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武世界] 最強武者 作者:西襄子(已完成)

 
Babcorn 2017-2-26 13:33:58 發表於 玄幻奇幻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813 259162
Babcorn 發表於 2017-2-26 20:01
第八十八章一飯泯恩仇

  

  郭靜聞言一笑,道:「我開始確實是不打算理她的,但她既然願意為了這事求我,這機會我就不會放過了。而且,我趁著這機會,也順便從她那裡,問清了你跟她之間的事了。原來你只是假裝次她男朋友啊,害我們白擔心了!」

  林旭道:「我昨天就跟你說過,是『假的』了,你自己沒當真!」

  「那是你自己沒說清楚。」黃容跟著走過來,坐在郭靜旁邊道:「不就這麼點兒破事嗎,還跟我們裝神秘,有什麼不能說的啊!」

  「說不說都是我的自由。我就不願說,懶得跟你浪費口舌,不行啊?」林旭聞言,也立即沒好氣地向黃容嗆聲回了一句。

  「什麼態度啊!」黃容哼了一聲,伸手拿過他盤子裡的一個饅頭,拿過筷子筒裡的一雙筷子,便往他碗裡夾菜。

  衝著林旭吃了口菜,狠狠咬了口饅頭,她一邊嚼著一邊向郭靜道:「今天的早飯賣完了,最後的被這小子一人要了三人份兒的清鍋了,咱們吃他的。」她卻是剛才沒過來,在門口處打飯,被工作人員告知地問清楚了。

  林旭瞪著她道:「你也真好意思?」以前沒發現她這麼厚臉皮。

  黃容很理所當然地道:「有什麼不好意思的?我跟小靜可是都請過你吃飯,反是你這小氣鬼沒請過我們,吃你一頓怎麼了?」

  「這是飯店,賣完讓他們再另外做點兒就是了,就別跟他搶了!」郭靜拉了下黃容拿筷子的手,勸道。

  而林旭聞言一想,則發現黃容說的是事實,她跟郭靜確實都請過自己吃飯,而自己則沒請過她們任何一頓。上次她們在他家裡吃的那頓,要算也是他父母請的,不能算他的。想到這裡,他點頭道:「行,擇日不如撞日,那我就今天請。你們想吃什麼點什麼,都算我的。」

  黃容聞言,雙眼一亮地向他豎個大姆指,道:「好,豪爽!這可是你說的啊!」說罷,立即舉手叫道:「小翠,拿菜單!」

  小翠是店裡一個服務員的名字,她家就住對面,又是隔三岔五經常來吃飯的,對店裡的工作人員也是很熟了。

  郭靜聞言,則又連忙拉下黃容的手勸道:「行了,你就別跟著起鬨了,他身上又沒什麼錢,你要他請?我們比他大,請他也是應該的,值當什麼?」

  黃容道:「他見義勇為的獎金都領好幾千了,怎麼會沒錢?就算身上沒裝這麼多,也可以先欠著。他現在可是武鄉中學鼎鼎有名的大人物,知名度屬他最高,這點面子飯店還是要給的。」說罷,轉向櫃檯處的老闆娘大聲問道:「老闆娘,你說是不是?」

  老闆娘聞言,笑著回應道:「是,林旭我們怎麼會信不過?你們放心吃就是!」

  「放心,我帶著錢了!」林旭說罷,伸手從兜裡將昨天買東西剩下的八百多掏出來放在桌上,「請你們在這裡吃,應該是足夠了!」

  黃容見狀,又向他豎起個大姆指道:「行,小夥兒早有準備啊,真有心了!那就更沒問題了,來,點菜!」說罷,忽然抬離座椅,探過身去拍了下林旭的肩頭,道:「有道是『吃人的嘴軟』,難得你這麼大方,那吃過這頓,之前的事,姐姐就不跟你計較了,咱們一飯泯恩仇!」

  林旭聞言,有點無奈地衝她翻個白眼,她可真會自己找台階下,說的好像自己給她賠禮道歉,才請她吃飯似的。不過,能跟黃容化解之間的這點兒不快,倒也是他所願,便也沒計較黃容話裡的佔便宜。

  郭靜本來還打算要勸黃容的,但聽黃容這麼一說,也是很樂於見他們之間化解恩怨,便也作罷地沒再勸。不過看了眼桌上的錢,她還是略有擔心地向林旭問道:「你身上怎麼會帶這麼多錢,不是學校裡交費,或者有什麼別的用途吧?」

  林旭搖頭道:「不是。我是昨天去市裡,怕遇到什麼用錢的地方,以防萬一,多備了點兒!」

  「哦!」郭靜聞言,便釋疑地沒再問。聽他提起市裡,她伸手從口袋裡掏出一張紙條遞過去道:「這是岳纖雲留下的電話,我看你還是抽空給她回一下吧!她都願意求我來傳話,說不定真是有什麼重要的事。」

  林旭接過後看也沒看地隨手裝在自己口袋裡,點頭道:「我回頭再看吧,咱們先吃飯。」

  郭靜見他沒太當回事的樣子,卻也沒再勸。她本來就跟岳纖雲不對付,雖答應了幫岳纖雲這個忙,但現在話她既已幫忙地給傳到,電話號碼也給了,還勸了林旭一句,覺著也是足夠仁至義盡了。至於林旭之後會不會給岳纖雲回電話,那也真跟她沒關係了。

  黃容雖是一副要痛宰林旭的架勢,但到最後點完菜,卻也並沒點太多東西,郭靜更是很客氣地只點了兩個。

  到最後吃完算下來,總共也才花了都不到一百塊錢。一來是這鄉下小店的飯菜實在是挺便宜,沒什麼太貴的菜;二來這是早飯,不宜吃的太油膩,所以許多大魚大肉的也沒點;三則黃容手下留情;四則因都是熟客,老闆娘也給他們算了個很優惠的價格。

  不過,雖沒真的痛宰林旭,但黃容卻是說話算話,席間果然沒再跟林旭斤斤計較地句句跟他嗆聲,又恢復到了之前的言笑不拘模樣,跟他說說笑笑。郭靜見到他們兩個和好,也是很高興。這頓早飯,三人吃的盡歡而散。

  吃完早飯出來後,林旭並沒有回學校。而是轉向學校西邊的那條路,一路散步消食地走到自己經常練功的那片小樹林,又在這裡練習太祖長拳與妙手十三式。

  這片小樹林經過他長久以來拿樹木當做假想敵的練習,已是飽受摧殘。尤其他最開始練彈腿時,更是經常踢樹。到現在,許多樹木都已被他踢斷。還有些,因為勁力直透樹身,竟是斷滅了其內部生機,經過一段時間後,直接枯死了。至於樹皮被踢掉,滿身傷痕的,更是不必細數了。

  到現在,他彈腿已練成地不再練習,再練太祖長拳與妙手十三式時,便也不再繼續摧殘滿是傷痕的許多樹木了。。
Babcorn 發表於 2017-2-26 20:01
第八十九章老狐狸善打馬虎

  抱歉,今天臨時有事耽擱了,明天繼續補!

