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生活】異世大豪 作者:最愛吃涼糕(已完成)

 
mk2258 2015-5-2 10:10:08 發表於 都市言情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412 304495
mk2258 發表於 2015-5-13 07:51
   第十章林茜的懷疑
  按照一般小說裡的套路,重回少年的時候原來的父母也會年輕很多,就算已經去世也會重新活過來,但是林東這次穿越顯然沒有按照套路來,根據原身的記憶,林東知道林父和林母並不是他的父母。
  所以現在就很尷尬,對林東而言,林父林母其實只能算一個比較熟悉的陌生人,但是卻偏偏是他林東現在的父母,這也是林東一直在迴避的原因。

  如果讓林東叫林父和林母為叔叔和阿姨那肯定毫無問題,但是要叫爸媽卻很困難,林東自問很難開這個口。

  另外,林東還很擔心林父林母會不會識破他,畢竟他的性格和原身性格差距太大了,習慣也根本不一樣。

  不過再困難也沒辦法,林東現在必須去面對,哪怕林東還並沒準備好。

  因為心裡有事兒,所以坐車的時候林東一直沒有說話,這種沉默的態度讓林茜很奇怪。

  林茜大林東六歲,是看著林東長大的,對這個弟弟,從內心來講,林茜其實是有些討厭的,不學無術,惹事生非這些形容詞都可以安在林東的身上,小的時候還好一些,現在林東已經快成年了,林茜自覺也管不住這個桀傲不馴的弟弟,如非必要,林茜已經很少會說教林東了,不過始終是一家子,看到這個樣子的林東,林茜有些擔心,難道這個弟弟又惹出了什麼事情來?所以才會裝老實?

  “林東,你在學校是不是又惹事兒了?”林茜不自覺就帶著一種責備的語氣。

  “哈...?”神思不屬的林東有些莫名其妙。

  “是不是在學校又和別人打架了?”林茜提高了語調。

  林東無語,不過想想原身以前幹的事兒也怪不得林茜會懷疑,搖搖頭,很認真的道:“沒有。”

  “真的?”林茜並不太相信。

  林東沒有再解釋,想了想道:“那個,林茜,我想辦身份證,你幫我跟家裡說說吧。”

  林東在家里地位太低,過往的不良記錄使林父林母杯弓蛇影,如果他開口,林父說不定會認為林東想做壞事,但是如果林茜去說份量就不一樣了。

  “你想辦身份證幹什麼?”林茜懷疑的問。

  林東剛要說話,林茜的手機響了起來,她看了看號碼,朝林東示意了下,側過頭去接電話,林東只能聳聳肩。

  “餵,亞亞姐...”

  林東自然不會偷聽別人講話,眼睛看著窗外,好半晌之後,突然聽到林茜輕呼了一聲:“亞亞姐,你說汪勇泰?”

  林東耳朵動了動,畢竟這個名字很熟悉,在他的帖子裡出現的頻率很高。

  林茜繼續道:“嗯,是,他是我同學,那我問問他吧,不過亞亞姐,據我所知,他可跟才子搭不上號。”

  也不知那個亞亞姐說了什麼,林茜臉色有些紅,急聲道:“都是好幾年的事情,早就淡了,行,我到時候去安大找找他。”

  林茜掛了電話,也不知道在想什麼,林東忍不住問道:“林茜,你們剛才說到汪勇泰?安大的汪勇泰?”

  “你也認識汪勇泰?”林茜倒是奇怪的問。

  “這個名字的出現頻率很高,有點印象。”

  林茜點了點頭,卻也沒解釋什麼,隨後想起林東剛才的事情,便再次問道:“對了,你要辦身份證做什麼?”

  這就是話語權極低的弊端,林東在心裡苦笑,然後斟酌著用詞道:“那個,最近吧,我寫了一本書,覺得寫得還算不錯,準備試試出版這個方面,我查了下出版的一些資料,需要身份證件,所以就想提早把身份證辦下來。”

  林茜聽得眼睛都睜大了:“你寫了小說要出版?”

  不怪林茜不信,這個弟弟要說打架惹事是一把好手,但是寫小說那就有些天方夜譚了。

  既然都說開了,林東也就不打算再瞞著,“嗯,確實寫了一本小說,而且我已經發在了安大的論壇裡,反晌不錯,也是那些人提到出版的事情我才想著要試一試。”

  “安大的論壇?”林茜的眼睛睜得更大了:“你別告訴我你寫的小說名字叫'第一次的親密接觸'!”

  林東咳嗽了幾聲:“你怎麼知道?”

  “林東,夠了,你說的我真不信,你是什麼樣子我太了解了,怎麼說我也是你姐,說吧,你要身份證做什麼?”林茜很嚴肅的道,一副林東要去幹壞事的樣子。

  林東吸了口氣,壓下心裡的火氣,耐心的道:“'親密'這本小說真是我寫的,你手機不是能上網嗎?這樣吧,你登陸我們的論壇,我上論壇號給你看,親密的作者是李太白,我就是。”

  林茜對自己弟弟是一百二十個不信,所以自然要驗證,等到用手機上了網,見林東把帳號登陸上去後再瞅瞅李太白這個筆名里的信息,林茜還有些如在夢中。

  “真是你寫的?”

  “是...確實是我寫的。”林東嘆了口氣,原身這得造了多大的孽啊,說到這份上了親姐都還不相信。

  林茜沉默了,上上下下很仔細的打量了下林東,直到把林東看得都有些發毛了的時候她拿起了手機,應該是去看'親密'這部作品去了,隨後一直都沒有說話。

  車子開得很快,一直到行程過半,公路兩邊開始出現水田和池塘的時候林茜才抬起了頭來,又定定的看著林東。

  林東忍不住了:“怎麼這麼看著我?”

  林茜有些遲疑的道:“我還是不相信這是你寫的。”說到最後,語氣也越來越堅定,最後好像找到了理由:“這是你朋友的論壇號是不是?”

  林東絕倒,為毛別人穿越就那麼容易說服家里人而自己就這麼困難呢?事實都擺在眼前了親姐都不相信。

  “林茜,以前你弟弟確實很混帳。”林東就當不是在說自己:“但是浪子還能回頭呢,我就不能幡然醒悟?這樣吧,到時候聯繫出版的時候你可以全程圍觀,順便也幫我參謀一下,這樣總行了吧?”

  “林東,其實我也挺想相信你的,剛才的電話你聽到了吧?”

  “只聽到了一點點。”

  林茜道:“剛才打電話的是我學姐劉亞亞,今年大四,她是導演系的,畢業之前一般要有一部拿得出手的作品,劉學姐家裡有點背景,不知道通過什麼渠道得知了...你寫的這個'第一次的親密接觸',她準備讓作者授權給她,有可能會拍成網絡劇或是微電影,開始還以為汪勇泰和作者有點關係呢,現在如果你是作者...”

  “授權給她和出版版權方面沒有什麼衝突吧?如果沒衝突的話,你就告訴她我答應了,到時候讓她過來找我吧。”林東斷然道。

  看到林東的態度,林茜這下才真的相信自己那不學無術的弟弟真寫了一部紅火的小說,否則哪裡會有如此的自信。
mk2258 發表於 2015-5-13 07:54
   第十一章一攤子爛事
  青龍鎮位於安定市以南,依山傍水,因附近的青龍.山而得名。
  青龍山除了主峰青龍高約千米外,其餘的山其實都只是三四百米的小山丘,青龍山被周圍勤勞的農民給開墾了出來,變成了茶山,這裡最主要的產物就是茶樹,青龍鎮也產茶。

  車子從青龍山的外圍環繞而過,很快便駛進了青龍鎮的車站,青龍鎮並不大,人口也不算多,所以車站只有唯一的一個。

  林東和林茜下了車,如今正是九月,白天很長,所以現在雖然已經接近七點半了卻仍然沒有天黑。

  “等我一下,我給小波買點東西。”林茜道。

  小波就是林波,也就是林家最小的那個,林東汗然了一下,他確實沒有林茜細心,因為他完全沒有想過要給這個家庭的任何人帶點禮物。

  車站馬路的對角就是一個超市,林茜剛要過去,卻突然尖叫了起來:“你們幹什麼?小波!”

  林東朝對面一看,超市邊上的上正有三人,一個小孩子雖然背對著他,但是林東卻也一眼認出這個小孩子就是林波,而林波的前面有兩個大人,剛才一個胖子朝林波的臉上拍了一下,肯定不是屬於友好的那種。

  林東趕緊跟了上去,剛走幾步,林東就苦笑了起來,因為那兩人林東的原身認識,而且'關係'還不錯。

  那個胖子叫江遠波,另一個比較壯的叫羅虎,都是'原身'的狐朋狗友,兩人已經輟學了,現在他們有一個統一的稱呼:不良少年,一般混跡於網吧,遊戲廳,錄像廳和遊蕩在鎮中學附近,至於做什麼,那當然是跟一些新認識的朋友'借錢'來花花,如果這些'朋友'不借,那就得訴之武力了,這事兒原身以前也這麼幹過,否則林東不會在家里地位如此低。

  不過羅虎和江遠波應該知道林波的吧?林東有些奇怪,要'借錢'也不應該借到林家小弟的身上。

  “你們要幹什麼?”林茜已經趕到了那裡,母雞護崽一般把林波往身後一扯:“你們是誰,要對小波做什麼?”

