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聲明 對於太陽花我抱持中立態度 不支持不反對
請問 劉喬安到底做了什麼傷天害理的事情值得媒體或是大眾這樣討論嗎?
下海當X女 總是有她的理由 她用身體去賺錢 就跟我們勞力或是頭腦賺錢一樣 付出一個東西 收獲她想要的。
的確 在台灣做雞犯法 但是只要不光明正大的耍白目 全世界各國對於這件事情不都是 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嗎?
回到原本的事情上 很多人認為 事情做出來就要承擔 說謊要承認 挨打要站好
那我會說 放屁。
人性本來就是會直覺性隱瞞對自己不利的東西 每個人都會不是嗎??
我今天放了個屁 旁邊有十個人 我一定不會說是我放的 還會很假的搧搧鼻子說好臭
幹 媒體直接說她是賣的 哪個人會直接承認了啦??!
就一定要人這樣在新聞上 報紙上 網路上 當著全台灣2300萬人民面前大聲說
“我是X女” 媒體才會放過這個人嗎? (我覺得就算說了也不會放過他)
那到底媒體是在靠背她什麼?
我們到底是在靠背她什麼?
她去參加太陽花 那是每個人的自由 就跟林X帆 或是我家隔壁的小明一樣 人家去支持她想要支持的東西而已
難道人家長的正了點 給拍到一張漂亮一點的照片
就它X要接受媒體封的 “XXX女王”的封號嗎?
那她 是不是可以去告媒體 侵犯肖像權? 或是 討厭“XXX女王”的稱號 要求回收報紙銷毀?
對於 劉喬安 我覺得他就是倒霉的女人
但是對於各位 所有討論他的人 是不是該想想 我們不去討論
就不會再有下一個這樣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