  練到下午一點多,林旭又到前面飯店去吃了午飯。吃過午飯後,他這回則是回返學校。

  進了校門後,他直接到前面教職工宿舍區的東邊第一排教導處,去找教導主任徐長興。

  未到近前,他先遠遠透過窗戶往裡瞧了一眼,見到徐長興正坐在辦公桌後面時,他這才大步上前。作為教導主任,徐長興在學校上課期間,也常會到各班級教室巡查,查看各班的紀律與上課情況。有時也會因為別的工作而離開辦公室,所以林旭也是有些擔心這傢伙這會兒不在教導處。

  現在透過窗戶見到人在,他這才放心地上前。到得教導處門口,他習慣性地喊了聲,「報告!」

  「進!」裡面徐長興聽到後回了聲。

  林旭聞聲,挑開門簾而進。

  徐長興正抬頭往門口處瞧來,見到進來的是林旭後,不禁略有驚訝地道:「林旭啊,你怎麼沒去上課?」

  下午第一節課的上課時間是下午兩點整,林旭為避免在飯店吃飯時撞見同班同學,吃午飯的時候仍是到快上課時才動身前往。現在吃完,自是早過了兩點。

  「我請了假!」林旭回了句,徑直走到徐長興辦公桌前。

  「哦!」徐長興點了下頭,也沒問他請假的原因,只問道:「那你來找我有什麼事?」說罷,又指了下辦公桌前面的椅子,客氣地道:「來,先坐!」

  林旭謝過坐下後,直接開門見山地道:「我想跟您商量件事,不知道學校可不可以給我分配個單人宿舍?」

  徐長興聞言,略微皺了下眉,道:「你這可讓我有點兒難辦了,給學生分配單人宿舍,學校沒有這樣的先例啊!」頓了下,又道:「咱們學校對待學生,都是一視同仁的,不管有錢的沒錢的,都是一起住大宿舍。這也是為了培養大家團結友愛,培養集體感……」

  「我為學校所爭得的榮譽,也是學校的先例。」林旭不等他說完發表講話似地那一套,便直接打斷地道:「而且這個榮譽,以前沒有,以後恐怕也很少會有。我申請單人宿舍,並不是要脫離集體,也不是搞特立獨行,而是從自己的實際需求出發。您也知道,我現在在學習的同時,也是在練習武藝的。而練武,需要一個獨立安靜,不受人打擾的環境。跟同學們合住大宿舍,有時候真的很不方便。」

  林旭練武,徐長興自然是知道,而且全校也都知道。不然他若沒有武藝傍身,又怎麼能制服得了逃犯,獲得見義勇為的獎勵。

  聽了林旭這番言論後,徐長興拿起桌上的煙盒,掏出根菸點上,吸了一口後,他道:「其實你這個年紀,還是應該以學業為重。練武嗎,不妨放在其次。現在這個世界,是熱兵器當道的時代,你武功再高,還能擋得住子彈?所以你武藝練得再好,將來也是沒什麼太大出路的。等到你畢業後,出了社會找工作,還是要以學校裡學到的知識去應聘。所以,練武嗎,你就當個興趣來培養,不要主次顛倒了!」

  林旭聞言反駁道:「主任您這就不太瞭解了,我現在這個年紀,也是練武打基礎很重要的階段,不能太過放鬆的。學習方面您放心,我從來沒因為練武而耽誤過學習。不信的話,您可以問問我們班主任梅老師。現在都是提倡德、智、體全面發展,我這也是為了自己的將來考慮。要有好的頭腦,同樣也要有好的身體。我以前就是身體不好,太虛弱了,為此經常請病假,耽誤過不少學習。現在練了武,身體變強壯,就基本沒再得過病了,學習起來也更專心。學習與練武,這對我來說,是不分主次的,而是相輔相成。我身體越好,學習也會越好。這點您也可以去問我們梅老師,看我現在的學習,比起以前是不是也有進步?」

  頓了下,又接道:「我現在為學校爭得的榮譽,也是練了武的原因。如果能不受打擾地專心練習,武功更加進步,我將來說不定還會為學校爭得更多的榮譽。而且不止是見義勇為這方面,將來我學習更加提高,說不定中考時,也能為學校爭得個榮譽。」

  徐長興聞言,沒立即接話,而是抽著煙藉機考慮。林旭的學習成績,他自然也是有所瞭解,知道林旭說的是實話,並沒因為練武而耽誤過學習。而且林旭現在的學習比起以前來,確實是有所提高。

  抽完了一根菸,他將菸頭按滅在菸灰缸裡,道:「你說的這些,倒也是很有道理。只是學校從沒開過這樣的先例,要是為你破了例,以後再有學生有樣學樣地來申請單人宿舍,這叫學校怎麼辦?」

  林旭道:「這好辦。如果將來的學生中,也有能像我一樣,為學校爭得這樣榮譽的,您就可以答應。不然,就一律回絕。」

  徐長興聞言,苦笑地搖搖頭,伸手指了指林旭,隨後道:「這樣吧,這事我回頭跟校長商量一下,這也不是我一個人能決定的。」

  林旭點了下頭,起身道:「好,那我等您的好消息。」頓了下,又道:「我獨自一人佔用一間宿舍,算是多佔了學校的資源。如果是這方面問題的話,那我可以相應補助一部分費用。」

  徐長興跟著起身相送,點頭道:「好,這話我也會給校長轉達的。不過現在學校空餘的宿舍不少,這方面的話,應該沒什麼問題。」

  眼見徐長興現在對自己很客氣,林旭便也又客氣了句,「那就多謝主任了!」說罷,這才告辭而去。

  只是出了門後,他卻不禁有些微皺眉頭。雖然徐長興看起來有些被他說服了,校長很多時候也是很聽信徐長興這個教導主任的意見,但沒能當面得到肯定的答覆,還是讓他有些不太把准。

