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開車從花蓮光復往南行駛,途經瑞穗時,我跟前方兩輛車車距約保持30多公尺遠,
前方車輛剛過一個店家時,有一名約2歲左右小女童,啪搭啪搭小跑步的跑出來,而且跑到快車道上,
還好我沒開快,立刻方向盤打左切到逆向車道(切之前我有看清對向沒來車),等我車子開到該女童旁邊時,
該女童的母親才從旁邊的店家跑出來抱住該女童再往回跑。
我看了一下後視鏡,該女童被他母親狂打屁股。
當時我真想停車回去痛罵該名女子。年約兩歲的幼童,本就不懂事、不受控。該保護好幼童不讓其亂跑的是當父母的責任,
居然還打小孩出氣,我倒是覺得該被打屁股的是當媽的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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