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我他的安全間隔-一公尺的魔力

vampire87 發表於 2016-6-28 13:49:06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0 609
圖、文◎單車安全協會創會理事長謝正寬、現任理事長謝佳翰、副理事長楊智旭



騎單車被汽車追撞而亡的悲慘事件,偶有所聞。因此,去年就有一群痛心的車友發起並呼籲「友善超車,請給單車1.5M!」並發起義賣車衣,招募基金,轟轟烈烈地,散播各式各樣文宣,甚至也在公車掛起廣告來。



▲一群痛心的車友,發起並呼籲「友善超車,請給單車1.5M!」

1.5公尺的由來

德國駕照必考的考古題:「當您要經過前方的單車(行人)時,必須有橫向間隔1.5公尺的空間。否則.萬一單車騎士(行人)因而摔車,就算是沒有碰撞,也視同撞倒論刑!」

據友人形容,在德國如果在寬3公尺的街巷道路上,有位老人家正走在路中央,後面跟著一排汽車,不敢超越他,更沒有一個人敢按喇叭,去催促他讓路。因為要超越老人家的橫向間隔1.5公尺的空間不足之緣故,既然不足就不可超越,更不可按喇叭催促。同樣 的,在日本的「人車共道」行人優先的道路上,是不許響鈴鐺,催促行人讓路。否則罰日幣五千圓。



▲謝謝司機大哥,给我們1公尺以上横向空間。

1公尺的立法

1.5公尺的空間。除了德國以外的地區,執行上確有其困難。但是,跟著「橫向間隔空間」的同樣精神,加拿大及澳洲都各自立法「需橫向間隔的1公尺的空間」,接著去年美國加州也立法「需橫向間隔的三呎(1公尺)的空間」。

所以,營造單車友善環境「需橫向間隔1公尺的空間」,是現今國際間的先進潮流,我們贊成1公尺以上「橫向間隔空間」的安全保障。

另外有個安全依據,就是月台的安全「橫向間隔空間」也是約1公尺;也就是列車進站時,只要有約1公尺「橫向間隔空間」,就夠保障乘客的安全了。如果汽車超越單車時,沒有橫向間隔空間的1公尺以上的話;可能會發生的狀況:a>單車 (行人)突然被強大氣壓渦流吸住而摔倒。b>單車 (行人)會因為嚇一跳,造成緊張,失去平衡而摔倒。

如道路寬不允許1公尺的超越空間,汽機車應減速至可安全超越或不超越,不建議按喇叭,可能會嚇到人。



▲汽車太接近單車,會因為嚇一跳,造成緊張,失去平衡而摔倒。



▲月台的安全「橫向間隔空間」也是約1公尺。

一公尺的魔力

這一公尺的空間,不只是汽車在超越單車、行人時適用;同樣的,當自行車騎士在騎越其他的單車、行人或汽車,也同樣必須間隔1公尺的空間。

1) 超越行人時;

只要有「橫向間隔空間」的1公尺,就有起碼的安全保障,因有可能行人突然向左側拽手,而打到騎士。在小路或單車道常會有此狀況,應該多加注意。如果道路寬度不允許1公尺的超越空間時,單車應減速到可安全超越空間或下車牽走,並且提早出聲提告「在左邊,謝謝!」再超越。

2) 超越單車時;

因有對方可能突然間向左側改變行徑,進而相撞摔車,在小路或單車道都會有此問題,應該多加注意。如果道路寬不允許1公尺的超越空間時,單車應減速到可安全超越空間,並且提早出聲提告「在左邊,謝謝!」再超越。

3) 超越停止中汽車時;

建議單車騎士需距離停止中汽車「橫向間隔空間」1公尺,才有起碼的安全保障,先前《自由時報》曾報導,過去三年如是事故(含機車與單車)中,被汽車無預警打開門而撞死有15人,受傷有三千人。



▲被汽車無預警打開門而撞上造成傷亡,時有所聞。





期望能盡速立法保障

交通部路政司的現行法令,仍以汽車為主的概念,規範汽車會車的安全距離是50cm。我們卻認為50cm並不能保護單車 (行人) 。我們期望能立法,規範汽機車通過單車 (行人)時,需保持「橫向間隔1公尺以上的安全空間」。

而今台灣主司交通政策的交通部路政司,表示説以當今交通擁擠狀况,不宜設立1公尺的橫向間隔的安全空間等等。我們卻認為,當今交通部大力提倡綠色交通,節能減碳,鼓勵騎單車,又和教育部携手合作,創設單車環島路線的時代背景裡,保護單車騎士,「橫向間隔1公尺的空間」的立法,是刻不容緩的設想。當今交通擁擠狀况,更應該立法保護單車騎士(行人) 人身安全才是。

我們期望交通部能經營綠色交通的單車友善環境之同時:推動立法,規定機動車,超越單車(行人)時,需有「橫向間隔空間」的1公尺以上,以確保單車 (行人)之人身安全。



文章來源:http://www.cycling-update.info/classroom/skill/1698-2016-03-11-02-09-47

暫無任何回文,期待你打破沉寂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

vampire87

LV:6 爵士

追蹤
  • 364

    主題

  • 364

    回文

  • 2

    粉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