  “姐,他們打我...”看到林茜,林波頓時嚎了起來,眼淚一下就出來了,他才十歲,一直都是好孩子,現在才哭已經很不錯了。

  “喲,小子,這是你姐啊?”羅虎笑瞇瞇的道,根本不害怕林茜,然後目光一轉,看到了路中間的林東,眼睛一下亮了:“林東,你個狗日的回來了嗦?”

  此刻,林東真希望羅虎不認識他,

  “林東!!”林茜的聲音猛然拔高了,看著他的眼神全是痛心。

  “擦,這他瑪的一堆爛攤子。”林東真他瑪無語,心裡嘆了口氣,走了過去問羅虎和江遠波:“你們在幹嘛?缺錢了找別人去,不知道他是我弟弟啊?”

  “草,我們這不是幫你嗎?”羅虎嘻皮笑臉的道:“你狗日的以前不是說過你這弟弟討厭得緊?我們這不教訓教訓他麼?”

  聽到這話,林東頓時臉都黑了,仔細再一想,原身好像還真在這兩個狐朋狗友的面前抱怨過,因為林東在家裡不受歡迎,所以在原身的眼裡,林波討厭,林茜也討厭,甚至父母也都討厭,但是他瑪的他現在不是以前的林東了啊,他想做個正經人。

  林茜也聽到了羅虎的話,頓時氣得臉都白了,“好你個林東,在車上的時候我還以為你改好了,現在看來,狗改不了吃屎,小波,我們走。”

  羅虎和江遠波抱著手,嘿嘿的看著,一臉的無所謂。

  “林茜,你能不能聽我解釋一下?”林東還想搶救一下。

  “等你回家跟爸媽解釋吧。”林茜壓根沒回頭,只扔下了這麼一句話。

  “走,去遊戲廳耍。”江遠波笑道。

  林東以手撫額,這個時候還去尼瑪的遊戲廳啊,這兩頭豬,原身也他瑪是頭豬,本來和林茜的關係已經有些緩和了,現在倒好,慫恿狐朋狗友欺負家里人的罪名肯定已經落在他的身上了,林東想解釋都沒招。

  一回來就碰到這種事情,任誰都不會覺得順心,現在林東就覺得心里火氣噌噌直冒。

  “去你麻痺的遊戲廳,羅虎,你他瑪怎麼知道我今天回來的?”

  “草,不是你告訴我們的麼?狗日的忘性真大。”

  好像林東剛上學的時候確實有過這事兒,因為高考後林東幾乎天天和這兩個傢伙混在一起,可能順嘴的時候提過,這讓林東想發火都沒地方去發。

  “行了行了,我幹,我現在上學了,不摻和你們的事情了,以後你們也別來找我,咱們各走各路。”

  林東說完,扭頭就走,他確實也不准備再和這兩個人繼續牽扯下去。

  羅虎一把拉住林東:“林東,是,這事兒哥們幹得不地道,不過這不是想幫你出氣麼?讀書有個鳥用,走,前幾天哥們認識了幾個女學生,才初三,還是處,跟你留著呢,咱們去洩泄火。”

  林東暗自心驚,這兩個傢伙玩得真大啊,這已經走在犯罪的道路上了。

  把羅虎的手一把拍開,林東沉聲道:“我剛才說過了,現在再說一遍,你們的事兒我不摻和,各走各路,另外,你們最好別動我弟弟,我的脾氣你們也都知道,到時候別怪我翻臉。”

  原身的脾氣很暴躁,打架的時候也特別狠,羅虎和江遠波都有些怕,看到林東走遠,兩人都不敢再拉了。

  “草,裝個毛啊。”江遠波朝地上啐了一口痰,“羅虎,咋辦?”

  “還能咋辦?走唄,他林東想當他的好學生就讓他當,看他是不是那塊好學生的料。”

  兩人搖搖晃晃的去了。

  ....

  按著記憶,林東找到了家門口。

  青龍鎮產茶,所以茶館很多,林家就開著一個茶館,現在林東就站在茶館的外面,已經能聽到屋裡小孩子的哭聲,這是林波的聲音,最大聲的是林父的罵聲,不用說,肯定是在罵林東這個混帳兒子。

  在心裡豎了根中指,親切的問候了下原身,林東走進了茶館,茶館很開闊,林東一出現就被看到了。

  “你個混帳,你還敢回來!”

  林父今年已經快五十歲了,身子骨還很硬朗,不過這代表著林東要吃苦頭了,因為林父直接抄起了一根木凳,朝著林東就衝了過來。

  林父是真的敢打林東的,暴怒的林父根本沒有分寸,反正記憶裡林東好幾次都被打得躺了十幾天。

  “這種暴/力的家庭教育方式怪不得原身以前那麼叛逆呢。”林東居然在腦子裡閃過了這麼一個念頭,不過眼下可不是關心家庭教育的問題。

  林東瞅著揮過來的木凳,心裡一橫,直接用手扳住,嘴里大喊道:“能不能聽我解釋一下?”

  顯然這是徒勞的,林父和林東較了下勁,林東力氣大,林父直接放棄較力,腳下朝著林東就是一踹,而且手也把木凳鬆開,朝著林東就是一個​​大耳刮子。

  林東倒是躲過了耳光,但是卻被踹了一腳,疼得他直吸氣。

  林母總算是比較關心兒子,上前一把抱住林父,對林東喊道:“你跑啊,你先跑,晚上再回來。”

  “你個混帳,看老子今天不打斷你的腿,老子就當沒有你這個兒子。”林父咆哮道。

  這種情況顯然沒法再溝通了,林東退了幾步,把木凳扔在一邊,嘆了口氣,一瘸一拐的跑了,出茶館的時候看到邊上還放著一桌菜,應該是剛做好的,熱氣騰騰。

  林東在回家的第一天就被趕出了家門,因為他不想被打斷腿...
mk2258 發表於 2015-5-13 07:56
   第十二章街頭賣唱
  熱氣騰騰的晚餐沒有吃到,腿差點打折了,林東蹲在馬路牙子上,四十五度角仰視天空,覺得內心很憂傷。
  蹲了好久,天黑了,路燈亮起,周圍的蚊子嗡嗡的飛,林東覺得腿都麻了,站起來的時候一個趨趄,差點摔上一跤,心裡冒火的很。

  估摸著林家人應該是吃完飯了,林東找了個小賣部給林茜打了電話。

  等了好久,林茜才終於把電話接了起來,不過沒說話,她肯定知道是林東。

  “那個,今天的事情我很抱歉,但是我還得說真的不關我的事。”林東覺得真沒天理,他分明什麼事情都沒做,但是別人都認定是他做的。

  林茜終於說話了:“爸還沒睡呢,你晚點再回來。”

  林東吸了口氣,“好吧,那我先去網吧熬幾個小時。”

  “你是去網吧還是去遊戲廳?是去找你那兩個狐朋狗友吧?”林茜突然尖銳的道。

  林東愕然,然後心裡的火氣就再也止不住了。

  打也打了,罵也罵了,他都這麼委屈求全了,但是林家人卻沒有一個相信他的,本來他跟林家人就沒有什麼感情,這麼一想,林東覺得自己不能再上趕子求著他們了,做人果然得靠自己。

  “那隨便你怎麼想吧,今天我也不回去了,明天直接回校。”林東說完,乾脆的把電話給掛了。

  打完電話,林東覺得一肚子火氣,但是卻不知道沖誰發,

  那邊,林茜聽到嘟嘟的挂機聲,心裡還是有一點後悔,覺得剛才好像說錯話了,盯著手機看了半天,卻終於沒有回撥過去。

  ......

  青龍鎮雖然不大,網吧還是有的,而且全是小網吧,十來台機子的那種,這種網吧都是私人開的,連營業執照都沒有,只要給錢就可以去,價格比安定市還要便宜,一晚只需二十塊。

  林東兜里還有二百多點,這是林東剩下來的,他不抽煙也不喝酒,本來以前碼字的時候最喜歡吃點零食,不過現在手頭不寬裕,所以也就沒買過,現在想想,幸虧還算英明,這兩百來塊可能就是以後的生活費了。

  去網吧的路上,林東已經在考慮後面怎麼走,因為他掛斷電話的那一刻就想著以後不用林家人的錢了,所以他現在得掙錢,靠自己掙錢。

  “學校那邊暫時不能輟學,最起碼那裡有宿舍能住,不過倒是可以請幾天假,這兩百來塊錢省著點用能支持一個星期,這一個星期要掙錢,最起碼要能夠花。”

  說倒是好說,但是怎麼掙錢呢?

