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歌王子」李聖傑前年在高雄街頭上演「私生子」風波,後來透過DNA鑑定,確認孩子不是他的骨肉,打官司要求前蔡姓女友賠償790萬,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判蔡女應賠224萬餘元,維持原審判決。
▼李聖傑。
據了解,前年7月間,「情歌王子」李聖傑被踢爆與蔡女未婚生子後,曾召開記者會否認,並指蔡女以小孩就醫等理由,要脅、勒索1200萬。蔡女則強烈反擊,指1200萬是把小孩扶養到長大的費用,否認勒索或恐嚇。
後來李控告蔡女涉嫌妨害名譽罪(不起訴),及向高雄少家法院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並私下採集嬰兒頭髮、口腔黏膜分別送二家醫院進行DNA比對,排除親子關係後,以名譽受損、演藝事業受影響等理由,要求賠償790萬元。
合議庭考量蔡女財力及喪子後精神狀態不穩,判決她應賠70萬精神慰撫金,及應交還154萬元的生活費總224萬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