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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鯨魚 2005-4-27 02:17:26 發表於 國內焦點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299 174044
leons103 發表於 2006-11-29 21:21
檢舉人:leons103
被檢舉人:monokk99
檢舉事由:05. 違反論壇灌水規定,請自行前往菜鳥幼稚園參閱論壇灌水規定。 -15 ~ -20 ~ 禁言

主題名稱:..
證據: http://www.ck101.com/forums/view ... &extra=page%3D1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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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ley5]:已處理

[ 本帖最後由 stanley5 於 2006-11-30 18:47 編輯 ]
axu 發表於 2006-11-29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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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ley5]:1 已處理 2 3 檢舉成立

[ 本帖最後由 stanley5 於 2006-11-30 19:01 編輯 ]
播磨拳兒 發表於 2006-11-30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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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ley5]:檢舉成立

[ 本帖最後由 stanley5 於 2006-11-30 19:04 編輯 ]
leons103 發表於 2006-12-1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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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ley5]:已關帖

[ 本帖最後由 stanley5 於 2006-12-3 18:21 編輯 ]
JERK 發表於 2006-12-2 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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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ley5]:檢舉成立

[ 本帖最後由 stanley5 於 2006-12-3 18:26 編輯 ]
justin59 發表於 2006-12-2 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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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ley5]:已有人檢舉

[ 本帖最後由 stanley5 於 2006-12-3 18:26 編輯 ]
justin59 發表於 2006-12-3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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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ley5]:1 重覆檢舉 2 檢舉成立

[ 本帖最後由 stanley5 於 2006-12-3 18:28 編輯 ]
紫要A片 發表於 2006-12-4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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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ley5]:此帖已自行修改主題及內容

[ 本帖最後由 stanley5 於 2006-12-4 19:10 編輯 ]
justin59 發表於 2006-12-4 14:02
檢舉人:justin59
被檢舉人:proartemia  
檢舉事由:轉貼文章沒有補述自己意見
違反版規:
08. 請尊重其他版友之發表意見,如有直接或間接謾罵其他版友或其家屬者。 -15 ~ -20 ~ 禁言
11. 禁止會員之間的筆戰,請針對主題內容提出個人看法,如有意圖挑起筆戰者,就會扣分。 -15 ~ -20 ~ 禁言
12. 非常歡迎訐譙政黨、政府、公眾人物、生活瑣事,但嚴禁針對其支持者做出不理性之言論。 -15 ~ -20 ~ 禁言
主題名稱:我要訐譙在大聲公那些不懂棒球只是盲從學人家趕流行才支持陳金鋒的一堆笨蛋
證據: http://www.ck101.com/forums/view ... &extra=page%3D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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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ley5]:此帖已自行修改主題及內容

[ 本帖最後由 stanley5 於 2006-12-4 19:12 編輯 ]
proartemia 發表於 2006-12-4 15:33
針對justin59 大大 檢舉所提的答辯書

檢舉事由:小弟相信版大會以公正客觀處理.但為使版大免於聽信片面之詞.所提出以下答辯.
justin59 大以版規08,11,12為由檢舉.有誣告濫興訴訟之虞.理由如下
違反08條版規:小弟已聲明討論區是如貴站設立宗旨為讓不同意見的言論發表交流之地.小弟亦強調討論區非一言堂,且聲明"我誓死捍衛你們的言論自由.我也誓死捍衛自己的言論自由!"應無違反08條前段之版規,且後段之直接或間接謾罵其他版友或家屬亦空穴來風,  小弟只言不懂棒球的笨蛋.正常人應會聯想到黑道組頭或政客立委.熟知引起心虛之人對號入座.實感遺憾!

違反11條版規部份:小弟亦尊重各位不同看法網友之言論,未做其他回應,實無筆戰之事.

違反12條版規部份:公眾人物隨著不同人有不同定義,人人都是公眾人物.村里長或網咖老闆在某些人眼中也是公眾人物.且陳金鋒被媒體及網友神化了,以至給他很大的壓力.打的好是應該.打不好是頭號戰犯.
跟世足賽的巴西,或經典賽的古巴一樣,有輸不得的壓力.大家應該還給陳金鋒一個真正的陳金鋒.不應把及格分數定為100分.因為他也都有點年紀了.讓他輕鬆一點.不用被媒體叮,陳金鋒都說自己不想參賽了.可是壓力讓他不得不再比賽.
如此也才能有更多的眼光及機會關注在其他選手身上.不致發生斷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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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若有關於本論壇其他各專版主題內容,請至該版討論,否則將警告並刪除主題。
已先行關閉此二主題帖


[ 本帖最後由 stanley5 於 2006-12-4 19:1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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