  他是自覺著,這事徐長興完全可以獨自做決定,但徐長興搬出校長來卻也是正當藉口,很合理的打馬虎眼,他對此也沒法反駁,只能等著他們的最終「商量」結果。

  但這感覺他卻不是很喜歡了,忍不住心裡暗罵了句徐長興「老狐狸!」。
Babcorn 發表於 2017-2-26 20:01
第九十章論仙立志定在先天

  第一更,

  「要是這傢伙完了給我說不行的話,那我就直接再找校長去說!這單人宿舍,我是非要弄下不可的。」回頭瞧了眼教導處,又暗道一聲後,林旭便回轉李飛燕的宿舍。

  回到宿舍,他又繼續看《抱朴子》。昨天晚上,他只看了《抱朴子》內篇卷一的《暢玄》,現在則接著看內篇卷二的《論仙》。

  說來也巧,昨天晚上他因為崑崙令吸收內氣後的異變,而由此推論地想到了世上是不是真的有神仙。而現在看的這篇《論仙》,也是在論述世上是不是真的有仙人存在。

  這篇文章是以問答的形式而寫,其實不止這篇,整部《抱朴子》也基本都是以問答的形式所寫。《論仙》的開篇就是「或問曰:『神仙不死,信可得乎?』」

  接下來,則是作者抱朴子葛洪的回答。葛洪自是持肯定的觀點,「抱朴子答曰:『雖有至明,而有形者不可畢見焉。雖稟極聰,而有聲者不可盡聞焉。雖有大章豎亥之足,而所常履者,未若所不履之多。雖有禹益齊諧之智,而所嘗識者未若所不識之眾也。萬物云云,何所不有,況列仙之人,盈乎竹素矣。不死之道,曷為無之?』」

  這段話的前面幾句是類比,是說「視力最好的人,也不能把有形的事物全都看見;聽力最好的人,也不能把所有的聲音全都聽見……」主要的意思,就是後面那兩句。說「世界之大,無奇不有,沒有什麼不可能的。況且成仙之人,各種書籍中都曾見有記載,怎會沒有呢?」

  後面還是問答的形式,抱朴子從各個方面進行了回答解說。有理論類的,也有引經據典,引據許多書籍資料的內容。反正就是論述了,仙人確實存在。但並未涉及到具體的修行求仙之法,其中最重要的一個觀點,也只是談及了求仙首在立志。

  「夫求長生,修至道,訣在於志。」

  也就是說,真要求仙的話,首先要立下這個志向,然後不為外物所擾,不論發生了什麼事,經歷過什麼,得到了什麼,都始終不忘這個志向地一直堅持,這才有最終成功的可能。否則,就算真得到了修行妙法,但卻為外物所擾,不能潛心修行,最終也是會失敗的。

  「立志?」

  看到這裡,林旭忍不住暫放下書輕嘆了一聲。老實說,他現在還真沒有這麼遠大的志向。昨天晚上,也不過是因為崑崙令的異變而偶有所感地生了些心思。真要是無論如何,都立志求仙,他還真沒想過。

  他覺著,那未免太過於遙遠了。他現在對於人生的想法,還真沒有很多。有時想的最遠的,也不過是想著自己十年後、二十年後會是如何,還真沒認真地去想過,畢生的追求是什麼。

  這個時候看到這句,倒也不禁認真地想了下。想了會兒,忽然想起自己以前也曾為自己的武學之路定下過一個目標,那就是成為一代宗師,開創出自己的一條武學道路。但現在看來,這個目標又未免顯得太過低淺了。

  「嗯,那就換個吧!不過求仙還是太高遠了,現在的這世上,到底還有沒有神仙存在,可也不能肯定。以前的話,那可能是真有。現在嗎,就真說不準了。畢竟現在這世道,武學都是處於沒落了,能直接修煉內功的人都是沒有幾個,更別談高一個級別,也更難的學仙求道了。就算真有修仙的法訣傳承,肯定也是沒什麼人能練成。所以嗎,我還是定個折中的。就定武學的最高境界先天好了,如果有一天真能練至先天,那也是由武入道的基礎。到那時,不妨再奢談其他。」

  人的志向,也不是越遠大越好,還是要看自己的實際能力與需求來。如果定下的志向太過遠大,花盡一生也都根本不可能追求到,那也是個很大的打擊,會耗損追求的信心與勇氣。這個時候,就需要階段性目標,不妨先定個低點的。等真的能達到了,再去定更高的。

  想過這番後,林旭又接著看書。

  這篇《論仙》,卻是比卷一的那篇《暢玄》字數多了許多。那篇《暢玄》不過才一千多字,而這篇《論仙》則是翻了好幾倍。而且其中又多了許多難懂的字詞語句,最重要的是,等到完全弄明白後,又發現根本不是什麼太重要的話,只是論述的觀點,讓他看得很是頭疼。

  又看了幾句後,忽然察覺到腰裡別著的傳呼機發出了震動,放下書拿過傳呼機一看,但見是岳纖雲呼的他,要他務必給她回個電話。

  「這個郭靜也是,怎麼就把我的傳呼號給岳纖雲說了?」看到是岳纖雲呼他的信息,他忍不住心裡暗怨地嘆了口氣。現在岳纖雲知道他這個傳呼號碼的渠道,只能是通過郭靜。

  想必是自己一直沒給岳纖雲回電話,岳纖雲又有些等著急地打電話給郭靜了。而郭靜被她打擾得煩了,也就轉嫁麻煩地,直接把他的傳呼號碼給岳纖雲了。

  本來他是沒打算理岳纖雲的,早飯時從郭靜那裡接過岳纖雲的電話號碼後,就沒想過要回。但現在見岳纖雲契而不捨地從郭靜那裡問到了自己的傳呼號,又來直接呼他,想來或者真可能有什麼重要的事。再加上他這時看書看的有點兒頭疼,想了下後,便起身過去坐到電腦桌前,拿起桌旁的電話,撥打了岳纖雲的電話號碼。

  撥出之後,那邊電話很快接通,岳纖雲的聲音響起「喂」了一聲後,立即問道:「是林旭嗎?」

  林旭沒答,直接不客氣地反問道:「岳纖雲,你是不是把我的話當耳旁風啊?我昨天才跟你說過以後不要找我,你今天就千方百計地聯繫我,你是不是非想要吃點兒教訓,才覺著我不是跟你說笑?」

