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蔡英文涉宇昌案 經建會前主委劉憶如判賠200萬

TTMC 2015-10-28 19:05:20 發表於 人物訐譙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 1843


2015年10月27日 蘋果
2012年總統大選時,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蔡英文,遭國民黨指涉及「宇昌案」不法,但選後特偵組查無不法,將全案簽結,蔡認為副總統吳敦義夫婦及時任經建會主委的劉憶如等4人,均曾不實指控她涉案,提告求償,因大選在即,吳敦義夫婦同意全案停審至選後,劉憶如則希望續審,台北地院今針對劉憶如及黃姓助理遭求償500萬元部分,判決劉憶如需賠蔡英文200萬元。全案可上訴。
蔡英文在2012年選後獲簽結後,先提出刑事告訴,指吳敦義等人涉犯《總統副總統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罪,但檢察官就訊吳後,認定媒體簡略報導非吳本意,已將吳不起訴,蔡另提民事訴訟向吳敦義等人求償。




蔡英文指控,劉憶如在2011年12月公布兩份已解密的宇昌案極機密公文,透露在2007年3月31日另一份TaiMed募資英文說明書上,當時仍擔任行政院副院長的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就已列名宇昌「主要負責人」,但這份資料明顯不實。
蔡英文認為,劉憶如當時公布的文件,製作日期是在2007年8月間,但劉憶如卻說是2007年3月間,讓外界誤認,蔡在卸任前就已預定去宇昌任職。劉則說,那是黃姓助理的作業疏失,她在公布文件隔天就已道歉。
判決指出,劉憶如2011年12月12日,在立法院答詢時,提出資料,指出依據宇昌內部2007年3月31日公文,顯示當時仍擔任行政院副院長的蔡英文,已積極參與宇昌案,但這份文件應是2007年8月的文件,而蔡英文在2007年5月早已卸任,法官認為,劉憶如引用的文件,在相關資料中不只出現一次,但她未再加以核對,並未盡合理查證責任。

法官認為,劉憶如引用「時間錯置」的文件後,當時的國民黨立委林益世等人加以引用,質疑蔡英文任職行政院副院長時,就批准自己將來去宇昌任職,是蔡英文准給蔡英文等語,已對蔡名譽造成損害。
劉憶如辯稱,她在公布資料後隔天,就發現「時間錯置」,便主動打電話給《聯合晚報》總編,請《聯晚》發布更正。劉憶如也強調,自己在公布資料時,發現文件日期有一些奇怪,看到蔡英文名字在文件上覺得不合理,所以她同時有說,沒有發現不法,劉認為,她沒有指蔡涉不法,且已請媒體更正,這並不會對蔡造成損害。
法官認定,劉憶如未合理查證,就對外公布「時間錯置」的文件,經林益世等人加以引用及媒體報導,讓外界認為蔡英文在卸任行政院副院長前,就已安排自己去宇昌任職,應負賠償責任,但劉已請媒體更正,因此不必再登報澄清,黃姓助理僅整理資料,判免賠。仍可上訴。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1027/719723/%E8%AA%A3%E8%94%A1%E8%8B%B1%E6%96%87%E6%B6%89%E5%AE%87%E6%98%8C%E6%A1%88%E5%8A%89%E6%86%B6%E5%A6%82%E5%88%A4%E8%B3%A0200%E8%90%AC

心得:
為了選舉,中國難民黨扼殺了台灣生技,破壞民主體制,欺騙人民選出了一個中國馬畜牲,為了配合中國併吞台灣馬畜牲搞爛經濟,出賣台灣,中國難民黨裡面有太多自願當台奸的中國畜牲,我們台灣人要清楚自己的處境,要知道聯日抗華(華指中國人與滯台中國人)刻不容緩,消滅中國難民黨,台灣與日本團結抵抗中國,這是我們這一代的使命,我們不做就對不起這塊番薯地與我們的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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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0923 發表於 2015-10-30 21:41
這樣的大事情才判賠200萬.....這個台灣的法官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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