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如今所謂的追求"女權",其中只有一部分是女性真正追求的權利,剩下的都是女權份子所弄出來的東西。
比方就工作而言,大眾女性所希望的是:"男生的工作女生也可以做"、"同樣的成果就同樣薪水"。
可是女權份子就會針對:"同樣工作,男女薪資不平等"去做抗議,卻沒有考慮到,雙方如果工作效率不同,薪資不同是正常的,跟男女平不平等根本無關。
約會費用男方出錢?我認識的女孩大多都很願意分攤(雖然男方多多少少會想耍帥,所以最後還是男生付錢),如果你是指那些硬坳男生付錢的,那畢竟是少數。
體力活由男性處理?這是力氣大不大的問題,如果今天女生力氣比較大,那自然是女生搬,跟男生女生毫無關係,只不過就生物學來說,未經刻意鍛鍊,男生力氣就比女生大,所以男生搬很正常。
結婚以男方經濟做考量?這跟第一點一樣,許多現在的女孩家屬收聘金只是形式,經濟問題是小倆口自己去操心,至於父母反對?那是父母的舊有觀念,跟女生無關。當然,也和第一點一樣,有少數的例外,也就是所謂的拜金女。
以上三個敘述中的"少數",大多都是抱持著:(只想要擁有"權利",卻不想負責"義務")的心態,這種女生畢竟只佔了一部分,而通常會出來抗議不平等的也是這些女性,正常的女生不會有這種男生片面付出的想法。
男女本來就做不到完全的平等,隨便舉幾個例子就可以吵翻天。
1.服兵役,女生要不要服兵役?女權團體會跟你說:"不用。",但就她們的論點,女生就要服兵役。但針對男女體力有別、男女生理構造的差異,"大部分"女生不適合服兵役。(少數女軍官或女兵絲毫不遜色於男軍官,但那畢竟是少數。)
2.廁所問題,女生廁所人滿時,女生可不可以進男廁?女權團體會跟你說:"可以。",甚至有些女生也會認為沒關係。但反過來說,男生進女廁所被所有的女性反對,認為是變態,所以這本身就是對男性的一種刻板印象,畢竟性犯罪者裡也有女性,不能因為比較少就認為沒關係。
3.主觀判斷,由於先入為主的觀念,無論是性騷擾、性侵害、家暴,超過一半以上的執法人員遇上這類案件時,會傾向於聽從女性的說法。例如:有一個男生跑到警察局裡,說他被一個女生強暴了,你覺得第一時間警察對他的想法是"那真糟糕,趕快處理案件",還是"他神經病啊?這不是你賺到了嗎?"
以上舉這些例子,並不是針對女生或男生做批判,而是想告訴版大:男女平等需要建立在很複雜的基礎上,不能因為幾個地方的不平等,就全盤否認截至目前為止未平等所做的努力,更何況版主你舉的三個例子都不算是不平等,是雙方觀念溝通上的問題。
以上純屬個人意見,請自行斟酌後再決定是否採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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