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組:LV:0 觀光客
台灣之星:本公司公告合併解散事宜 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3/10/13 2.發生緣由:本公司與威寶電信(股)公司之合併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下同)103年10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40286號函核准在案,謹訂合併基準日103年10月31日以威寶電信(股)公司為存續公司進行合併。 3.因應措施:本公司為合併後之消滅公司,依法應進行解散。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檢舉
暫無任何回文,期待你打破沉寂
本版積分規則 發表回文 回覆並轉播 回覆後切換到最後一頁
167
主題
169
回文
1
粉絲
卡提諾狂新聞
卡提諾論壇 Ck10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