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五十一章
第一千一百五十一章
周傑西離開英國倫敦,打算去法國巴黎這座浪漫之都過幾天休閒日子。從英國去巴黎,坐飛機還不如坐火車快。
現在的歐洲之星列車,很快的時間內,就能把他們到巴黎去。莫名的,上車前,他還覺得,自己這樣是不是有扮吃老虎的嫌疑,飛機不坐坐火車,弄啥咧?
就跟什麼小說主角一樣,有錢了還非得做屁民樣。越大場合越要那麼做,最後還都能引出腦殘怪,你丫這不是存心的嘛!
周傑西可以肯定的是自己還真不是,小說帶著保鏢一起上列車的富豪,絕逼不止他一個,路上他就見到帶著保鏢的其他富豪了。
另外列車也是有高級包廂的,周傑西自己就包了一排三間,他自己坐中間那一間,左右有護法,前後有保鏢,安全第一。
所以很可惜的是,火車上他絕逼遇不到什麼豔遇跟緣分。不像飛機上,大家左右鄰居的,還能聊聊談談,畢竟隔著也不遠。
「聖彼得堡慈善音樂會,烏斯馬洛夫這胖子還有這個興趣?」周傑西坐著聽自己的新助理,前保鏢,愛娃.斯勒夫特報自己的一些邀請。
「我不清楚bss,不過這個慈善音樂會來的大多數都是俄國富豪跟權勢人物,也有美國英國以及俄國的一些明星。」說著她有些小仰慕的說道「根據舉辦方的要求,普京先生,也會去的。」
「普京?俄國老大?」周傑西還真有些小驚訝。
「是的。」愛娃肯定道。
「這個邀請安排下來,到時候提前提醒我,把其他的邀請時間,都安排好。」周傑西肯定要去,普老大,不去看看聊聊,怎麼也過不去啊!
列車速度也很快,周傑西到達巴黎站就下車了。外面接待的人也安排好了,周傑西安保公司先期就派人過來做安排了。所以車子酒店也都搞定,他跟著一起走就行了。
巴黎周傑西前世一直想去,可惜就是沒有去過,外加上花費也不小,一個人來更是沒有多少意思,所以連旅遊都很少去玩。
依舊入住巴黎的四季酒店,周傑西挺喜歡這個酒店的,他也住過不少高檔酒店了,但是還是覺得四季好一些,不管是服務還是硬件。
浪漫之都的巴黎,看起來除了一堆老外,外加上有些特色的建築。也就是接吻的人多了不少,其他的感覺跟美國沒有多大區別。
市區上的路人依舊繁忙走動這,年輕人也需要工作跟找工作。有錢的富豪,也喜歡摟著年輕的女孩招搖過市,連年老都女人也是一樣,摟著年輕的男孩街頭濕吻,估計這就是浪漫跟自由的都市。
女孩們有穿著時尚逼人的都市女孩,也有穿著淘汰了的時尚衣服的女孩。她們管自己這叫復古,實際還是口袋的鈔票不多了,不然誰會不喜歡現在的時尚,跟新潮的復古呢!
「笨。」周傑西懂法語,不是精通那種,但是一般語法聽起來跟說起來,沒有太大的問題。
「愛娃,你覺得這裡怎麼樣?」已經到達酒店了,周傑西看著外面問道。
「很棒,不過不是很適合我。」愛娃看了下自己,有些無奈道。
周傑西也看過去,女人身材不錯,就是腰沒有那麼細,這是骨架問題。另外女人的手部肌肉跟腳部肌肉都挺明顯的,能夠感覺到女人身上的肌肉,隨時可以爆發出來恐怖的力氣。
不過愛娃整體看還是很好的,胸大臀翹,是個可以很有啪啪感覺的女人。就是可能真跟她說的那樣,不是很適合時尚。
「巴黎總有適合你的,愛娃。你身材很不錯,女人應該自信一點享受生活。」周傑西說道,另外他心裡又想起整理衣服時候的那個大屁股,頓時泛起了一絲漣裡啊!
「bss,我雖然沒有男朋友,但是還是有男性伴侶的。所以我不存在你想像的那種問題。」愛娃有些無語的看著自己老闆說道。顯然不笨的小腦瓜內,想到了老闆說的是什麼意思。
「額……」周傑西剛剛想到她屁股的事情,他覺得自己還是先不說的好:「好吧,這只是我小說看多了後遺症。你可以無視它。」
「bss,難道你想跟我上床?」愛娃看著周傑西小心的問道。
周傑西伸手摸了下有些生疼的太陽穴,鬱悶的看著破壞氣氛的愛娃說道:「忘了這個事情吧!這絕對是我最糟糕的一次勃起。」
「好吧!隨你。」愛娃無所謂的說道。「我最近三天沒有做愛了,如果你想的話。」
「K,我不想。停,我們不要在進行這個話題了。」周傑西真心這一次。
「我不喜歡跟員工有更加或者說,深入體內的交流,哪怕剛剛有過一點這種,現在也沒什麼感覺了。我還是去酒吧找個女孩吧!」
「那好吧!」愛娃還有些可惜的看了下周傑西「bss,我可以也去酒吧?」她是也有需求的好不好。
「不行,你得工作。」周傑西頭也不回的說道「沒想到我的保鏢,現在的助理,竟然也是這樣一個,覺的做那個事情,只是解決生理需求,真是,感覺太奇怪了。」
愛娃:「bss,你這是歧視女性的性自由嗎?」
「不是,我只是慶幸我竟然能夠管住褲襠!」
「這是什麼意思?」愛娃想問。
可惜周傑西早就先去夜店混了,運通的卡真的是很不錯。打個電話就能找到巴黎的高級會所,憑卡不用預定都能進去,讓周傑西感慨真是應該早辦這個,對於他這種有需要的人來說,真是像掛了外掛一樣!
巴黎的女人很熱情,男人也很熱情。晚上他揍了兩個意圖對他不鬼的男同,這個只是一個小插曲。最讓來玩的他意外的事情是,夜店會所內竟然還放了他的單曲,(你捕獲了我)這倒是挺意外的。
也是激動下周傑西輕了全部的客人喝酒,接著在邊上人知道他是一首歌的原唱後,起鬨的讓他也上去唱一次。這首歌曲容易好唱,特別適合在夜店這種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