  「你凶什麼凶啊,我又沒去你們學校找你,可不算違諾?」岳纖雲聞言,立即有些委屈地道。頓了下,接道:「我是真有重要的事找你,不然我又怎麼會低聲下氣的去求郭靜?」

  「行,什麼事,你說吧!」林旭聞言,暫放緩語氣地道。。
Babcorn 發表於 2017-2-26 20:01
第九十一章大聖俠被認出來了

  第二更,

  「那個大聖俠是不是你?」岳纖雲再開口後,卻是問道。

  「什麼大聖俠?」林旭不禁聽得一頭霧水,滿臉茫然。

  「你沒看昨晚平陽電視台的晚間新聞嗎?」岳纖雲又問。

  「沒有。」林旭說話時順便掃了眼李飛燕宿舍裡的電視機。

  沒練武之前,他是很喜歡看電視的。但自從練武後,因為時間的關係,已經是越來越少看電視了。就算看,他也是看感興趣的電視劇,從來不喜歡看新聞的。

  「昨天的平陽晚報你就更不會看到了!」岳纖雲有些失望地接了句後,忽然心中一動地問道:「你們學樣有電腦嗎?要能聯網的。」

  「有。」林旭看著眼前的電腦道。

  岳纖雲聞言,立即興奮地道:「那你找台能聯網的電腦,然後加下我扣扣。對了,你有扣扣嗎?沒有的話,電子郵箱也行。」

  林旭沒立即開電腦,而是問道:「你能先說下什麼事嗎?我現在還不知道你到底要說什麼?」

  岳纖雲頓了下,問道:「你昨天離開酒店後,是不是在解放路的一個公交站點附近教訓過一幫小偷,當時還戴著個孫悟空的面具?」

  林旭聞言,不禁皺眉驚訝地道:「你怎麼知道?」

  「哈,我就說是你嗎,衣服還是我給你買的那身,我一眼就認出來了,果然沒猜錯!」岳纖雲聞言,又是立即興奮地大聲道。頓了下,接道:「你不知道,現在你這個事,電視台、報紙、網上全都報導過了,傳得特別火。現在全平陽的人,基本就沒有不知道的,說你是中國的超級英雄,送了個你『大聖俠』的稱號。」

  昨天幾個圍觀路人爭論送林旭的稱號,最後還是「大聖俠」勝出,支持這個的人多。連電視台、報紙都是採用了這個稱呼,現在已是廣為流傳。

  林旭實在是萬萬沒想到,自己戴個孫悟空的面具教訓一幫小偷,事後竟然會醞釀出這麼大一件事,聞言忍不住又是驚訝道:「真的?」

  岳纖雲道:「當然是真的,我騙你幹嗎?你快找台電腦上網,然後加下我扣扣,我把新聞視頻、報紙截圖、網上論壇的相關報導,全都給你發過去。」

  林旭沒等她說完,便已按了連接電腦的插座開關,接著按下開機鍵。等她說完後,他接道:「好,那你等下。」

  「你先別走,記下我扣扣號。」岳纖雲生怕他走,聞言連忙道。

  林旭道:「我沒走,電腦就在我面前呢,我剛開機。」

  「哦,那正好。」岳纖雲說罷頓了下,又接道:「那你也先記下吧!」又問:「你有扣扣吧?」

  林旭道:「有。」

  他一個多月前剛學會上網後不久,就在李飛燕的指導下自己申請了一個。剛申請下的時候,他還很新奇與感興趣地經常玩,加很多好友聊天。但到了現在,熱乎勁兒過去,卻是已經不太常上了,上面的好友也只保留了有限的幾個。

  「有就好,那你先記下我的,很好記,53699。」岳纖雲聞言道。

  這個號確實很好記,而且林旭一聽,就知道岳纖雲這號申請的比他早很多,還是五位數,他申請的那個,已是到了六位數。當下道:「嗯,我記下了!」頓了下,道:「那我就先掛了,等下咱們網上聊。」

  岳纖雲道:「行,你記著一定加我。」

  林旭又答應一聲後,便掛斷電話。掛了電話不久後,電腦也完成開機。當下他先撥號上網,然後點開扣扣這個新興的互聯網即時通訊軟件,輸入自己的密碼登錄上去。

  登錄後,點添加好友,輸入岳纖雲的扣扣號搜索。搜索出來後,但見岳纖雲的網名暱稱是「纖纖」,當下點擊發送了加好友申請。發送過去沒多久,那邊就通過,然後立即消息聲響起頭像閃動地發過來一條消息,點開一看,就問他,「是林旭嗎?」

  林旭打字簡單回了個:「是。」

  岳纖雲向他回了個笑臉的表情,接著便給他發過來好幾個網址,最後附上消息:「這就是關於這件事的所有相關報導,你看下。」

  林旭便按順序,先點開了第一個網址。第一個鏈接過去的,是平陽電視台昨晚晚間新聞的一段視頻。第二個,則是昨天平陽晚報關於這件事報導的截圖,後面幾個是網絡論壇的相關報導。

  他大致看過後,才知道昨天那件事,竟是當時圍觀的人群中,有人拍了大量的現場照片。他昨天那個時候,卻是沒留意到。

  「你竟然會戴個孫悟空的面具,怎麼想到的啊?不過這戴上面具行俠仗義,還真是特別有超級英雄的范兒,就像外國電影裡的那個蝙蝠俠一樣。說起來也挺有意思,挺好玩兒的,有機會我也要試試。」沒等他看完,消息聲響,岳纖雲又隨後發過來消息道。

  林旭回道:「當時手頭正好有個孫悟空的面具,就順手帶上了。戴面具是怕像上次去壺口的路上一樣,又不巧被人認出來,外加被像你這樣別有用心的人盯上。」

  「什麼別有用心,說的我對你不懷好意似的。咱們上次碰上,是說明我跟你有緣。」

  「別,我不想跟你有緣。」回過一條後,林旭又緊接著發了一條問道:「除了你,還有沒有別人認出我來?」

  岳纖雲回覆:「我爸和宋叔叔都認出來了,你那身衣服他們可都還記得清楚。穿同樣衣服,武功這麼好,身形也跟你一樣的,他們可想不到別人。另外,警察也查到了。所以我才說,這是很重要的事。」