  很自然的,林東想到了自己最擅長的寫書,但是很顯然,雖然'親密'已經快完結,但是要在一個星期裡靠'親密'掙錢明顯不現實,同樣,去網站上開書也不行,週期太長了,而且最重要的,他現在還屬於未成年,沒有身份證。

  身份證的作用不言而喻,沒有身份證就是黑戶,林東就算想去飯店刷碗都很玄乎,除非是那種路邊小攤,但是這種路邊小攤太不靠譜了,再說他還得兼顧學業呢。

  “兼職或是鍾點工?誰會僱傭一個學生做鐘點工呢?”林東一個頭兩個大。

  到了網吧,交完錢開了台機子,林東精神一振,暫時把賺錢的想法拋開了。

  論壇上關於'親密'的帖子仍然火爆,而且由於林東兩天沒有更新新的情節,好多讀者在嗷嗷叫喚,讓林東心裡很有滿足感。

  一個作者寫出來的東西肯定是希望得到別人認可的,這也是寫手的動力源泉,關注越多,寫手的動力也就越足。

  用了一個多小時,林東把帖子的回复逐個看了一遍,林東看到了好幾個讀者居然問他以後還會不會寫新的作品,這讓他微微一笑,這是好作品帶來的粉絲忠誠度,這種忠誠度會讓這些讀者關心那位作者的每一部作品,當這樣的讀者越來越多的時候,大神也就應運而生。

  “如果還在地球該多好。”林東現在萬分想念地球那邊的房子,那是林東在父母死後掙錢買的一間小屋,林東在那間屋子碼了近五年的字。

  戀戀不捨的把論壇關掉,因為林東明白現在自己最重要的不是寫書,而是先掙錢,等有一定的經濟基礎了才能做他喜歡做的事情。

  想掙錢不是那好掙的,林東特意搜的是安定市的同城工作介紹,不過這些工作要么要學歷要么要資歷,林東這兩樣都沒有,一直熬到晚上三點,林東眼睛都有些紅了,突然看到了一則新聞,隨後眼睛一亮,貌似這個比較適合他。

  這個工種名字叫:街頭賣藝!!而且林東想到的是他可以去街頭賣唱啊。

  怎麼說呢,這個工種其實挺簡單的,既不要學歷也不要資歷,而且不限男女,只要你能用歌聲讓路人從兜里掏出錢來就可以了,如果是在地球,林東可能沒什麼把握能掙錢,但是這是母星,林東還是很有信心的,只要他把地球的一些歌曲唱出來就成。

  林東越想越覺得可行,而且林東以前學過彈吉他,雖然彈得不怎麼樣,但是畢竟還是有基礎的。

  “如果要去街頭賣唱的話歌曲這方面不用擔心,就吉他和嗓子,明天打電話給胖子,這傢伙家境不錯,應該能藉到吉他,嗓子不行的話就別唱難度高的歌曲就可以了。”

  在林東打定主意要去街頭賣唱的這個晚上,林家並不平靜,凌晨的時候,林父虎著臉把林茜叫了起來:“那混帳小子給你打電話了嗎?”

  林茜遲疑了下:“打了,他說他不敢回來。”

  林父哼了一聲:“我先睡了。”

  林茜點點頭,心裡暗笑其實老爸還是嘴硬心軟的,不過想想林東在電話裡說的話,林茜又覺得發愁了。

  PS:從上週五開始,後台一直都登陸不了,每天都是在網吧上傳的,時間有些不太固定,各位書友別介意啊,另外,今天合同已經寄出,很快就會改成A簽了,到時候每天會承諾兩更,請多支持涼糕。
mk2258 發表於 2015-5-19 22:00
   第十三章太酷了
  第二天。
  林東紅著眼睛從網吧出來,這一晚他沒幹別的,就是在網上看吉他指法的視頻教程。

  林東已經​​好些年沒玩吉他了,雖然確實有基礎,但是已經太生疏了,經過一晚的突擊訓練,林東估摸著自己能彈出兩隻老虎來,要憑這個吉他技術去街邊賣唱有點困難,還需要進步。

  另外,林東還準備在這兩天把五線譜重新再學習一下,然後把前世熟悉的歌曲重新再譜一下曲,這樣最起碼拿出來的時候顯得有料,一個'原創'歌手連五線譜都整不明白那豈不讓人醉了?

  到安定市的班車是六點半發車,林東在車站附近找了個賣早點的,奢侈的點了兩籠包子,又來了兩根油條,最後還喝了一碗稀飯,這才打著飽嗝朝車站走去。

  “肚子啊,今天這頓就當稿勞你了,因為接下來的幾天咱們都得節衣縮食了...你的主人很慘啊。”

  林東現在身上的錢已經沒有二百塊了,就算一直在學校吃便宜的飯菜也最多能撐一個星期,他迫切的需要賺錢。

  當第一班車駛出青龍鎮的時候,林東回頭看了下這個安靜的小鎮,他知道以後這個小鎮肯定還會再回來,只不過過程可能不會太愉快,這個小鎮並沒有給林東留下什麼美好的記憶。

  一路順風順水的回了安定市,下車後,林東找了個電話亭給王胖子打了個電話,拜託王胖子給他借一把吉他,並且說明了可能短時間內還不了,王胖子當然會詢問林東要做什麼,林東很淡定的告訴他自己要去街頭賣唱。

  這個說法讓出乎王胖子的意料之外,但是卻又驚若天人,從林東寫出'親密'並受到整個安大學生的追捧後,王胖子已經認定林東是學霸的級別了,學渣一般對學霸都有一股子的敬畏,現在這個學霸居然要去街邊賣唱,王胖第一個念頭就是:太酷了!!

  沒錯,就是覺得酷,所以王胖子在電話那邊把肥肉拍得震天響,信誓旦旦的告訴林東,拼死他都會給林東借到,最後,王胖子還提了個要求,就是希望林東去街頭賣唱的時候也能夠帶他一起去,王胖子當然不能是想唱,對他而言,光是參與這種事情已經覺得熱血沸騰了。

  林東自然滿口答應。

  吉他的事情搞定了之後,林東放了下大半的心,接下來的事情就得靠他自己了,比如練嗓子。

  再次回到安附高,看到林立的教學樓,林​​東有些親切,比青龍鎮的那個家更加親切。

  雖然是周六,校園內卻仍然有一些學生,這些都是住校的,林東也並不引人注目,直接回了宿舍,李林沒在,應該是出去了,林東開始躺床上補覺。

  等林東醒來,已經是下午四點,李林也回來了,正躺床上看書。

  “東哥,你怎麼回來了?”李林放下書問道。

  “家裡有點事情,所以返校早一點,你看啥書呢?”

  “補習功課呢,對了,我給你打了飯。”

  李林的學飛成績不太好,屬於那種雖然勤奮成績仍然進步不太明顯的類型,在這個宿舍,就他算是一個真正的高中生。

  林東先把電腦打開,又去外面洗漱,洗漱完後坐在電腦前把飯菜拿吃,邊吃邊問道:“李林,你這麼努力,以後想做什麼?”

  李林楞了下,好半晌才道:“先考大學吧,如果能上安大,到時候再說吧,東哥,我沒有考慮那麼長遠。”

  林東點了點頭,隨後道:“咱們是室友,以後如果有什麼困難記得告訴我,能幫我一定會幫。”

  林東是有感而發,在青龍鎮的那個家裡林東感到的是格格不入,反而在宿舍這裡的王胖子以及李林找到了一絲溫暖,現在林東甚至感覺這兩位室友比林家人都親切,兩人都是學生,友誼還是很純粹的。

  “嗯。”李林笑著點點頭,他現在不明白林東的這個承諾代表著什麼。

  然後宿舍又陷入了安靜,林東和李林都各做自己的事情,李林看書,林東把飯吃完後先登陸了安大的論壇,準備先把'親密'的大結局上傳。

  把寫好的結局複製粘貼後,林東剛要發布,想了想後,林東又打了一些字上去。

  以前寫書的時候每本書結局都會有個結局感言,林東覺得自己要說點什麼。

  “寫到這裡,親密算是完結了,感謝各位的喜愛,本人以後還會有更多的作品,希望大家能記住李太白這個筆名。”

  林東這個結局感言寫得很短,這裡畢竟是安大的論壇,不是龍騰中文網。

  上傳完結局後,林東等了五分鐘刷新了下,近兩百條回复已經出來了,這證明了'親密'的熱度,確實相當的火爆,可惜林東現在不在安大,否則說不定能在安大的校園內聽到學生們關於'親密'的議論。

  如果我還有一天壽命,那天我要做你女友。

  我還有一天的命嗎?...沒有。

  所以,很可惜。我今生仍然不是你的女友。

  如果我有翅膀,我要從天堂飛下來看你。

  我有翅膀嗎?...沒有。

  所以,很遺憾。我從此無法再看到你。

  如果把整個浴缸的水倒出,也澆不熄我對你愛情的火。

  整個浴缸的水全部倒得出嗎?...可以。

  所以,是的。我愛你...

