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宗憲終於忍不住了! 痛心公開「給周杰倫的一封信」

   
Allflora 2015-3-13 14:54:18 發表於 追星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62 75138
CMDCMDOO 發表於 2015-3-21 12:55
ko8383 發表於 2015-3-20 23:11
他都打了3次臉了
給他難堪也只是剛好

是這樣沒錯 人是互相的
antoniess 發表於 2015-7-10 13:34
身為經紀人 提攜後輩 並有合約利益存在 難道不是為私利?

因個人投資因素成敗 把合約轉賣 這也不是為私利?

之前簽約的人紅了 利用他的名聲 來借題發揮 過度自己的黑暗期 這也不就是私名?

利被你用了 合約被你賣了 賣了後還要用來打名聲... 會不會算的太精?

當時有簽約培養的藝人 哪一個不是當搖錢樹?

把樹賣了 錢收到荷包裡 還能一邊說 這個樹以前我養過......

人可是要臉的...

一個小孩 到了養父的家 養父讓他在外打工賺錢 賺了錢要給養父生活費

後來養父把小孩賣給別人 之後小孩也長大 事業有成

之前的養父說 這個小孩以前 我養過 ...  

要不要再舉更多的例子?
(或許是該慶幸這個養父只養你一段時間 並很早就把你賣了 不然之後的成就也難說了) 本帖最後由 antoniess 於 2015-7-10 13:57 編輯

柯立民 發表於 2015-8-28 23:20
7-Moon 發表於 2015-3-15 16:56
看到很多網友一面倒狂鞭周杰倫

當然他的音樂不合我的口味,我也沒必要為他說話

      您漏了一個重點 他們都是在演藝圈打滾的 基本上可以算是同一個屬性的工作環境 所以 就算你離開自己的前任老闆在同樣的屬性的工作環境自己開公司 然後要結婚了不發喜帖給前任老闆  這樣您認為說的過去? 都不用為自己留些好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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