  「什麼?????」林旭這一下,可真是驚得非同小可,問號都打了一連串。發過後,又接著問:「他們怎麼會查到的?」

  岳纖雲回覆:「你提的那個裝衣服的袋子,在照片裡不小心暴露了。我給你買的那個牌子,平陽就只有華盛購物中心有一家這品牌的專賣店。警察後來根據這個找到的,然後調了商場的監控視頻。你他們當然不認得,而且視頻裡你基本低頭著,一直沒怎麼正面露臉,根本看不清。但我的身份,托我爸的福,在平陽警察局卻是小有名氣,警局裡有我的資料。所以,有警察認出了我,然後找到了我問話。」

  「那你跟警察說了?」

  「當然沒有,我怎麼會出賣你?但是……」她附個沮喪大哭的表情,「我爸說了!」。
Babcorn 發表於 2017-2-26 20:01
第九十二章未曾暴露先見之明

  第三更, 感謝書友「鄰居蛤蟆」「涙洎∮湧吢」的打賞。

  「不過你放心,我跟宋叔叔都沒透露你的真實身份,我爸他知道的,還只是你叫許林,再加上知道你是汾縣的,其餘的就一概不清楚了。他跟警察說的,也就只有這兩個。我是一個字都沒多透露,他們保證查不到你的。」

  林旭在看到岳纖雲發的「我爸說了」四字的時候,本又是忍不住大驚,但隨後看到岳纖雲又緊接著發過來的這條信息,這才略微鬆了口氣。

  當真是細節決定成敗,本來他以為,自己在昨天的那件事上,已是非常小心注意地不暴露自己身份了。但沒想到,一個小小的購物袋上的商標,沒留神遮掩地被人拍到,都能因此順藤摸瓜地找到華盛購物中心那家商場去。

  像那樣的高檔大商場,卻是裝有監控攝像頭。好在他久經李飛燕這女飛賊的訓練,在發現有攝像頭,處於攝像頭的監控範圍內時,雖當時並不覺著有什麼,卻也是下意識地避過監控角度,一直沒露正臉。

  原本被查到這兒也不算什麼,警察仍是只能在他身上打個問號。但不巧的是,跟他同行的卻是平陽最大黑社會團夥老大岳向陽的女兒岳纖雲。岳纖雲一被認出,就被警察找上門去了。結果,岳纖雲講義氣地沒說,但岳向陽卻跟警察說了。

  他猜岳向陽是有些被他昨天的出手嚇住的不敢自己查,所以想趁著這機會借警察的手來查清他的底細。但可惜的是,岳向陽所知道的信息,除了他家是汾縣的這一點外,其餘全是假的。警察要想藉著這些假信息來查到他,那只能是做無用功。

  在這點上,他倒也不禁慶幸自己出於小心謹慎地用了假名,並捏造了個假身份。現在看來,也算是先見之明了。

  「這還好。」林旭回覆,「不過我發現,每次只要事情跟你沾上點邊兒的,都會有麻煩。帶我到什麼大商場,還買個全市只有一家專賣店這麼明顯的牌子。」

  岳纖雲發個委屈的表情,接著回覆:「這怎麼能怨我,我還不是想要給你買身好衣服,把你打扮的更帥點。」

  「我可沒想要,那是你女孩子愛打扮人的天性發作。」

  岳纖雲回個撇嘴的表情,「你就算真被查到了也不會有什麼事,你又不是罪犯。警察查到了,說不定還會再給你發個見義勇為獎呢!」

  「是不算什麼,但我嫌麻煩。而且這回出名出大了,真要我的身份被透露出去,那可回帶來更多預料不到的麻煩。所以,我要再用掉你答應我的一個承諾。在這件事上,你要永遠替我保密。並且還要保證,宋永華那裡也不會透露。」

  「我答應你。不過用掉一個承諾就算了,既然你說是我的錯,那我就當補償你好了。反正商場裡的監控,如果不是有警察認出了我,也不會牽連到你。哎,也怪本小姐在平陽太有名了!」岳纖雲最後又附個驕傲的表情。

  林旭回覆:「好,你既然這樣說,那我就不跟你客氣。這件事就這樣吧,沒別的事我就先下了,再見!」

  「等下,你平常什麼時候上網?以後沒事的時候,咱們也可以在網上聊聊。」

  「我平常不上,這並不是我的個人電腦,是借學校裡一個老師的。剛才那個電話也是,你以後千萬別亂打。既然我呼機號碼你已經知道了,以後真有什麼重要的事,就先呼我吧!不過一定是重要的才行,隨便什麼事的話,我是不會回你電話的,你可千萬別學《狼來了》裡的那個孩子。」

  「我好歹也是美女一名,就這麼不受你待見嗎?」岳纖雲附個生氣的表情回覆。

  「倒也不是,只是每回撞見你,總不會遇見好事。所以保險起見,我還是離你越遠越好。」

  「你把我當掃把星啊!」

  「我沒這麼說。好了,再見,我下了!」

  發了這條信息,林旭不等岳纖雲再回覆,就直接關了扣扣。

  關了扣扣後,他繼續瀏覽著網頁。剛才岳纖雲給他發的那些網頁鏈接,他還並沒有全部看完。尤其後面那幾個網絡論壇的貼子,只是大致看了。接下來則從頭細看,連下面跟貼的每一條回覆與評論也都不放過地全看了。

  不得不說,看著自己的事情被人放在網上討論,還是挺有意思的。尤其許多人把他奉為蝙蝠俠那樣的超級英雄,讓他感覺也是挺有些成就感的。以前他看蝙蝠俠的電影時,也是曾幻想過像蝙蝠俠一樣,同樣戴個面具地行俠仗義,懲奸除惡。

  只是,「大聖俠」這個名頭,讓他感覺聽著有點兒不太自然與順口。而且,戴著孫悟空面具的樣子,也未免顯得有點可笑。另外,像許多警匪片裡,持槍搶劫銀行珠寶店的匪徒,也常有戴類似面具的。所以這種打扮猛一出現,怕是還會讓人以為是壞人,引起驚慌。

  如果以後還要再做類似事情的話,他一定要換身行頭,怎麼也得像蝙蝠俠看齊,搞酷點。另外,最好也再想個更酷與順口的俠名。

  將這些網頁全部看完後,他關了電腦休息片刻,又坐回沙發上繼續看《抱朴子》。將內篇的卷二《論仙》看完,又仔細研讀了兩遍全部弄懂後,他失望地發現這篇《論仙》,果然還是沒有什麼修煉上的幫助與啟發。