  “怒搶沙發...”

  “三樓是狗...”

  “完結了麼?草二樓!!”

  “靠,真完結了。”

  “啊啊啊...天殺的李太白,我最愛的輕舞飛揚真的走了。”

  “看完結局,妹紙表示已經哭成狗了。”

  .....

  林東滿足的關了論壇,他很明白自己現在要的是什麼,人氣再高也都是虛的,真金白銀才最實在,所以他現在還得學吉他指法,以及弄清五線譜。

  學這些東西很枯燥,不過在地球的時候林東碼了五年的字,而且還一直仆街,最不缺的就是耐心了。

  生活的壓力使林東很認真,耐心又不缺,所以林東的進步簡直飛快,這天的晚飯又是李林帶回來的。

  轉眼間,星期天已經到來,王胖子在星期天的下午回校了,給林東帶給了吉他。

  “東哥,這把吉他是我大堂哥以前的,好久沒用過了,不用著急還,不過,東哥,你真會彈吉他?”王胖子看來有些懷疑。

  林東順手彈了幾個調子,音質還不錯,在街邊演唱也沒有那麼多要求。

  “東哥居然真的會,真是學霸啊。”王胖子只能感慨。

  “東哥要吉他做什麼?”李林好奇的問。

  王胖子眉飛色舞的把林東要去街邊賣唱的時候說了遍,“李林,是不是覺得很酷?到時候咱們也去吧,給東哥捧場。”

  “好,一起去,”李林趕緊點頭,這種熱鬧正是年輕人最喜歡湊的:“不過等放學的時候啊,我可不敢逃課。”

  “行,等我再熟悉兩天,然後咱們就去試試。”林東把事情定了下來。

  PS:求收藏,求訂閱。
mk2258 發表於 2015-5-19 22:01
   第十四章賣唱是個技術活兒
  星期天下午四點過的時候。
  “C棟405室的林東,下面有人找...”

  底下一連喊了三遍,見林東還沒回神,王胖子跑到了窗前朝下一瞅,又趕緊回來:“東哥,下面有個女的,好像是找你的。”

  “女的找我?”林東問,不用王胖子回答,林東就大概知道會是誰了,除了林茜外,恐怕不會有別人,

  到了窗前看了看,果然是林茜站在下面呢,林東想了想,還是得出去一趟。

  “東哥,這女的是誰啊?”王胖子嬉皮笑臉的問道,他以為是林東的女朋友呢,王胖子人長得胖,還是學渣,所以自然羨慕有女朋友的人。

  林東呵呵一笑,他懂王胖子的意思,有時候男人也是喜歡八卦的,“是我這個身體的姐姐。”

  王胖子頓時就沒了興趣。

  林東到了樓下,臉已經板了起來,淡淡的看著林茜:“有事兒?”

  林茜剛才其實還在想著呆會見到這個弟弟得好好溝通一下,那天她確實說錯話了,但是現在一看林東這個表情,林茜再想想家裡的情況,好話就變得不那麼好了:“林東,你是準備離家出走啊怎麼的?翅膀硬了?”

  “沒事兒?”林東轉身就走。

  “林東,你給我站住。”

  林東當然沒站住。

  林茜這下真氣得夠嗆了,幾步上來,一把拉住林東,杏眼圓瞪,林東仍然是那副表情看著她。

  “你是想氣死我是不是?好,那天是我說錯話了,你也這麼大的人了,能不能別動不動就搞這種離家出走的把戲?爸雖然打了你,但是其實也是關心你的,你不是說你改好了麼?能不能體會一下我們的苦心?”林茜苦口婆心的道。

  林東想了想,認真的道:“我這不是離家出走,而是覺得我和家裡的關係需要緩和一下,給彼此一個冷靜的時間,因為說白了,你們現在根本不相信我,覺得無論我說什麼都是在狡辨或是推脫責任,你看,你現在的表情就是如此。”

  林茜現在確實是一副你林東就是離家出走的表情。

  “反正不管怎麼樣,這段時間我是不會回青龍鎮了。”林東只能表明自己的態度,至於林茜信不信就是她的事情。

  “那你想怎麼樣就怎麼樣吧,我不管你了。”林茜看樣子還生氣呢。

  “這樣對大家最好。”林東點點頭。

  林茜氣得又瞪了林東一眼,掏出錢包,把錢朝林東手裡一塞,轉身就走。

  林東皺著眉頭看著錢,想了想還是收起來,他可以不用這個錢,但是如果不要,林茜說不定就得以為他要搞什麼事情呢,很麻煩。

  最後,林東又想起親密的事情,揚聲道:“林茜,週五那天我說的話仍然有效,你叫你那個學姐來找我吧。”

  交情歸交情,生意歸生意,如果那個劉亞亞真對'親密'感興趣,說不定就是一筆不小的收入,最起碼也能解燃眉之急。

  林茜頓了頓,這才走了。

  林東回到宿舍,直接把錢塞到了被子下面,對兩個一臉八卦的室友笑道:“沒事,該干嘛幹嘛。”

  ......

  為了使自己'街頭賣唱'的大計順利進行,重新開課後林東也一直在努力,絞盡腦汁的挑選了十首歌,並且把這些歌譜上了曲,然後每一首都彈了好幾遍。

  這些歌有些不是用吉他伴奏的,而是別的樂器,但是林東沒辦法呀,樂隊這麼高大上的條件他是弄不出來的,不過好在這屬於林東的'原創',所以到底需不需要用吉他伴奏只有林東才知道,林東自己聽得雖然有些不倫不類,但是還是依然好聽。

  其次就是練嗓子了,嗓子說好練也好練,說難練也難練,得看先天條件,林東現在的嗓子不太行,高音上不去低音還下不來,人類的極限聲音能橫跨五個八度,林東現在的聲音最多二個半,打個比方,歌神張學友的歌林東大部分都唱不上去,倒是劉德華的歌曲林東還能勉強一試。

  練嗓子的時候當然不能在宿舍練,幸好安附高很大,也不像大學那樣隨處都有野鴛鴦,林東還是能找到安靜的地方,過路的學生聽到林東那鬼哭狼嚎的嗓子也得退避三舍。

  “東哥,你這嗓子...好像有點夠嗆。”王胖子委婉的道,臉上很發愁,就這嗓子不嚇跑路人就不錯了,還能有人給錢?王胖子覺得前景不太樂觀啊。

  邊上的李林拿著本書,根本看不進去,深以為然的點頭。

  “你們懂個屁。”林東笑罵道:“這叫拔嗓子,別看現在難聽,效果崗崗的,我的高音不行,我得練到吼起來的時候最起碼嗓子不能破。”

  王胖子和李林似懂非懂的點頭。

  林東也不是在忽悠他們,街頭賣唱不是在室內唱歌,嗓子一定要夠,必須得吼,否則別人聽都聽不到憑啥給錢?

  “那東哥,這都練了好幾天了,啥時候能練完?”

  林東想了想:“練得已經差不多了,那就後天吧,明天得去買幾件東西。”

  “買啥?”

  “先買個平光眼鏡,再買個包,裝吉他,到時候裝錢,最後還得去剪個頭髮。”

  王胖子有些無語:“用包裝錢?東哥,聽起來怎麼那麼...”

  李林接口道:“玄!!”

  “對,就是玄,能有幾百塊就不錯了,不至於用包裝錢吧?”

  “這只是順便的,否則你還想我拿個破碗?拿破碗的是乞丐,而賣唱是技術活兒,高端大氣上檔次的工種!!”

  “眼鏡呢?為什麼還要剪頭髮?”

  “咱們得打造一個懷才不遇的流浪歌手形象,頹廢但是有才,這才能讓路人有代入感,有了共鳴,才有人會願意來聽,你說你要是在膀子上紋幾個皮皮蝦的紋身有人敢聽你唱歌麼?”

