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女星為老公花6000萬換來外遇家暴 陷離婚大戰

Iona 2015-5-13 17:02:30 發表於 追星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0 1996

陳美鳳前往美國打離婚官司,網友紛紛為其打氣


陳美鳳和林心如是好友,後者還曾陪她去美國打官司

網易娛樂5月13日報道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灣資深演員陳美鳳上周三度前往美國與前夫David(徐福慶)打離婚官司,因手中握有許多證明文件,有信心將官司移回臺灣,而過去她將男方與前妻的一雙子女視如己出,一肩扛起小孩的學費、生活費,還替David前妻還債,盡心盡力卻換來家暴、外遇,甚至被要求付出1650萬元(文中所涉均為新臺幣,約合人民334萬)和解金,她只能堅定表示:“我一毛都不給。”

據悉,陳美鳳有David的“出入境證明”,可證實他近年不住在美國,另外以家暴、外遇等事證,到臺北地方法院所申請的“離婚證明”,再加碼向美國法院提出他“蓄意不出庭證明”,基於“一事兩邊不受理”原則,陳美鳳有信心能把官司移回臺灣。

事實上,陳美鳳在交往初期就先幫David前妻還債50萬元,以及付給男方前妻的贍養費300萬元,婚後一切開銷全由她一人扛,花3000萬元買房讓一家人居住,兩個小孩在美國讀書的學費、生活費也全負責,甚至拿出500萬元幫男方創業,前前後後粗估6000多萬元(約合人民幣1214萬)的付出,最後卻換來家暴和偷吃,讓她情何以堪。

鬧婚變之初,David曾獅子大開口,要求陳美鳳每月300萬元、一年高達3600萬元的贍養費,還悄悄扣押女方的房產,就算最後他敗退到只要求房產一半、約1650萬元和解金,陳美鳳也堅決一毛都不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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