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時間7月27日,據新浪體育報導,對於Michael Jordan與中國喬丹體育商標爭議案,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做出了終審判決:Michael Jordan要求撤銷喬丹體育的爭議商標的上訴理由依據不足,法院不予支持,喬丹體育的註冊商標不會被撤銷。
Michael Jordan與中國喬丹體育自2012年來就官司不斷,2012年,Michael Jordan向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要求撤銷喬丹體育的78個相關註冊商標。不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維持喬丹體育的一系列商標註冊。Michael Jordan向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一審駁回了MJ的訴訟請求,隨後他上訴至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但是在五月份的判決中Michael Jordan再次敗訴。
這次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對此案做出了終審判決,Michael Jordan的上訴請求不予支援,喬丹體育的註冊商標不會被撤銷。另外法院判定一、二審案件受理費各人民幣一百元,均由Michael Jordan來負擔(均已交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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