  “皮皮蝦?還有人紋這個?”王胖子沒有聽懂林東的幽默,很傻很天真的問。

  “呃...不要在意這些細節,總之,形象和定位很重要,總之,聽我的就沒錯了。”

  PS:昨天章節錯了,應該是十三章。
mk2258 發表於 2015-5-19 22:01
   第十五章無地自容
  要成功hold林東所說的形象和定位,不大出血顯然是不可能的,所以在第二天,也就是這週的星期三的中午,林東準備出去大大的採購一番,順便為明天的賣唱地點踩踩點。
  對這種事情,王胖子表示很踴躍的參與,李林要好學一點,他得在宿舍看書,所以沒有跟著去。

  “東哥,你這大大的採購是多大?”王胖子有點小興奮,無懼暴烈的陽光曬得他全身都是汗。

  “嗯,目標是一百塊以內!!”林東堅定的表示。

  “啊!!”王胖子張大嘴,如同一隻將要捕食的青蛙。

  “我現在兜里還有不到一百五,出一百塊來採購那不叫大大的採購麼?我老出血了好吧?”林東表示道。

  如果換成比例來看,林東一買東西就是用去了身上三分之二的資產,這確實可以稱為'大出血'了,不過王胖子還是覺得分外不對勁,扳著粗粗的手指跟林東算道:“東哥,包得買,眼鏡得買,你還得弄個頭髮,光吉他包應該都不只一百了吧...這還得最次的。”

  “頹廢,知道什麼叫頹廢嗎?新包哪裡能顯得出頹廢來?而且做人不能那麼片面,看東西也不能光看其表面的價值,內在才是最重要的,咱們今天可能只會買五十塊錢的包,但是以後如果成為了天王巨星,做為陪伴我這個天王巨星第一次演出的吉他包,那價值可就海了去了,說幾萬還得是低了。”

  王胖子苦笑的擦著臉道:“東哥,我發現你真能掰,就跟痞子蔡一樣。”

  林東無語,現在也就是跟王胖子熟了,他們又是學生,比較好忽悠,如果對方是成年人,林東才不會這麼瞎掰呢。

  ......

  學校附近的商業區異常的繁華,賣什麼東西的都有,眼鏡好買,頭髮也好剪,兩樣已經花去了林東二十塊,其中平光眼鏡就是在路邊流動攤販那裡買的,花了十塊錢,其實就是一個眼鏡框和兩片玻璃片,另外花了十塊錢剪了個碎發,對著鏡子照了照,林東自認為這個頭型很是放蕩不羈,有點那麼浪人的味道,又問了下胖子意見,胖子吭哧吭哧了好久,最後說了六個字:“看上去有些傻!!”

  於是林北直接無視。

  吉他包卻不是那麼好買的。

  安大附近確實有吉他店,但是這種店面卻不會單賣吉他包,如果買了吉他倒是會送,像這種高大上的店鋪怎麼可能會有八十塊的吉他包呢?

  所幸天無絕人之路,兩人剛好遇到一個在附近學校收廢紙的大嬸,最後從這位大嬸的手裡買到了一個青黑色的帆布袋,才花了五塊錢!!

  “值了,才花二十五塊錢就辦到了三件重要的事情,對這種效率,我美醉了。”林東陶醉道。

  王胖子也是醉了,第二次覺得街頭賣唱這件事情可能太不靠譜了。

  在買東西的時候,林東已經把明天的地點給踩好了。

  學子路附近就是龐大的商業區,不過最繁華的地方還得屬於學子路的中心地帶,那裡有一個狀元廣場,狀元廣場的周遭有好幾家大型超市,人流量極大,而且最重要的是林東在狀元廣場那裡看到了一個流浪歌手,唱得也就那樣吧,嗓子好像還比不過他,但是林東看的時候這傢伙已經有近百的收入了。

  同行是冤家!!所以,林東覺得是該展現自己天簌般的歌喉去搶一搶這位流浪歌手的生意了。

  “哥們儿,對不起了,咱是高大上的穿越人士,必定要走上人生巔峰的,所以能搶你的生意也是你的榮幸。”林東在心裡假惺惺的對那位哥們儿默哀了一下。

  這天晚上,林東練歌一直練到了十一點熄燈,躺在床上的時候還把明天要說的台詞模擬了一遍,隨後翻來覆去的就睡不著了,應該是興奮?或者是忐忑?

  週四這天林東當然也像往常一樣心不在焉,從中午下課就開始準備,然後到了下午,放學的歌聲一響起,林東抄起放在課桌邊的帆布袋,對王胖子和李林示意了一下,三人奔出了學校,朝著狀元廣場而去。

  王胖子和李林的臉色通紅通紅的,一是跑的血氣上臉,另一個則是興奮,因為即將到來的事情太酷了。

  林東把眼鏡帶上了,又拿出梳子梳了下頭髮,“怎麼樣?頹不頹廢?”

  “還好...”兩人現在哪有心思管林東的造型。

  等到了狀元廣場,看著四周那無數的人,許多還穿著學生服,王胖子吞了吞口水,遲疑的道:“東哥,人是不是太多了?”

  李林的臉也僵硬得像根木頭,來的時候確實覺得興奮,現在一看這些人,想想呆會要在這些人面前演唱,這多不好意思?多丟人啊!!

  “靠!!”林東的手心全是汗,他其實也是第一次做這種事情,他也有些拉不下臉,但是都到這裡了難道還退縮?

  “我就知道你們不靠譜。”林東只能通過罵這兩個傢伙來緩解下緊張,“這樣吧,你們呆會兒站遠點,按照第二套方來進行,第二套方案總會吧?”

  王胖子和李林如逢大赫,抱頭鼠躥,等離開了林東一段距離,兩人頓時發現自己一下就不緊張了...

  林東壓抑住了緊張,左右打量了一下,又看了看廣場的那幾個小型噴泉,昨天那個流浪歌手居然沒在?沒在也好,林東隨便找了一個噴泉,站在噴泉的台子邊上,深深的吸了口氣,在周圍幾對情侶好奇的眼光中,先是打開包拿出礦泉水喝了幾口,咳嗽了幾聲,這才慢慢的把吉他抱在了懷裡,隨後把帆布包往前移了一點。

  “就是一個字:幹!!”

  林東心一橫,手指揮起,彈出了一串流暢的音符,隨後,看到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力,林東把手往吉他上一壓,露出了標準的八顆白牙,揚聲道:“各位兄弟姐妹,父老鄉親,初到寶地,盤纏用盡,小弟不才,便用手中吉他博各位一樂,如果聽得喜歡,隨手打賞一二,讓小弟有個吃飯錢,言盡於此,首先,給大家帶來一首原創歌曲'無地自容'送給大家,希望大家喜歡!!”

  一連串狂暴的音律從吉他里傳了出來,前奏過後,林東開始了嘶吼!!

  人潮人海中,有你有我

  相遇相識相互琢磨

  人潮人海中,是你是我

  裝作正派面帶笑容

  不必過份多說,自已清楚

  你我到底想要做些什麼

  .....

  PS:換成光纖就能登陸後台了,蛋疼。
mk2258 發表於 2015-5-19 22:02
   第十六章賣唱進行中
  林東選的十首歌都是好歌,都是傳唱度極高的,比如現在這首'無地自容'。
  這首歌是黑豹樂隊流傳最廣的歌曲,在九十年代異常的火爆,提起搖滾,幾乎都會說起這一首'無地自容',絕對經得起時間的考驗,就算到了二十一世紀,翻唱這首歌的歌手也異常的多。

  把這首歌做為開場歌是想讓氣氛盡快的熱起來,畢竟很多時候人的第一印象太重要了,只要第一印象好,那麼以後差點也能被人接受,林東覺得自己選對歌了,反正他看見自他開口唱的時候,周圍的好幾個人已經露出了傾聽的神情,顯然已經被這首歌給吸引了。

  狀元廣場做為周圍幾所大學的匯聚地,尤其是周圍還有一所安定影視學院,所以附近的人對像林東這樣來表演的並不陌生,唱歌已經算是最容易接受的了,據說有一年影視大學的學生在街頭來了個'解放天性'的表演課,表演什麼貓狗老鼠,在街頭摸爬滾打,跟這些影視學院的學生相比,林東唱歌只是小巫見大巫。

  對這些路人而言,大多數流浪歌手所唱的歌他們都聽過,但是林東唱的他們卻沒有聽過。

  “原創歌曲?而且聽起來還不錯的樣子。”好幾個路人覺得有些驚艷,能創造出好聽的原創歌曲的歌手一般出現在電視裡,想不到這裡會有野生的一隻...

  人潮人海中,又看到你

  一樣迷人一樣美麗

  慢慢的放鬆,慢慢的拋棄

  同樣仍是並不在意

  ....

  一首好聽的歌曲魅力是相當大的,這首歌之所以傳唱度高,是因為歌詞很簡單,許多人聽過一次幾乎都能跟著哼,就像現在,林東唱到這裡,已經慢慢拋棄了緊張,身體隨著吉他的彈奏開始搖擺起來,加上歌曲,路人覺得這首歌真的挺嗨的,效果達到了。

  “東哥...真的好厲害。”

  遠處,王胖子和李林看著林東,眼睛裡是毫不掩飾的祟拜,心裡同時還有一些小小的納悶:東哥是怎麼把練歌的時候那鬼哭狼嚎的嗓子練成這麼好聽的歌聲的?