  看完之後,他出了宿舍鎖好門。又趁著這排宿舍區沒人時躍出圍牆,然後繞道到經常練武的小樹林,繼續練習武藝。

  練到下午六點,他從後面操場處的圍牆躍進學校,然後回轉自己的宿舍。

  到得自己那排宿舍,先到前面的班主任梅秀芳辦公室去銷假,接著回到自己宿舍吃晚飯。吃完晚飯後便到教室,今晚照常上晚自習。

  到了教室後,同桌張雨薇不免又問了他幾句這兩天請假的情況。林旭便只以身體偶感不適,休息了兩天應付過去。

  張雨薇也沒多疑有他,問過之後,又主動把自己的課堂筆記借給他,幫他把這兩天缺失的課補上。。
Babcorn 發表於 2017-2-26 20:02
第九十三章申請達成靜容離去

  當晚的兩節晚自習,林旭基本上就是補這兩天的課與作業。

  在練武有成之後,他不但身體從以前的虛弱變得強壯,精力變得旺盛,在學習方面的能力如記憶力等,也都有所增強。

  他下午在教導處跟徐長興說的那些,並非只是為申請單人宿舍而找的藉口,大部分也都是實話。他現在的學習成績比起以前來,確實有所進步,而這也的確是得益於練武後所帶來的改變。

  不說別的,他現在寫作業方面,手速就能比別人快許多。所以,只是兩節晚自習下來,他便把缺了兩天的筆記與作業等全都補上了,並且連當天晚自習所需完成的作業,也都一起順便完成了。這種高效率,對於學習上的幫助,自然也是很大的。

  下了晚自習後,林旭便回宿舍休息。當晚又一切照舊,洗漱、睡覺、凌晨三點起來練功……恢復正常上課期間的作息制度。

  在次日上午第一節課的語文課上,班主任梅秀芳又通知了林旭,讓他中午放學後去教導處一趟,教導主任有事找他。

  林旭一聽,便知道應該是他申請單人宿舍的事,徐長興和校長馬慶元商量出了結果。中午放學讓他過去,就是要告訴他這事最後的決定如何。

  他也很關心這事最後的結果,所以中午放學後沒做什麼耽擱,第一時間就趕去了教導處。見到徐長興後,他得到了個滿意的答覆,就是這事成了,學校同意分給他一間單人宿舍。

  並且令他有些驚喜的是,學校還不會為此向他收取任何費用。這間單人宿舍,就當作是對他為學校帶來的兩次見義勇為榮譽而所給的額外獎勵。

  這個決定雖然讓他有些意外,但也並不是完全出乎意料,他之前也曾設想過這種最好的情況。而且老實說,之前那兩次嘉獎大會上,學校所給的獎勵也未免寒磣了點兒,現在答應他的請求,分給他間單人宿舍,才算是比較實質性的補償。

  「現在學校空餘的宿舍還有不少,所以,你可以在這裡面任意挑一間。不過只限於學生宿舍區,也就是東邊初三的那幾排。另外,還會給你配張單人床。但剩下的,你需要什麼,就要靠自己了。」徐長興告訴了林旭他跟校長商量的結果後,又接著說道。

  林旭聞言,也是不禁高興地又連忙謝過。他雖然不常去初三那邊,但對東邊的那幾排宿舍卻也很熟,空餘的還有哪些,也都很清楚。並且,在做出申請單人宿舍的決定時,他心裡也早就提前選好了一間。

  原本還擔心學校答應的話,分配的有些不合他意呢,現在竟然讓他自己挑,自是連忙報了心裡提前相中的那一間。

  徐長興聽過後,沒作多想地便照準,並且當場找了鑰匙帶他去看宿舍。

  林旭所提前選好的,是與他原本所在宿舍相對應的東邊第四排最後一間。這排的宿舍區,在東邊幾排中,是學生住宿最少的一排。有的幾間,也都是就近從通往外面大路的門口處開始安排。他選這排的最後一間,可謂十分孤立,但也相對很安靜。

  到了這間宿舍,徐長興拿鑰匙開了門後,林旭便當先走進去打量。

  其實也沒什麼好看,裡面空空如也,而且還佈滿灰塵。直通通的一間,也不談不上有什麼格局,跟他現在所住的大宿舍基本一樣,大小都沒什麼差別。所不同的是,這裡馬上就要成為他的單人宿舍,以後也將獨自擁有,有了個屬於自己的獨立空間。所以,雖沒什麼好看,他還是瞧的頗為興奮。

  打量一圈,又檢查了下沒有什麼屋頂漏水、牆壁透風等問題後,便跟徐長興確定了要這間。

  徐長興當場就把鑰匙給了他,然後道:「你去找個人幫忙,跟我搬下床。」

  林旭道:「不用找人,我一個人就行。」

  徐長興想了下他是練武的,可能力氣確實大,瞧了他一眼後,便也沒多說什麼,引他去存放床的一間空房去搬床。卻也不遠,就在這同一排的前面一間。是典型的一間因沒住人,被用來存放東西的。這間裡放著的,就是幾張單人床,是學校當初請人做多下的存貨,以備來了新老師後有現成的床可用。

  到了之後,林旭果然沒要徐長興幫忙。實木製作的單人床,在他手裡就好像紙糊的一樣,輕鬆松便扛回了自己的單人宿舍,讓徐長興在旁瞧得吃驚不已。

  不過徐長興並沒再跟著他回宿舍,出了放床的庫房後,便直接告辭離去,現在也基本沒他什麼事了。林旭也沒留他,目送他兩步後,便接著把床扛回去。

  搬好床後,他心頭興奮之下,也顧不得吃飯,立馬回去自己現在的宿舍,拿了笤帚等物打掃自己的新宿舍。灑掃一番,收拾乾淨後,他便立即捲鋪蓋搬了過來。利用中午休息的這段時間,麻利兒地便把宿舍給換了。

  鄰床的好友岳俊鋒與同舍幾個相熟的在知道他被分配了間單人宿舍要換宿舍後,羨慕之餘也都跟著一起幫忙,只一個來回就把他東西全搬了過來。

  換完宿舍後,時間還有剩餘,他便在自己的新宿舍裡用過了搬過來的第一頓午飯。

  只是才吃了半截,忽然呼機收到信息,拿出來一看,卻是黃容發來的,質問他跑哪兒去了,她們馬上就要動身走了,他怎麼還不趕過去給她們送行。

  一看這信息,他才想起今天已是五月七號,郭靜和黃容這种放滿勞動節七天長假的最後一天假期。明天她們就要開學,所以今天要動身上路,趕往京城。

  昨天一起吃早飯的時候,她們說起過,他也答應了要給她們送行。只是中午遇到了分到單人宿舍這事,一時興奮下,就趁著午飯這空兒把宿舍換了。忙亂一陣兒,卻是把給她們倆送行的事忘了。當下只得放下吃到一半的飯菜,飛奔趕往校門口,好在也終於趕上給她們送行。

