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祖名吸毒判刑6個月 不再上訴

AprilZ0405 2015-1-9 18:00:22 發表於 追星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0 2004


房祖名去年8月14日吸毒被抓,今早9點半在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的外事法庭開庭受審,一早媒體到場等候,約6點58分,房祖名隨警車抵達法院,場有東城區人大代表、各界群眾、媒體記者以及房祖名經紀公司代表約100人參與旁聽,法院將對此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成龍夫妻並沒有申請參加庭審。

案件準時開庭稍早房祖名在警衛護送下入場,他一身輕便服裝,並沒有穿囚衣,也無上手銬,頭髮中分略長,面無表情,看來心情平靜,這也是他被關近5個月來,首次公開露臉。

▼房祖名被帶入場。



▼房祖名吸毒案今在北京開庭。



房祖名入座後,公訴人宣讀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在2012年下半年某日、2014年7月10日、8月13日、14日,在其居所內留柯某某、李某某等人吸食毒品大麻,應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刑事責任。對於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房祖名無異議,並自願認罪,坦承一共容留他人吸毒4次,前3次是柯震東,都在家裡房間和洗手間,另有1次是容留女星李曉楠(洛詩),吸毒時間是8月14日,地點是家中洗手間。他說:「我犯了錯,我知道錯了,我應該遵守法律。」

▼房祖名當庭認罪。



辯護人表示房祖名自首、坦白,認罪態度好,主觀惡性小,大麻比其他毒品的毒性小,社會危害小,加上沒前科劣跡,應從輕處罰。房祖名最後說:「我犯了法,應該受到懲罰,回到社會後,我絕對不會再犯,因為我讓家裡和朋友又多了一次失望。但是,我得到了懲罰,未必就代表得到了寬恕和原諒。我希望在今後用我的行動來獲得諒解,傳遞正能量。」

審判員剛宣判,房祖名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人民幣(約1萬元台幣)。

成龍、林鳳嬌第一時間得知消息後,表示尊重判決結果,也覺得兒子做錯應該接受懲罰。雖仍有1次上訴機會,但不會再上訴。

▼網友曝光房祖名等等受審所坐的被告人席。



▼法庭外亮出今天房祖名(本名陳祖明)的開庭行程。



引用來源: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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