  沒錯,兩人確實沒有音樂素養,只是單純的知道好不好聽而已,兩人聽這首歌的時候反正感覺很好聽,所以就覺得林東很厲害,東哥隨隨便便寫首歌都這麼棒。

  “已經有人圍過去了,李林,咱們是不是現在過去?”

  “嗯,現在可以過去了,到時候如果沒有人給錢,還得執行第二套方案呢。”

  林東唱得很賣力,吉他也彈得很瘋狂,當緊張過去,其實周圍人關注的目光是會讓人興奮的。

  一首'無地自容'唱完,林東渾身都是汗,不過看到圍過來的已經有二十來號人卻覺得值了。

  重新唱了口水,林東展顏笑道:“謝謝各位,剛才那首歌名字是'無地自容',是一首比較搖滾的歌曲,不過今天的太陽很大,接下來給大家來一首舒緩的歌曲吧,如果各位聽得喜歡,隨手打賞幾塊,賞小弟一口飯吃,下面這首歌名叫'曾經的你',這首歌仍然是原創歌曲,獻給那些正要啟程和正行走在理想長征中的朋友和我自己,希望大家喜歡。”

  低沉的吉他響了起來,這次林東用的是比較沙啞的聲音。

  曾夢想仗劍走天涯

  看一看世界的繁華

  年少的心總有些輕狂

  如今你四海為家

  曾讓你心疼的姑娘

  如今已悄然無踪影

  ....

  這首歌出自歌手許巍,許巍是華夏極具聲名的創作型歌手,當然,這不是最主要的,最重要的是許巍的歌曲調子都比較低,林東能較好的駕馭,離歌和死了都要愛林東也會唱,但是卻唱不好,相比之下,許巍的歌曲顯然更適合林東。

  林東把這首歌娓娓唱來,周圍的人好像看到了一個歌手為了自己的夢想流浪,雖然經歷了許多的挫折,卻仍然永往直前。

  “好。”一個三十來歲的中年人情不禁的拍著手道,這首歌需要一定的閱歷才能解讀出來,非常適合這種歲數的人。

  林東沖他點點頭,這個中年人可能覺得如果不表示一下不太好意思,從兜里掏出一張十塊的放在了帆布包裡,這是林東今天掙到的第一筆錢。

  “確實好聽。”

  噴泉的周圍一直都有幾對情侶,剛才那首搖滾歌好聽,這首歌也好聽,一個女孩子對身邊的男孩子說了幾句,那個男的走上前來也放了十塊,朝林東豎了根大拇指,然後瀟灑的離開。

  王胖子和李林已經圍過來了,看到有人給錢,心想第二套方案已經不用使出來了,東哥就是東哥,不用托照樣有人賞臉。

  這首'曾經的你'唱完,雖然只收到了二十塊的打賞錢,但是周圍的路人已經超過了四十人,這些人都是被歌聲吸引過來的,街頭賣唱最重要的是什麼?當然是歌好聽,只要歌好听就有人來聽。

  好聽,再來一遍!!“有人叫道,這是聽得入迷了。

  林東又擦了把汗,先對那個中年人笑道:“謝謝這位大哥的賞臉,另外也謝謝那邊那對長長久久。”這才繼續道:“喊再來一遍的這位哥們,今天你肯定會大飽耳福,因為我唱的歌只會越來越好聽,所以不用著急,另外,如果覺得好聽,可以意思一下,你看天這麼熱,都一身汗了。”

  “接下來的第三首歌是一首歡快的歌曲,大家應該都知道檸檬樹吧,檸檬花一年四季都會開放,檸檬果香味特別濃烈卻酸溜溜的,就像...初戀一樣,這首歌的歌名就叫'檸檬樹',英文名叫'Lemontree',希望能帶大家回到自己的初戀。”

  當林東彈起吉他,周圍的人居然都在鼓掌了,林東頓時有些受寵若驚,這表示他的歌已經征服了這些聽眾。

  一個人孤單單的下午,當風吹得每棵樹都想跳舞

  記得昨天你穿藍色衣服,你說對愛太專注容易孤獨

  這句話什麼意思,我不清楚

  我愛上了雲愛上你,多麼希望像你自由來去

  原來星期天容易思念,反复看部電影一遍一遍

  ....

  這首歌的原唱是德國的一個樂隊,名叫愚人花園,後來被蘇慧倫翻唱,憑藉這首歌,蘇慧倫一下子火到爆,光是這張專輯就在寶島賣了七十萬張,歡快的語調,歡快的歌詞,很容易讓人朗朗上口,或許記不住,但是卻絕對能哼上幾句。

  歡快的歌其實是相當討喜的,這首歌一出,周圍的氣氛頓時變得火爆了。

  PS:這三首歌都是好聽的歌,大家可以去聽一下,另外,檸檬樹這首歌還是愚人花園的版本要好聽一些。
mk2258 發表於 2015-5-19 22:03
   第十七章繼續進行中...
  在一般人的心裡,流浪歌手的定義是什麼?
  這麼說吧,一般人的心中,所謂的流浪歌手都是業餘歌手,可能會唱幾首流行歌曲,但是長相不好,唱功不行,絕對是上不了檯面的,這也符和一般人對流浪歌手的定義,畢竟真正有實力的歌手早就大紅大紫了,何止於淪落到街頭賣唱?商演或是走/穴都要比這掙錢快。

  對於這些路人而言,音樂素養什麼的肯定不會很高,他們唯一的評判標準就是歌曲好不好聽,能不能聽得入耳,大部份人其實都是這種標準,而林東所演唱的這三首歌都絕對屬於這些人心中好聽的標準。

  一個流浪歌手的三首原創歌曲居然都很好聽?而且他們甚至感覺比現在的一些所謂排行榜上的好歌還要更好,這怎麼不讓他們驚奇。

  驚奇之餘就覺得自己真是趕著時候了,最先聽的路人意猶未盡,後面陸續有人加入,現在圍觀的人已經差不多近百了。

  近百人說起來不多,但是如果真正看現場就知道氣氛是相當火爆的,等林東把檸檬樹唱完,他發現連噴泉的後面台階上已經站著人在聽他唱歌了,因為前面這邊已經快擠不下了。

  而這麼多人圍在周圍,又會帶來一種連鎖效應,附近的人肯定會對這裡發生了什麼事情感到好奇,這種好奇心可遠比林東唱歌拉人氣要給力得多。

  另外這首檸檬樹給林東又帶來了五十多塊錢的收入,其中有五個人扔了十塊,還有幾個扔的是一塊錢的硬幣。

  因為周圍有近百人,林東感覺空氣的溫度好像又高了十幾度,他現在不光滿頭大汗,連身上都是汗,整個人就跟從水里撈出來似的,這唱歌,尤其是現場唱歌,不光是體力的消耗,還有心力的消耗。

  林東拿起礦泉水咕嚕的灌了一口,瓶子差點見底,隨後,林東把剩下的水往頭上一倒,這種狂野讓好幾個圍觀的年青女孩子驚喜出聲:“好帥呀!”

  林東抹了把臉,“剛才的那首歌大家覺得好聽嗎?”說完,林東等了一下。

  如果是林東唱第一首歌的時候詢問,恐怕沒有人會回答他,現在圍觀的快一百人了,已經有一定的人氣,所以林東一問後,好幾個紛紛喊道:“好聽。”

  “唱得不錯,哥們,再來一首。”

  “對,再來一首。”

  “哥們,你這都是原創的嗎?我覺得你比那些明星強多了。”

  林東喘著氣笑道:“其實我也是這麼覺著的,只不過我掙得可比那些明星少得多,請各位不要嫌我市儈,還是那句話,如果真心喜歡,賞臉給些吃飯錢。”

  “接下來的這首歌主要是唱給我們男人的。”林東笑道:“不過我可不岐視女人,相反,這首歌里女人反而是女王,咱們這裡的許多人肯定都是情侶或是已經結婚了,想必應該也知道我們男人的三從四得。”

  林東這個說法讓周圍人一頭霧水,不過林東是調侃著說的,所以馬上有人問道:“哥們,啥叫我們男人的三從四德?”

  “對呀,這其中有什麼說法嗎?”

  林東換了個一本正經的表情:“三從,跟從,服從,盲從,四得,等得,捨得,忍得,記得,意思就是女人出門要跟從,​​命令要服從,說錯了要盲從,四得就是化妝要等得,花錢要捨得,打罵要忍得,生日要記得,”隨後,林東換了個調侃的笑容:“想必各位大哥已經深有體會了吧...”

