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誰害死的? 是警察 還是與短褲妹一起的僥倖生存者 還是家長 個人覺得都不是 是自認為評斷公平正義的你我害死的
違法就是違法 還分違反什麼法?還分違反比例原則?
違規或違法就是現行犯 現行犯就是該抓 還分柿子挑軟的啊! 警察強制執法 你看誰下次還敢逃 在街道亂竄就不危險嗎?今天如果是波及路人無辜傷亡 又要怪警察嗎? 都是你我與論太自由縱容僥倖者 逃就對了 追到頂多開單 追不到還可以省下罰單 為什麼不逃?不逃是笨蛋
社會事件才會層出不窮 你是否也一樣心軟縱容支持(受傷者或是死者) 反正死者為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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