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英國節目《流行偶像》(Pop Idol)為原型,《美國偶像》在 2002 年夏天登陸美國。當時正值電視真人秀方興未艾之時。節目的主推手是身兼評委、製片和創作者的西蒙·考威爾(Simon Cowell),他把自己包裝成了穿著黑色緊身 T 恤的撒旦。
考威爾的身邊坐著聯合評委蘭迪·傑克遜(Randy Jackson)和寶拉·阿卜杜勒(Paula Abdul)。他以音樂批評的形式,在這個節目裡批評了美國人自詡獨一無二的信仰。他大肆羞辱自尊文化和“我可以的”精神——這種精神用《美國偶像》歌手最愛引用的一句歌詞來說就是:“我相信我能飛翔”(I Believe I Can Fly)。
電視真人秀的成功仰賴於真實性,而《美國偶像》把其和粉絲對平民主義的狂熱結合了起來。雖然它承諾將造星機器的啟動鑰匙拿來並交到你的手上,然而該節目依舊是這臺機器的關鍵部分。它提供參賽者們一份和娛樂公司 19 Entertainment 的合約,這是由《美國偶像》創始人西蒙·福勒(Simon Fuller)創立的公司。同時,在聲音和唱功方面的條件以外,它也強調品牌和包裝的重要性。
現在,社交媒體正在創造那種投入,它幫助新藝術家們取得了突破——比如在 Vine 上面成名的肖恩·門德斯 (Shawn Mendes)。泰勒·斯威夫特(Taylor Swift)和坎耶·韋斯特(Kanye West)等明星則把自己的 Instagram 和 Twitter 變成了一種自制(自拍)真人秀。而《與卡戴珊姐妹同行》(Keeping Up With the Kardashians)等近期最熱門的真人秀,就是把電視與社交媒體上的聲名結合得最好的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