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沒想過模仿只想挑戰Jordan 超越勝負的無冕之王-Allen Iverson(影)

本報記者 發表於 2015-10-22 14:02:36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0 1251


看到網上對於Allen Iverson的爭論,不免要說些話,這大概是籃球史上最大的熱門話題了,對於Iverson的評價是冰火兩重天,竟讓世人如此關註。所以,筆者在此談談Iverson以及與之相關的若幹人物。要談Iverson,必須要從Jordan談起。



第一次知道Jordan,依稀記得還是在90年高中校園的報刊欄中看到的報導,出神入化的球技,讓我知道了NBA,一個小小的運動,被一個人演繹到化境,在28*15平方公尺的天地裡縱橫馳騁天馬行空,那種視覺衝擊,使人恍然感覺如在夢中。基本上還是黑白電視大行其道的年代,看NBA的次數也不多,有一次看Jordan上籃,在籃圈右側躍起,這時有兩人跳起分別火鍋,Jordan像一個滑雪橇的人躲避障礙一樣,在空中繞行過了二人,但是後面還有第三個人攔截,Jordan的手向下一低,對方已經落下時,手輕輕一撥,球打板入筐,而人仍在空中。

這個動作給我留下終生難忘的印象,我完全相信,任何一個人,只要把一件簡單的事情做到了極致,那就是不簡單,這話似乎是一個管理大師的名言。隨後看到了公牛與Barkley領銜的太陽隊六場鏖戰,酣暢淋漓;他那無所不能的得分手段,甚至可以使不懂籃球的人都為之巔狂。球場上的Jordan,打遍NBA無敵手,所以他獨狐求敗,玩玩退休的把戲也就能夠理解了。

任何遊戲都會制定勝負的規則,籃球運動不能夠例外,但遊戲就是遊戲,他最主要的功能就是製造快樂,然後談到勝負。如果僅僅為了追求勝負而忽略了這個快樂的原則,那麼,這個遊戲就會有走向消亡的趨勢。而Jordan把製造快樂和求得勝利完美結合為一體,這是他能超越Russell被封為籃球上帝的最大原因。Russell拿了十一枚總冠軍戒指,但是,只拿了兩次總冠軍的Wilt Chamberlain具有更好的觀賞性,更為人們喜愛,更多代表了六十年代的NBA籃球,更適合做那個時代的符號。



無數後來者想做Jordan的繼承人,Grant Hill、Penny Hardaway、Vince Carter、McGrady……不過,一切都是徒勞。但有一個孩子,他的想法跟別人不一樣,這個孩子名叫Allen Iverson。

有人說,一個人的信念在十幾歲以前就建立了,信念一旦建立,人生的格局就大致確定,將對一個人一生的發展起著決定性作用。由此來看待年輕的Iverson,或許可以理解這個小個子為何在日後能在NBA興起驚濤駭浪。1992年17歲Allen Iverson奪得了弗吉尼亞州籃球賽冠軍。當時,作為一個低年級生,Iverson場均砍下31.1分,搶11個籃板,貢獻10次助攻。Iverson放言:“我能和Michael單挑。”當時身邊的人們還以為Iverson說的那個“Michael”是一個叫Michael Evans的隊友。可是Iverson搖搖頭:“不,不,我說我能打倒Michael Jordan。”“我當時都楞在那了!”當時的教練Williams回憶道。Iverson不是要模仿,而是超越。

有誌不在年高,Gorky說過一句話:一個人追求的目標越高,他的能力就發展得越快,對社會就越有益。正所謂誌當存高遠。由此可知,少年時代的Iverson心氣之高,壯誌淩雲。他高中時代所創造的美式足球籃球雙料冠軍的記錄,相信很難有人再去複製了。



我相信,NBA 96年選秀,將成為NBA史上最不可思議的一屆。一個身高只有183公分的小個子壓倒很多身材比他高很多的天才球員,包括今天的Nash、Camby、Kobe,成為狀元。

