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多年了 這個環境仍無法改善
這就是人的問題了
自由球員的意義雖然良好
但由於我們的中職是只有四支球隊的小環境
我不認為有球員的流通空間
以日職為言 要在母隊效力一定年限才有轉隊權利
但這就意味著假如與母隊相合度無法發揮自己的才能
即使你加入新球隊能大放異采
還是只能待在母隊 但誰能保證之後的新球隊真能大放異采
或許在日職的觀念中 球團希望球員是有忠誠度
不想淪為替其它大球團訓練球員 在該隊大放異采 為他隊拿總冠軍
因而創立這種要服好幾年的自由球員制度
但這真的是合理嗎 名為自由球員 對球員真合理嗎 還是對球團合理
而中職也在走日職這一套制度
而美職的作法就比較以現實面來看球員交易或轉讓的問題
大部分的美職球團都是以拿總冠軍為著眼點
來組成該隊今年的實力成員組合
洋基就是其中佼佼者
用交易以球員互換方式來補足自己球隊不足之處
或以買斷方式吸收前母隊之球員合約
看起來是把球員商品化作買賣或交易
但我覺得比日職制度自由多了
一個球員有多少個十年可以浪費
雖然看似無情 但對球團和球員來說 我認為是各取所需
一些有希望的小聯盟球員或有實力的非主力球員也不必苦等該位置的球員受傷或退休才有機會上場
但中職有勇氣學美職較為自由的球員制度嗎
如果仍是古板的舊思維 如果中職沒倒 再過二十年或更久 一樣是無解
若是以球團考量 走如今的自由球員制度 真有球員能轉隊成功嗎
大部分還是和母隊重新議約居多 這就是現實
制度已將球員和球團挷在一起
日職至少有十一種選擇
中職呢 增加球隊比較實際
但美職的球員制度比較適合中職少隊數的職棒
但球團必定不同意 早就落入了"不想替他隊訓練球員"的觀念 沒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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