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瑤訴於正侵權案勝訴:獲賠500萬 《宮3》停止發行 (24p)

jrh65882 2014-12-25 16:05:45 發表於 追星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0 2629
北京時間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對瓊瑤起訴於正等侵權案進行宣判,於正被判公開道歉,五被告共計賠償500萬元(人民幣,1元人民幣約合0.16美元)。

瓊瑤起訴於正抄襲(資料圖)

判決書表示,《宮鎖連城》人物關係設置改編自《梅花烙》;情節安排、推演與《梅花烙》高度相似;並認為《梅花烙》是非法改編瓊瑤的作品。侵犯了瓊瑤享有的攝制權。


審判現場

依據著作權法,法庭判決如下,1、被告湖南經視公司等四被告停止宮鎖連城的複製、傳播和發行。 2、判決生效10日內,被告於正需要在門戶網站的公開位置向原告瓊瑤賠禮道歉。 3、於正在內的五被告一同支付原告500萬元人民幣。


一審判決書

對此,於正工作室發聲明將依法提起上訴。聲明如下:


一審判決書

2014年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宣讀了陳喆(筆名瓊瑤)訴余征(筆名於正)等四家公司侵害著作權糾紛案件的一審判決書,余征與四家公司的合理訴求沒有得到法院支持,我們對此表示遺憾。我們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不當,因此,我們將依法提起上訴,維護合法權益,並期待法律公平公正的裁決。


一審審判書


一審審判書


一審審判書


一審審判書


一審判決書


一審審判書


一審審判書




審判現場


審判現場




百名編劇聯署聲明支持瓊瑤


法院現場


法院現場


律師曝光於正侵權案法院裁定書


律師曝光於正侵權案法院裁定書


律師曝光於正侵權案法院裁定書


律師曝光於正侵權案法院裁定書


律師曝光於正侵權案法院裁定書


律師曝光於正侵權案法院裁定書


律師曝光於正侵權案法院裁定書


律師曝光於正侵權案法院裁定書
本帖最後由 就是愛八卦 於 2014-12-25 17:33 編輯

暫無任何回文,期待你打破沉寂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