方。國內醫美診所,多數沒有藥師把關,或只在開業時找藥師應付設置標準,之後即無專聘藥師執業;政府對醫美系統的監管相對醫院嫌寬鬆,未盡發掘真相督促改進之責,無法發現診所真實情況。
第四、診所環境:整型、微整型都應在符合手術常規的整潔環境中進行,消費者不妨觀察診間美容用品的擺放與消毒,美容床是否清潔,環境的整潔度等,確保接觸及塗抹至皮膚上的保養品是乾淨清潔的。筆者就曾經看過美容用品存放位置比鄰感染性醫療廢棄物,令人憂慮。
標榜微整形的診所,不少開刀房未達潔淨標準,消費者可考察下述幾點:一、開刀房牆面與地板無縫隙,因為縫隙為藏汙納垢的地方。二、空調出風口是否髒汙。三、是否配備急救設備(至少應詢問是否具備AED),如需執行全身麻醉手術等高風險手術均應該具備,避免意外發生。
人性愛美,卻不具備相關常識,常為診所光鮮亮麗的裝潢、五星的服務和專業話術所惑;政府有專業主管單位力不從心或又消極不為,法令無法一次到位,執行怠惰。以上幾項簡單的觀察項目,期能讓國人共同督促醫療品質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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