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藝人、同時也是寫真女星馬友蓉日前到澎湖取景拍攝寫真,其中一張在馬公市著名觀光景點中央街「四眼井」取景,因照片姿勢太撩人,不但在論壇引來討論,也引起馬公分局警方注意,不少網友嘲諷,「好好一個四眼井,這下成了五眼井。」
馬友蓉這張照片在馬公四眼井拍攝,照片中馬有蓉趴跪在四眼井旁,穿著小褲褲的臀部就在光天下日翹起來,姿勢相當誘人,馬公分局說,照片雖然未露點,也無散播色情成分,但在觀光景點拍攝這樣的照片,確實不妥,恐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第2款規定,「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任意裸體或為放蕩之姿勢,而有妨 害善良風俗,不聽勸阻者」,依法得處6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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