  人群暴出大笑聲,好多男人露出深以為然之色,會心一笑,覺得林東這個'三從四得'總結得太精僻了,就連一些女的也忍不住噗哧一笑。

  “咱們真是怕老婆麼?不是,咱們這是愛老婆!”林東總結道:“因為愛所以怕,所以,下面這首歌就獻給周圍那些情侶或是已婚人士,祝你們... .越來越怕自己的女人,這首歌的名字是'把命都給你了',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我總不能一個頭磕在地上

  給留點面子行嗎

  四周圍的人都在看著呢

  我包裡兜里真都空了

  我可以為你當牛做馬

  先簽個保證書行嗎

  即使你花枝不招展我也認了

  .....

  這首歌是電視劇'咱們結婚吧'的主題曲,這部電視劇是一三年電視劇的年度收視冠軍,在網絡上也有四十億的點擊量,火爆麼?當然,因為這部電視劇,原本只是一線的高圓圓一躍變成了國民女神。

  而這首'把命都給你了'的主題曲好听就好聽在歌詞樸實,充滿​​著一個男人對自己妻子的包容,把命都給你了,你還想要什麼?就算你不相信這個世界,但是卻不能不相信我!

  相對於前三首歌,這首歌其實要差一些,但是樸實的歌詞以及大多數男人都有過的經歷,所以反而讓這首歌比前三首更加令人喜歡,到林東唱到'連命都給你了,你還想要什麼,還有誰能像我這樣來對你,你想想...',在場的一些男人都跟著唱了起來,林東最後不得不多唱了好幾遍這些歌詞。

  這首歌唱完後,林東已經只能站在噴泉的台階上了,這個噴泉也都被圍觀的人群給圍滿了,當然,林東這首歌再次為他帶來了豐厚的賞錢,最開始給十塊的那個中年人很大方的給了林東一百塊,再加十塊以及零錢,帆布包裡的金錢數量肯定已經超過三百了。

  唱完的林東又想唱水了,不過水已經沒了,林東想了想,在人群裡看了看,一指王胖子,裝做不認識:“這位同學,能不能幫我去買幾瓶水,做為回報,呆會我專門送你一首歌好嗎?”

  王胖子一個激淋,卻趕緊點頭,擠出人群,一邊跑一邊在心裡喊:“完了完了,我要上場...好緊張怎麼辦?”

  等胖子抱著幾瓶水回來,好不容易擠進人群,正在和觀眾互動的林東一把接過一瓶水喝了一半,又倒了一半在頭上,這才問胖子:“同學,你是附近的學生吧?”

  王胖子臉僵硬得很:“嗯,是安附高的。”

  “哦,高中生,花一樣的年紀,同學,你懷念自己的童年麼?”看出了王胖子的緊張,林東自已說道:“反正我是很懷念童年的,可惜再也回不去了,不過,咱們可以用歌聲來回到童年,剛才我說了,要送一首歌給你,同學,這首'童年'送給你,希望你能喜歡,也送給在場的朋友,希望能帶大家回到記憶中的童年。”

  PS:不知大家喜不喜歡看這種情節,請留言告訴我,另外,求點收藏和推薦好嗎?好的!
mk2258 發表於 2015-5-19 22:03
   第十八章被打動的張清文
  林東覺得自己很像是一個DJ,不光要唱歌,還得要活躍氣氛。
  林東選的這些歌曲如果只是單單去聽,自然也很好聽,卻肯定會有人不了解其中的意思,但是林東這麼一介紹,周圍人再聽到歌詞的時候往往都是'哦..原來歌詞裡的意思是這樣的啊'。

  比如這首'童年',如果林東不介紹就唱,以這些路人的音樂素養可能根本反映不過來是在唱什麼,但是現在,許多路人都露出了會心的笑意,覺得這首歌果然就是童年的感覺,這就是歌曲帶給人們的共鳴。

  有了共鳴後,圍觀的人越發覺得眼前的這位流浪歌手確實很厲害,因為歌曲很好不是麼?

  等童年唱完,林東收穫了二十多個人的掌聲,這點在街頭賣唱是相當少見的,像這種街頭賣唱,路人只有真心覺得你唱得好才會送掌聲給你,畢竟在大街上鼓掌也是需要勇氣的。

  當然,對林東來說,掌聲雖然是觀眾們的認可,卻仍然是次要的,錢才是最重要的,這首童年又為林東帶來了近兩百塊的收入,算上剛才的三百多,應該有五百多了,對流浪歌手這個層次而言,林東的這個收入絕對算是豐厚了。

  一連九首,礦泉水林東已經喝了五六瓶,饒是林東體力很好卻也有些受不住了,所以便準備唱完最後一首歌便結束。

  而此時,圍在噴泉周圍​​的人數絕對超過了兩百,之所以沒有更多,是因為確實擠不下了,再後面的人也聽不清楚林東在唱什麼,這點人肯定不多,但是在這裡確實算一個奇蹟。

  “很感謝大家前來捧場,但是人有悲歡離合,月有陰晴圓缺,剛才我連唱九首,確實有些疲憊,為了感謝大家的厚愛,今天這最後一首歌是我最喜歡的歌曲,希望大家也能一樣的喜歡。”

  圍觀的人們聽出林東有散場的意思,好些人都喊著再來一首,不過當聽到林東說還有一首最喜歡的歌曲的時候臉上一喜,這些人現在應該暫時算是林東的粉絲了,被林東的歌聲征服了。

  “這首歌名叫'孟波的碗',想必大家都知道孟婆是誰。”林東看了一圈人,聲音停頓了一下。

  “當然知道。”

  “灌迷/魂湯的那個。”

  “奈何橋的那個。”

  林東點頭笑道:“對,孟婆是地獄中的一位陰使,司掌記憶,確保所有投胎的鬼魂都不會記得前世今生的一切,她的碗裡裝的就是孟婆湯,這是一位頗具神話色彩的女性,而孟婆的碗描述的是一個愛情的故事。”

  林東的聲音變得低沉:“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想過某一天自己心愛的人死去,她或者他會遇到什麼呢?她(他)會喝下這碗孟婆湯嗎?會忘記前世今生的一切嗎?可能有些人會,但是,我卻相信有些人不會,他們會為愛情不顧一切,哪怕是...打碎孟婆的碗!!這首歌就獻給那些真心相愛,希望來世今生永遠都在一起的情侶,也獻給偉大的愛情!”

  聽到林東的述說,周圍漸漸寂靜,許多人都在思索這是一種怎樣偉大的愛情?吉他的聲音也在此時響起。

  這首歌是林東最喜歡的歌曲之一,初初聽到這首歌的時候林東只感覺靈魂都在顫憷,很多歌林東都很喜歡,但是卻極少有歌曲能給林東這種感覺。

  踉蹌著來到奈何橋前

  我死也不接孟婆的那隻碗

  我不能忘記你我的甜蜜

  我不能忘記你我的點點滴滴

  我要帶著今生的記憶

  在輪迴中找到你

  永生相守抱著你不分離

  ....

  因為喜歡,所以深愛,這首歌絕對是林東唱得最好的歌曲之一,而有了剛才林東的鋪墊,周圍人在聽到歌曲的時候彷彿看到了一個女子在奈何橋前不願輪迴,只因她放不下最深愛的愛人,直到打碎了孟婆的碗!

  好幾對情侶中的一些感性的女孩子已經摀住了嘴巴,眼眶發紅,對於愛情,這些熱戀的人感受最為清晰,而誰又沒有一段刻骨銘心的愛情呢?

  當林東用嘶啞的聲音唱完這首歌的時候,場中居然罕見的沒有什麼聲音,這當然不是因為林東唱得不好,而是這些人完全沉浸在了林東的歌聲裡,還在想著那個敢為了愛情打碎了孟婆的碗的她(他)。

  林東籲了口氣,把感情平復了一下,然後,周圍響起了掌聲,先是稀疏,隨後,宛若雷鳴。

  “謝謝,感謝大家。”林東抱拳點頭,這個反映已經讓他覺得值了。

  “哥們,唱得太好了,我現在是你的粉絲!!”還是最先給錢的那個中年人,這次,他毫不猶豫的拿出錢包,給了林東五百雍元: “一點心意,謝謝你讓我今天聽到瞭如此好聽的歌曲。”

  林東趕緊緻謝,而隨著中年人的帶頭,好些人走上前來給林東錢,光是這一首歌,林東的收入就超過了兩千塊!!

  感謝了半天,林東手裡收拾著東西,嘴裡回答著那些人的問題,大部份都是在問什麼時候林東還會再來,直到聽到林東說最近一個星期都會來這裡演唱的時候這些人才滿意而去。

  收拾好東西,林東再次對周圍還剩下的幾個人點了下頭,又看了眼王胖子和李林,這才邁步而去。

  剛走出幾步,高跟鞋的聲音從身後傳來,聲音很急,林東下意識的轉頭,一張雍容的臉映入林東眼睛,林東心裡吃了一驚,這個人他認識,安附高的校長,張清文。

  林東心裡閃過的第一念頭居然是:我擦,我沒逃課吧?