我相信也許在很久很久以後,這樣的事情才會再發生一次,但可能性非常非常的小了。沒有過人的本領是無法做到這一點的,Iverson在質疑的聲浪中進入NBA,開始他一連串神奇表演。因為他怪異的髮型和非主流的衣著,而使世人側目,攻訐的聲音不絕於耳。不過,在球場上,便成了他一人的天下。

球場上的Iverson,可以用神出鬼沒形容,速度如閃電,被譽為Jordan速度的二倍!是NBA有史以來最快的人。防他的人不是被晃倒在地,就是莫名其妙地受傷,初出茅廬即建立“無影殺手”江湖稱號。那令人眼花繚亂的過人技巧,疾如閃電的上籃動作,變幻莫測的見縫插針,無所不在的抄截,精彩絕妙的傳切配合,優雅高超的淩波微步,洶湧澎湃的活力激情,視死如歸的鬥士意誌,能使場邊的所有觀眾血脈賁張,驚心動魄。



巔鋒時代,簡直是籃球場上的李白,戲萬乘若僚友,無拘無束,張弛自如,前無古人,後無來者,Jordan在他面前總慢半拍,讓Jordan無解。2001年NBA總冠軍賽中與O'Neal對決,塊頭最大的和最小的碰撞,蕩氣回腸。儘管1:4落敗,不過贏得大眾敬仰的,不是O'Neal,而是Iverson。那個時候,Kobe還在大鯊魚屁股後做跟班。球場上的Iverson,如鬼如魅,趨退如電,如同力戰三雄的東方不敗,飄忽來去,直似輕煙,經常數人圍堵他一人時,霎時間已不見蹤影,而球無聲無息入網,其人早絕塵而去, 號稱“小飛俠”的湖人當家後衛,在他面前呆若木雞。讓球場上下的觀眾隊友如癡如醉如癲如狂,引無數球迷競折腰。



Iverson表演的時代,是最為拉風的時代。事實上,也是天妒英才,經過職業生涯後半段三年的顛沛流離,三易其主,無法保證足夠穩定的團隊架構,無形中很難將自己的優勢與潛能最大化,那種透支身體的打球方式註定他像一支越燃越短的蠟燭,奉獻精彩的同時,燃燒自我。現在重新回歸76人隊,儘管腿部有傷,速度變慢,出手次數降低,不再是球隊戰術核心,不過,大局觀、球場視野和十三年累積的籃球智慧是其他隊員沒有的,仍能以勇猛鬥誌銷魂神技激奮全軍,贏取勝利。

Iverson惟一的遺憾,就是缺了一枚冠軍戒指,加上他一直以為的特立獨行,無論他是如何的拼命,總會有人否定和誤解,甚至謾罵。不過,儘管如此,我們誰都無法忽視他的傳奇表演。而且,筆者認為,冠軍戒指標誌著遊戲最終的勝利,而Iverson卻是用這項運動的過程,把遊戲的精彩和快樂帶給世人。NBA歷史手上戴冠軍戒指最多的是Russell,可是同時代只拿兩枚冠軍戒指的Chamberlain比他更為世人傳揚,後輩中拿六枚戒指的Jordan更是作為籃球上帝供奉。Stockton有Malone作伴一輩子沒有戒指,不會減損他的偉大後衛之稱。同樣Iverson沒有戒指,照樣會是一個時代的最強音符,跟有沒有戒指沒有太大的關係。他的籃球技術出神入化,在巨人叢中縱橫馳騁如閒庭信步,鬼魅身手變化莫測,過人上籃在電光石火之間,迅雷不及掩耳,把技藝與速度完美結合,在Jordan之後,最偉大的籃球藝術家!儘管沒有取得冠軍戒指,無損一代王者風範,可謂超越了勝負意義的無冕之王。

Iverson與Jordan對決:

[Youtube]IX_McvJsB0M[/Youtube]

Iverson高光:

[Youtube]I_mPj-00js4[/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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