  至於沒及時趕來送行的原因,他並沒具體跟兩人說,只說是自己一時不小心忘了。。
Babcorn 發表於 2017-2-26 20:02
第九十四章十萬到手有多恨就有多怕

  求

  送走黃容和郭靜後,林旭接下來的幾日,便是陸續採購和添置自己新宿舍的各種傢俱與需用物品。

  廣廈千間,不過夜眠七尺。

  林旭對居住的條件,要求倒不是很高。除了乾淨舒適,最主要的,就是希望有個獨立私密的空間,現在終於有了。另外還附送了張床,有了睡覺的地方。但生活所需,卻也不是只一張床就足夠。他儘管要求不高,但一些必須的東西,還是需要添置。

  比如,起碼還需要張供學習、吃飯用的桌子,配套所坐的椅子,以及打掃的笤帚、箥箕等工具。反正雜七雜八,還是需要添置不少。

  不過他並沒像李飛燕佈置宿舍時一樣,什麼都買全新的。他身上現在也就幾百塊,可不像李飛燕那麼有錢。雖然以他現在的能力,要想弄錢的話也十分容易,另外李飛燕臨走時也給他留了不少錢,就在其宿舍裡放著,但他覺著並不需要動用,也不需要在佈置自己宿舍上面花費許多。

  他從小生長在農村,家裡也並不是太過富裕,所以從小就一向節儉慣了。哪怕身上有錢,也並不會胡亂花用。就像李飛燕最開始給他的那幾百塊錢,他在身上裝了一個多月也是沒怎麼花。直到買需用的傳呼機時,才花出去大半。

  他現在這個年紀,以及所處的環境,還並沒有什麼太多必須的花銷。菸酒他向來不沾,零食也不是很愛偷嘴吃。在學校裡除了買些學習用品外,基本就不怎麼花錢。

  要他買些什麼精緻的新傢俱添置,一來他捨不得,二來也覺著沒必要。舊的、粗糙的,也一樣能用,他要求並不是那麼高。何況這只是個學校的宿舍,又不是自己家,最多也就再住一年多,畢業後就會離開,沒必要在這上面太過浪費。

  他最終用來給自己新宿舍添置東西,花錢最多的一件,也就是趁週末開車到縣城買了個布衣櫃。其餘的,則是大部分把家裡多餘、閒置或廢舊的拿來一些。桌子也是找了張學校教室裡壞了的課桌,然後自己簡單修補了下,搬了過去用。

  最後基本添置完東西后,雖大部分是舊的,但收拾乾淨些,擺放合理整齊些,瞧起來也是窗明桌淨,井然有序。

  一週後的週六,公曆五月十五日,農曆四月初一的這天,林旭終於接到了通背門掌門范志邦給他打來的傳呼信息,說已把十萬塊錢準備好了,約他見面交付,叫他回電話定好時間和地點。

  他收到這個傳呼信息時,是在上午的第二節課上。到第二節課下課,趁著做完課間操後的時間,他抽空到了李飛燕的宿舍,給范志邦回了電話。

  電話打通,確認是范志邦接的後,林旭便直接問道:「范掌門,你現在在哪兒?」

  范志邦回道:「我現在還在汾縣,我打算帶海龍給你道過歉,把錢交給你後,就帶他回洪洞養傷。」

  林旭聞言問道:「那就是說,范海龍現在還在我們縣醫院?」

  范志邦道:「是。」

  林旭道:「那正好,也不用找別的地方了,就在醫院吧,也免得你帶著受傷的兒子出門麻煩了!」說罷一頓,又接著問道:「你們還是在507吧?」

  范志邦道:「是的,還在507,沒換過。」

  林旭道:「那你們就在病房等著,我會在下午三點之前趕過去。」

  「三點,好的,我們一家會在病房恭候大駕!」

  「那就這樣,我掛了!」

  「好,再見!」

  聽范志邦說完再見後,林旭便放下聽筒掛斷了電話。接著出了李飛燕宿舍鎖好門,趕回教室。

  上完接下來上午的兩節課,便到了這週末的放假時間。放學後,他回到自己宿舍收拾好東西鎖好門,便又趕往李飛燕的宿舍。在這裡等到妹妹林彤趕過來匯合後,他們在李飛燕的宿舍裡看著電視多等了會兒後,這才出門開車回家。

  多等這一會兒,是為了要等其他回家的同學走得差不多後。不然的話,剛放學那會兒,學校門口堵滿了人與自行車,擁擠一片,他們開著車也是一時出不去,還是得等。與其坐在車裡乾等,還不如在李飛燕的宿舍看會兒電視,消停地等人走差不多後,他們再走。

  這也是他們經歷過一次後得來的經驗,在第一回坐在車裡挺無聊地干等了一回後,他們之後凡是像週末這種情況開車回家,都是會等人走差不多後再行上路。

  開車回到家後,一切如常。

  在下午兩點左右,林旭假裝收到了李飛燕的傳呼信息,跟父母說要回學校給李飛燕回個電話後,以此為藉口,開車出門。出門之後,他自是沒去學校,而是趕往了縣城。

  半個小時左右趕到縣城,再十來分鐘後,趕到縣人民醫院。到了之後,他熟門熟路地前往住院部的507病房。

  到得病房門口後,林旭舉手敲門。順帶從房門上的小窗戶玻璃裡往裡瞧了眼,就見病房裡面,這回只有范志邦夫妻、范海潮,與躺在病床上,胳膊腿都還打著石膏的范海龍一家四口在。

  聽見敲門聲,房間裡的四人同樣從房門的小窗戶玻璃處瞧來。見到是林旭後,范志邦親自起身過來開門。

  而在瞧到是林旭後,病床上的范海龍則不禁面色一變,眼中閃過抹又怕又恨之色。

  「林旭,你來了!」打開門後,范志邦讓開門口,向裡面做個請的手勢。

  林旭沒說話,只是衝他一點頭後,邁步而進。進去後,瞧了眼病床上的范海龍與坐在病床旁的范海龍母親以及范海潮,也只是沖三人點了下頭,並沒多說。

  范志邦在後面閉好房門後走過來,然後拿過病床床尾處放著的一個皮製手提箱打開。打開後,就見裡面是一疊疊整齊碼放著的滿箱百元大鈔。伸手指著手提箱裡的這些錢,他向林旭道:「這是十萬塊錢,你點下!」

