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媒體報導了首爾醫美診所的院長,蕭弘道打肝得健消脂的事,然後剛剛不小心看到這篇天下雜誌的報導:
肝炎藥當消脂針,威而鋼治高山症,還有瘦肉精餵牛,這些情形,在醫學上叫作off-label use,中文翻成(適應症外使用)簡單來說就是A病的藥來用治B病,醫師只要符合相關原則,並不需要(衛福部)的核准。
詳文: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69939
而且這篇還是醫生寫的文章,只能懷疑,蘋果日報的記者真的有了解相關法規了嗎?一般應該要先請教專業人士才能下定論吧?
在還沒有了解前就下定論,語不驚人死不休之外,還額外消費名醫蕭弘道的隱私八卦,新聞都變得沒有專業性了啊。
本帖最後由 帽子屋 於 2015-9-1 23:44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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