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大倒退 SOP限制媒體採訪權

打狗英雄 2015-11-17 08:46:16 發表於 人物訐譙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6 1392
2015-11-17

市警局訂集遊採訪SOP

〔記者郭安家、陳炳宏/台北報導〕台北市警局針對集會遊行活動時新聞處理制定「標準作業流程(SOP)」,警方可裁量認定現場是否屬公共場所,若認定為「未開放不特定人士出入之場所」,未獲同意入內採訪的記者,就可能遭逮捕或起訴;台北市長柯文哲昨接受市議員周威佑建議,承諾會修正規定。

市警局這項作業流程,授權北市府、警局、法院檢察署及事發管理所有權人可就是否有媒體採訪?是否為記者?是否為公共場所?是否獲准進入?是否入侵構成告訴乃論或妨害公務成為現行犯?屋主是否提告?只要認定非記者可採訪場所,警方就可認定現場記者觸犯《刑法》,逕行逮捕記者。

警可裁量是否屬公共場所

市警局指出,立法院和公園屬於任何人都可以進出的公共場所;但行政院、教育部、華航大廈、百貨公司等官署或民間機構,則屬「未開放不特定人士出入之場所」。

周威佑痛批,依照這種SOP,再發生一次反課綱行動,記者不是被請出去,就會被逮捕,這樣對嗎?這種規定,恐陷柯文哲於不義。柯文哲坦言,還沒上網看相關規定,回去會再修改;市警局長邱豐光說,此流程是要兼顧現實面與法律面,近期會再研議。

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管中祥說:「很誇張!好荒謬!怎麼會這樣?這很離譜耶!」陳抗場所本身就涉及公共事務,自然是公共場所,此規定通過,以後怎麼採訪?台大新聞研究所教授張錦華表示,此舉將會大幅限縮新聞自由,就跟極權國家做法一樣。
記協痛批無限上綱警察權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發表聲明,痛批市警局現以認定採訪現場是否為公共場所之名,行限制記者採訪權之實,嚴重侵犯採訪權。記者採訪緊急狀況,還要等警方認定才能開始採訪嗎?只要警方認定不能採訪,記者就不能採訪?市警局無限上綱警察權,侵犯新聞自由,大開民主倒車,愚蠢至極!

記協會長陳曉宜痛批,柯市府比郝市府還不如,竟然以上對下的方式「規範」記者能否採訪,台灣新聞自由的民主成果,都被市警局踐踏殆盡。

七月廿三日採訪反課綱佔領教育部被逮捕的自由時報攝影記者廖振輝說:「哪一場台灣抗爭史,有記者獲准進入採訪?」同案遭逮捕的獨立記者林雨佑說,該規定恐造成媒體噤聲的寒蟬效應。

已有(6)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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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guarlee 發表於 2015-11-17 09:19
如果今天抗爭的地方在你家.....

你會叫他們繼續抗爭順便請記者來採訪?還是請警察把抗議人士跟記者趕出去你家?

自由應該是以不侵害他人為前題吧~新聞採訪的自由也不是上崗上線的
心包太虛 發表於 2015-11-17 13:05
如果這個場所是私人所有,那麼的確應該尊重主人意願
如果是政府所有或公股持有,人民都有權攻佔政府機關了,記者當然也有權進入採訪
hyhoh 發表於 2015-11-17 18:34
媒體自由, 無庸置疑, 但也須有自律規範準則
不能自律時,就只能靠他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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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ST 發表於 2015-11-17 22:03
我倒是覺得現在記者的自由度太高了......
timinghere 發表於 2015-11-18 07:38
有些事情是前任放縱,導致某方以高舉自由為旗幟亂來啦!
有規矩總比亂來得好!
fayetag64 發表於 2015-11-18 08:10
柯P的弱點之一,遇到警察就整個孬掉了,不知道是在孬甚麼東西
根本就警察國家的 SOP,還要別人講才知道要修
再看看之前方仰寧與 101 廣場前的事件
感覺他遇到與警察有關的事情就處理的特別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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