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童星砍死人開毒趴慶功 組織犯罪獲不起訴…家屬崩潰

yobe 2017-2-21 21:23:30 發表於 追星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5 4793
因演出偶像劇《海豚灣戀人》而爆紅的21前童星王欣逸,去年7月在桃園蘆竹撂人持刀械、棍棒,砍殺1名17歲少年,害得對方腦死昏迷,在今年1月14日不幸過世。王欣逸被捕後,被依殺人未遂罪起訴,但警方認為他還涉嫌組織幫派,所以另依組織犯罪罪嫌移送,未料桃園地檢署偵結後不起訴,讓被害家屬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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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警方調查,李姓少年與葉姓少年因彼此嫌隙,長期互看不順眼,沒想到去年7月21日晚間,2人在五福夜市相遇時又因細故發生糾紛,相互嗆聲,並相約在蘆竹區奉化路上一家便利超商前談判,結果李陣營來了曲姓少年等4人,葉陣營則有9人參加,包括王欣逸在內。

兩派人馬一到場立刻持械在大街上相互鬥毆,但李姓少年這方寡不敵眾,導致曲姓少年胸、背與頭部多處遭砍,還被棍棒重擊頭部,導致顱內出血,當場倒臥血泊中。事後,葉姓少年一方為了「慶功」,還到新北市萬里區一間賓館開毒趴狂歡,最後被警方循線逮獲,並當場搜出毒品,移送法辦。

被砍的曲姓少年送醫後,因為腦出血而長期昏迷,只能靠呼吸器來維持生命,讓曲姓少年母親終日只能以淚洗面,幫兒子復健,等待奇蹟出現;而砍人的王欣逸去年11月雖被以殺人未遂罪起訴,但警方還查出他涉嫌在南崁一帶組織「南崁幫」,因此另依組織犯罪罪嫌移送,沒想到桃園地檢署日前偵結後,認為王欣逸糾眾砍人僅屬偶發,充其量為臨時組合,因為一行人都否認自己是南崁幫成員,組織犯罪罪證不足,所以採不起訴處分。

如今,曲姓少年還沒來得及等到甦醒的那天,就在今年1月14日離開人世,結束17歲的短暫生命,讓聽聞不起訴處分的曲媽媽難以接受。她說,「監視錄影帶那麼清楚拍到證據,為什麼還說證據不足,我實在無法接受」,更何況那些行兇的少年從事發到現在,完全沒來慰問或道歉過;消息傳到當初偵辦案件的警官耳裡,只能輕輕吐露一句「尊重司法裁決」臉上表情則格外複雜,似乎聽得出些許失落。

據了解,王欣逸2003年曾參與電視劇《海豚灣戀人》演出,飾演男主角許紹洋的童年時期,惹人憐愛的形象深入人心,還曾以大愛劇場《陽光下的足跡》入圍金鐘獎男配角,被外界相當看好,未料他長大後踏入歧途,還曾在警方2012年掃蕩竹聯幫正堂時被捕,如今持刀砍人,是他第二次被逮進警局。

鬼島特產恐龍法官 這結果有意外嗎

已有(5)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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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nsss 發表於 2017-2-21 22:02
鬼島就是鬼島
一條命都沒了 還這樣子
gsalgo 發表於 2017-2-21 23:33
這是社會的亂像嗎?!

每個人成長的過程都有一些不可告人的事情!

積累下來一旦超過底線!能力變了!就發生了!
千江有水 發表於 2017-2-22 01:43
唉!可惜路走歪了
遙想當年好小子風光時
takahasi 發表於 2017-2-22 08:23
>監視錄影帶那麼清楚拍到證據,為什麼還說證據不足
因為法官是恐龍,牠看不懂人類的錄影帶也認不出畫面中誰是誰,所以才會出這種判決。
.....話說是誰讓恐龍來審判人類的?
panzmind 發表於 2017-2-22 08:59
一條人命在那邊~~~沒人負責~~~~積年累月~~~~最後就是台灣亂象的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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