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通過百人企業應設托兒設施 5成6勞工受惠

打狗英雄 2016-4-18 16:25:49 發表於 人物訐譙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 1118
2016年04月18日15:40

立院衛環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草案,修正第23條需設哺集乳室及推兒設施門檻的企業,由原本僱用受僱者250人以上的企業,修正為100人以上的企業,預計國內將有5成6勞工可以受惠;另修正第18條受僱者得哺集乳期限從子女未滿1歲,延長為子女未滿2歲,且受僱者於加班時間若超過1小時,僱主應給予30分鐘哺乳時間。

不過,對於23條若企業未設哺乳室及托兒設施,到底是否應該要訂定罰則,立委陳曼麗等人堅持應該要立法才能落實,但勞動部認為應以鼓勵代替處罰,且該法目的是希望營造友善工作環境,但實際情況因為企業的員工分散,或是員工沒有這方面需求,訂定罰則,即使企業受僱者沒有子女,沒設還是要處罰,會有爭議。

經過協商,藍綠立委同意是否訂定罰則,要經過公聽會的過程,邀勞資雙方討論,留待未來公聽會商議,作為下個階段立法參考。

此外,原本立委鄭麗君希望能夠修訂該法第18條,將每天哺乳時間擴大為90分鐘,但最後協商通過草案版本,仍為60分鐘,但沒有再限制每天2次。

根據勞動部統計,目前需設哺乳室的企業有2千8百家,下修門檻為100人以上受僱者後,企業家數將擴大為1萬4千家,會有5成6的勞工受惠。(洪敏隆/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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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baby放在工廠的托兒設施 你安心嗎?

已有(3)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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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ouooo 發表於 2016-4-18 17:56
要不然呢?

小孩子放在沒人的家裏你會比較放心嗎?
新來ㄉ 發表於 2016-4-18 19:11
除了立法之外 也要落實普查

不然往往都是修法修好看的

如果可以的話 應該以減輕托育費用為主

把小孩放在專業的扥育系統上 應該也會比較放心
yufa6236 發表於 2016-4-19 10:00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就看政府怎去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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