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是現在社會觀念認知問題,我覺得警察追沒問題,因為你跑我覺得對象不管是誰警察依該本來就要有權力追,如果警察沒警察應該有的公權力,誰會鳥警察?當你跑這個舉動出來原本就該承擔應有的責任,那如果現在這個對象是通緝犯,又有槍竊前科你們覺得警察應該追嗎?其實只是對象不同而已嘛。
就跟現在車禍一樣,跟早期觀念不一樣了,無照騎出來,再來釐清誰的責任,我覺得很不合理,你未滿18沒照騎車基本就錯在先了不是嗎?這只是我個人見解,當然我知道這不符合現在法規了。最後回覆我覺得警察是該追,警察還沒森查之前怎麼會知道你是否是通緝犯,或是攜帶任何你不該有的東西,畢竟現在犯罪年齡跟著下降了
本帖最後由 basic630 於 2015-9-9 06:26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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