  後面的王胖子和李林嘴張得比雞蛋都大,雙雙對視一眼,躊躇了一下,根本不敢上前。

  林東終於回過神來了,他現在戴著眼鏡,頭髮也因為汗水和礦泉水亂糟糟的,而且他沒有穿著校服,別說張清文不認識他,就算是班主任來了也認不出林東這個學生,那他怕個毛線啊。

  “請問女士你有什麼事嗎?”林東鎮定的問道。

  “這位...唱歌的小哥?”張清文不知道怎麼稱呼林東,所以只能用了這個稱呼。

  “要簽名?”林東挑了挑眉毛。

  不遠處的王胖子和李林聽著了,頓時絕倒,真想對林東大吼:這是校長啊東哥!不是你的粉絲,尊重一下好嗎?

  張清文白玉如瓷般的臉上掠過一抹紅暈,意識到自己這樣有些不妥,剛才確實是衝動了,沒有理林東的調侃:“這位小哥,能告訴我你最後唱的是什麼歌曲嗎?很..好聽。”

  林東真的愕然了,這位張校長居然是因為這個問題而來的?

  仔細的打量了張清文的臉,林東發現張清文的眼睛有些發紅,而且眼神很急切,心說這位校長恐怕也是有故事的人啊,否則不會對'孟婆的碗'感受那麼深。

  於是林東正色道:“那首歌叫孟婆的碗,講述的是死去的愛人不願忘記前世今生,不惜打破孟婆的碗也要保持記憶的故事。”

  “孟婆的碗...”張清文輕輕的念了幾遍,又喃喃的問道:“相愛的人真能有來世嗎?”

  林東剛要回答,張清文已經清醒過來,“不好意思,剛才失態了,謝謝小哥。”

  看著張清文腳步有些踉蹌的走遠,林東想了想道:“女士,這週我都會在這裡唱歌。”

  張清文根本沒有回頭,也不知道聽沒聽到林東的這句話。

  林東搖了搖頭,嘆了口氣:“聽了歌居然都不給點賞錢,這位張校長也是個小氣鬼啊。”

  然後林東就感受到了殺氣,轉頭一看,王胖子和李林都瞪著他呢。

  PS:如果有人想听這首歌,請一定聽魏佳藝版本的,確實有一種刻骨銘心的感覺。
mk2258 發表於 2015-5-21 20:26
   第十九章有故事的校長
  “兩千,三千,四千,四千五,四千六...”
  “五千三百一十九,噫,這裡還有一個鋼蹦,五千三百二十塊!”

  數錢的時候總是讓人心情愉快的,林東的心情現在就很愉快,五千三百二十塊,對現在的林東而言已經是一筆巨款了,一下子便緩解了林東的燃眉之急。

  “胖子,看看現在幾點了。”

  王胖子用手機看了下時間:“東哥,現在才七點二十分。”

  “咱們是五點放學,算起來唱十首歌用了近兩個小時,平均下來每首歌掙了五百塊錢,戰績還算可以吧。”

  就街頭賣唱這個工種而言,一天能掙五千來塊確實算是相當高了,算是流浪歌手中的金領,想要掙更多的錢靠路人是不行了,得參加商演或是走/穴,林東對這些卻不感興趣。

  “走,哥今天掙錢了,必須得請你們吃一頓,說吧,想吃啥?”林東笑道。

  王胖子和李林在這段時間給了林東很大的幫助,所以請他們吃一頓大餐並不過份,林東沒錢的時候可能會小氣,但是有錢了卻一定大方。

  “東哥,我看你又唱又吼的,掙這錢其實也不容易,要不算了吧?”李林說道。

  “別給我省錢,咱們今天可是連晚飯都沒吃就出來了,忙活了這半天,不請你們吃頓飯好意思?打我臉呢是吧?走吧,別廢話了,找個飯店,先填飽肚子才是正經。”

  林東也是真餓了,放學後就直接來賣唱了,又唱又吼的整了兩個小時,體力消耗大得很。

  學子路的周圍自然不缺吃飯的地方,小攤小吃多的是,林東沒有去那些小攤,王胖子提議說去麥當勞林東也無視,最後去了一家叫'迎客來'的中型飯店,直接點了八個菜,因為都不喝酒,所以沒有點酒,只點了些飲料。

  等菜上來的間隙,王胖子問道:“東哥,你剛才散場的時候說還得再唱一個星期的歌?為啥只唱一個星期呢?像這樣每天五千來塊的話一個月就得十五萬,比我爸都掙得多了。”

  林東吃著飯店贈送的涼菜,慢條斯理的解釋道:“帳不是這麼算的,第一天掙五千第二天就能掙五千塊?這賣唱啊,隨機性相當的大,另外,也有個新鮮度的問題,明天再唱一次的話,能有個三千就不錯了,哪有人能天天給錢啊。”

  “那個大叔好像就挺有錢的啊,一次給了五百塊呢。”

  “呵呵,你說那個中年人?那位最多也就是個公司的小白領,今天已經算是出血了,就算明天再過來,給的錢也不會很多了,能在街邊站著聽歌的有錢人真心不多。”

  這話確實是實話,有錢人哪有這種閒心思聽街邊賣唱的呀,別人都是聽高大上的演唱會,或者找幾個嫩模約約/炮啥的,能在街邊一站兩小時聽流浪歌手唱歌的都是閒著沒事兒乾的,能期望他們天天五百五百的打賞?層次決定了經濟實力。

  “那咋辦?”王胖子有些急了。

  “該咋辦咋辦唄,我也不指望靠這個掙多少錢,有個萬二八千的就不錯了,我的興趣不在這上面,我想寫書,等有點錢後在周圍租個房子,買台便宜電腦,寫書才是我現在最想幹的。”

  街頭賣唱只是為了解燃眉之急,林東的愛好還是寫書,所以他早就打算好了。

  “東哥,我發現你真是太厲害了。”李林開口道。

  “嗯?”

  “寫書寫得好,唱歌也唱得好,幹什麼都行,連後路都打算好了,還什麼都懂,哪像我,連學習都學不進去,我要有東哥你一半的本事,家裡也不用操心我以後了。”李林確實很佩服林東,同是高中生,東哥隨便唱幾首歌就能掙五千塊,他自己連學習都不行,差距太大了。

  林東只能笑而不語,他要不是穿越的哪有什麼本事啊,就現在這身本事也不是他自己有的,只不過是沾了地球的光而已,如果他真是土生土長的母星人,說不定比李林都還不如呢。

  這個飯店的菜上得很快,等菜上來後,林東給兩人倒了飲料,然後舉杯:“咱們就以飲料當酒,先乾一杯,算是慶祝我今天掙錢了吧。”

  喝了這杯,三人這才趕緊開動,都是年輕人,也確實餓了,吃起來真是肆無忌憚。

  等墊得差不多了後,三人才放慢了速度,開始邊吃邊聊。

  “東哥,張校長為什麼要來問你呢?”王胖子突然問道,李林也露出注意的神色,雖然兩人都還不算成年,但是男人的天性都是如此,侃大山的時候能不聊女人?

  “還能為什麼?咱們的校長有故事唄。”林東笑道。

  “什麼故事?”

  “我那首歌唱的是什麼你們應該都知道吧?所以根據我的大膽猜測。”林東把聲音壓低:“校長肯定有老公,但是或許已經死了。”

  王胖子和李林頓時張大了嘴,林東的猜測太驚人了。

  “校長肯定對她老公念念不忘,然後有感於發,所以啊,女神什麼的你們就別想了,鏡花水月而已。”

  “為啥?”

  林東聳聳肩,“經驗告訴我們,最難打敗的敵人永遠是心裡的敵人,這人一死啊,留下來的全是好的記憶,就像初戀一樣,初戀永遠是最美好的,因為光環的加成。”

  兩人煞有介事的點點頭,林東笑罵道:“靠,看你們的樣子好像還真有初戀似的。”

  “東哥,你可以說我胖,但是卻不能看不起我,我也有過女孩子喜歡的時候。”王胖子不服氣的道,在這種時候估計也沒有男人會服氣。

  “幼兒園的時候吧?那可以理解,小胖墩確實比較吃香一點,跟著胖墩有糖吃嘛。”林東哈哈笑道。

  李林抿了抿嘴,決定不說話了,他發現了,東哥不光別的厲害,這嘴皮子也俐索的很,憑他李林的口才,只會被損的,還不如沉默是金。

  這頓飯吃完,時間已經是八點半,三人回了學校,離宿舍樓還遠遠的,林東瞅到了一個人影在那裡來回的踱步。

  “怎麼又來了?”林東頓時有些煩燥了。

  這個人自然是林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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