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性交易真的稱不上價值觀錯誤。頂多算是非華人社會主流價值觀。
2.名人,無論是名模還是歌手,只要越有名,在富豪圈陪睡的價碼就相對越高。這是基於有錢人的一種攀比與虛榮,等於是把性行為當作是一種「炫耀性商品」。炫耀性商品是不講究CP值的。堪用就好。
3.我覺得最有問題的是「自稱中國紅十字會高層」
把這句會放在民主社會的脈絡來看。一個NGO組織的員工,怎麼會是拿來說嘴的題材?
一個非政府組織的員工也好,高層也好。受到是人尊重的原因,無非是你,或者這個組織,做了什麼,將來打算要做什麼;而不是因為你在這個職位,所以受人尊重。
講這句話只會受人鄙視。
那這句話的脈絡是什麼?
首先,大陸許多中國文化傳承都丟掉了,少數繼承的比台灣還要好的,就是「出人投地的心態」。大型組織的高層,多麼炫酷值得誇耀的題材。
再者,「中國紅十字會」,那是一個很噁心的組織:
中國紅十字會,與國際紅十字會一點關係也沒有。而是中國大陸「宗教自主自辦」脈絡下的一員。半官方組織。
弊案叢生,財產不透明、可謂欺世盜名。(聽起來好像台灣近年崩壞的某個宗教團體)──在其高層有油水──有錢=出人頭地。
其高層多有點官方背景。
人治社會「有勢就沒事,沒事就有事」,有背景,也是一件值得誇耀的事。
有名有錢有背景,這就是中國紅十字會高層值得誇耀的地方。
話又說回來,拜金女自稱是其高層(雖然被證明是假的),可遠比網路上有人自稱自己是FBI可信度高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