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疑「沒幫保密」遊民強姦犯身分!前女F4團長Fanny:我也會怕的

Allflora 2015-5-19 15:31:05 發表於 追星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0 12335


前「女F4」隊長「Fanny」劉樂妍,常在臉書幫網友解答戀愛難題,日前途經台北車站,也好心為一位討錢的遊民買便當,未料得知對方曾是強姦犯、還疑似沒有悔意,事後PO文感嘆「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引起熱烈討論。不過,有網友質疑Fanny「好奇問了又不幫忙保密」,她18日為此再度PO文解釋原因。



16日劉樂妍發文分享自己在北車買便當給遊民的文章,表示日前曾巧遇遊民跟她要50元,劉樂妍詢問對方好手好腳為何當遊民時,對方表示自己曾是強姦13歲未成年少女的前科犯,當場讓劉樂妍相當恐懼,並且貼在臉書上宣告此事,文末感嘆「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劉樂妍日前在台北車站遇到一位討錢的遊民,追問下發現對方曾是位強姦犯,公開故事後引起爭議。



一名網友17日在劉樂妍臉書上留言,直指「看到妳消費遊民有點無言」,認為該遊民一開始並不想說明身分,是因為劉問了才說清楚,「妳就有那義務幫他保密,這是身為助人者的一個道德。」這位網友直言,如果Fanny只是好奇、基於藝人身分才想幫忙解惑,那不如不要幫忙:「妳若真的想成名的話,我真心建議別踩著別人往上爬,因為永遠不會成功。」然而後來這篇留言已被本人刪除。

▼有網友留言質疑劉樂妍的做法是在「消費遊民」



對此,劉樂妍18日PO出該網友留言截圖,寫下近600字文章感謝指教,也解釋當時之所以追問遊民背景,是因為看對方好手好腳卻沒工作,才想了解背後是不是有什麼苦衷,「而我知道我只有今天經過車站,我幫他買了一個便當,那他明天呢?後天呢?我沒有辦法天天幫他買便當。要幫助他,一定要知道事情的根本,我才會知道該替他求助哪個單位。」她也澄清沒有想踩著別人往上爬,平時都很珍惜網友提問的問題,更願意和分享故事的人互相學習成長。



另外附上自己曾參加監獄關懷活動的感謝狀,又說「更生人真的沒什麼,我去監獄義演至少十次,煙毒犯、詐欺犯、槍炮彈藥殺人犯、愛滋病犯,我都不怕。我真誠的握每一位受刑人的手,樂意擁抱他們。」但對方是強姦犯,她認為「強姦犯是真的有點恐怖,因為我當時身邊沒有男性友人,我是一單身女性,而且我已年滿十八,強姦我可能只會判三、四年,很輕的,所以我有怕到。」

▼劉樂妍昨為此再度發文解釋



PO文發表後,多數網友仍肯定劉樂妍的做法,認為問題出在遊民對罪行沒有悔意,公開也算是保護其他女性的方法,勸Fanny不要太在意別人的看法;但也有人提出疑問:「妳的發文可能讓那遊民生活更加難過,那我就真心想問,你是真的想幫他,還是害他了?」再次引起討論。

引用來源:新聞整理

已有(10)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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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313 發表於 2015-5-19 16:02
但也有人提出疑問:「妳的發文可能讓那遊民生活更加難過,那我就真心想問,你是真的想幫他,還是害他了?」再次引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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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沒去台北了,全市免費WIFI嗎?
遊民有手機又能上網?不然遊民如何得知消息,又怎麼變得更加難過?


該遊民的想法只會

"又賺了一個便當,跟某大波妹聊天個三言兩語憶往事而已"

要做好事的人不用想太多,別人做好事也不要一直找嘈點...

人家日行一善發表感言,怎麼一堆路人甲都在我有話要說?

幫人是他人地善良,不幫人他也沒欠人,說害他之前,想一想是不是著人自己害了自己。

再補刀一句

我為什麼要看得起未成年強姦犯?

當事發關7年,一堆網友都會說才7年該怎樣怎樣。

現在出來當遊民,又說著樣人家會受到傷害巴拉巴拉的

太閒阿?
佔到在道德高點就可以砲人就對了?
ffff4545 發表於 2015-5-19 16:02
強姦犯還要幫他保密喔??
巴不得公告天下讓全天下的女人都知道~
免得又有下一個受害者~
沒把臉拍出來已經算是保密了~
留言的那位仁兄真是假正義
lax703260 發表於 2015-5-19 17:26
留言嗆人說要保護遊民隱私的....不就跟人權團體一樣了嗎....常常過頭了.....
這種的應該沒必要保護啥了吧.....那算是他該受的.....
f537964 發表於 2015-5-19 23:13
他已經為過往的錯誤受到懲罰...
沒必要再給人貼標籤吧...
amio123 發表於 2015-5-20 00:54
除了偵查中的司法與檢警單位

告解室裡的神父之外
我還真不曉得原來幫助他人的人有要被犯罪的被幫助者保密的義務
道德?
火星人的道德嗎?
靠!
amio123 發表於 2015-5-20 01:00
f537964 發表於 2015-5-19 23:13
他已經為過往的錯誤受到懲罰...
沒必要再給人貼標籤吧...

老實說
我認為一個沒有為過去的錯誤而悔恨的人
那怕再多坐上十幾二十年的牢
都不能算是「已經」為過去的錯誤受到懲罰....
jbird 發表於 2015-5-20 01:22
個人並沒有追星過她們這群F4任何一個, 不過我覺得她做得很對, 看到這篇的女性朋友搞不好因此躲過一劫, 畢竟強姦犯很難真的證明不會再犯
尤其大推"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隨著工作的越來越久, 越能體會這句話

asdf2202 發表於 2015-5-20 10:50
那位流浪漢說    強姦未成年所以被判七年
強姦成人只會判三、四年
所以呢這句話就透露出根本沒有悔過
黃玉 發表於 2015-5-20 12:46
好手好腳不工作  不要騙我說老闆會不收更生人  這種話是有但還是有工作會請更生人  只要你好好的做就好  我晚上兼差的貨運裡面都有請更生人  我朋友的工地  裡面也都有請更生人   所以有手有腳得請自力更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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