  林旭低頭隨意瞧了一眼後,便移開目光道:「不用了,我信得過你。」

  他確實相信范志邦不會在這十萬塊錢上動什麼手腳,這錢既然是范志邦當初主動非要給的,那就不會到了這個關頭處,還會生出反覆地弄虛作假,動什麼手腳。

  范志邦見林旭對這十萬塊錢絲毫不為所動,面色如常,更點都不點,眼中也是不禁閃過抹讚賞。林旭不點,他也不再多說,接著重新把手提箱扣好後,雙手拿起遞了過去。

  林旭接過後提在手裡,轉頭看向病床上躺著的范海龍。

  范志邦見狀,向長子范海潮吩咐道:「海潮,把你弟弟扶下床,讓他給林旭誠懇地道個歉!」

  范海潮聞言點頭答應,走了過去。

  林旭見狀出言阻止道:「下床就不用了,床上躺著也一樣,我只需要他道個歉就行。」

  范志邦聞言,便也沒再堅持,略帶感謝地瞧了林旭一眼後,他轉頭瞧向病床上的范海龍,向其吩咐道:「海龍!」

  范海龍這時也並不是直挺挺地躺著,而是坐起地半躺著。聞言瞧了父母一眼後,他便瞧著林旭,低頭認錯地道歉,「林旭,對不起,跟你之間的事全是我的錯,尤其更不該開車撞你,請你原諒!」

  林旭聞言點點頭,道:「希望你能記住這次教訓,不要再有下一次。而且不止對我,對任何人也都應該以禮相待,不要仗勢欺人。」

  「你放心,我一定會記住這次教訓的!」范海龍仍是低著頭道。

  他話雖說得誠懇,但低著頭的目光裡,仍是不免流露出了屈辱記恨之色。只是,他心裡越恨,越加不敢抬頭,生怕被林旭發現。

  他有多恨林旭,也有多怕林旭。從小到大,他從來都沒受過這麼嚴重的傷。兩條胳膊一條腿外加一根肋骨,全部被林旭給踩斷。那天的疼痛與記憶,深深刻印在了他腦子裡。

  原本他還想著,回頭直接請自己父親出手,把林旭這鄉下的野小子抓來,然後當著他面兒的,讓人把這小子的渾身骨頭全都打斷,以報此仇。不曾想,當他從昏迷中醒過來後,就被告知,林旭當天便找來醫院地堵到了他這間病房,然後一番出手下,竟是連父親范志邦也落敗在其手裡,整個通背門被這鄉下的野小子給壓迫的無奈屈服。

  昏迷之前,他還曾懷著報仇的希望,但當醒來後,卻是面對了這更加無情的事實。對他來說,實在是不啻晴天霹靂。這說明什麼,說明以後豈非都報仇無望了。他對此十分不甘憤恨,但事實如此,他卻也無力做出改變。

  在今天之前,他雖然被父母說通地答應了要給林旭道歉,但心裡還是對這個仇人十分懷恨在心,時時刻刻都想著有朝一日能把這仇報回去,十倍百倍地加之於林旭身上。

  但到這一刻再次面對林旭後,他才發現,自己心裡除了恨,還隱藏著對這鄉下野小子忍不住所生出的懼怕。當真的是有多恨就有多怕,此時此刻他不但不敢抬頭看林旭,以免自己的目光暴露。就連心裡一時也不敢再多想如何的報復林旭,彷彿生怕被林旭發現地,現在就當場再對他動手。而林旭真要動手的話,這裡則沒人能擋得住。。
Babcorn 發表於 2017-2-26 20:02
第九十五章最後警告燕子回來了

  因此,范海龍這時雖仍心中懷恨,但卻半點也不敢顯露出來,生怕被林旭發覺。

  而林旭則沒太在意范海龍這時的心思,甚至都並不在意范海龍的這些話,究竟是真心還是假意。對他來說,無論真心還是假意,都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要讓對方絕對不敢再有下一次。他能夠看出范海龍在看他時顯出的懼怕,這對他來說就夠了。再加上有范志邦這老成穩重之輩看管,他相信范海龍不會有下一次。

  不過,他也不會把希望全放在別人身上。看著范海龍,他最後警告道:「你最好記住。因為,如果真的再有下一次的話,你以後也就再沒機會開口說話了。」

  說罷,他便不再多留,抬頭掃了眼范志邦夫妻與范海潮三人後,便自轉身離去。

  范海龍聞言,忍不住身子一顫,低垂著頭的目光裡也更加生恨,牙齒緊咬。但他仍是一動不動地不敢做什麼,直到聽見林旭出門而去的聲音後,方才敢緩緩抬起頭來瞧向門口處。

  「海龍,記住林旭的話,千萬不要再去招惹他。再有下一次,他真的可能會殺了你的!」范志邦帶著無奈地嘆了聲,勸病床上的范海龍道。

  離開病房後,林旭便一路不再多作停留。出了住院部,在醫院的停車場上了車後,他就徑直往城外開去,也未在縣城多留。

  他趕回去還有事,今天下午五點,還照例約了關落雪,跟其約會。每到週六的下午,沒什麼其他事的話,他們的這個週末約會也基本是固定的。好在現在還沒到四點,仍是三點多,趕回去是綽綽有餘了。

  一路上,他並未有停下來數過手提箱裡的錢,甚至都沒再打開過。他確實相信,范志邦不會騙他,也不敢騙他。

  開車回到武鄉中學附近時,他忽地心中一動,然後抬手看了下腕上的手錶,見才過了四點,時間足夠,便打轉方向盤將車拐往武學中學的那條路上。

  他這心中一動,是打算跟李飛燕通個電話。一來告訴她,自己拿到了范志邦所給的十萬塊錢,讓她放心;二來則順便問下她,什麼時候回來。

  李飛燕離開的那天,與范海龍被他打斷胳膊腿的送進醫院是在同一天。那天是五月二號,今天則是五月十五,只差一天就已是半個月過去。李飛燕臨走時曾說過,她要去為師門辦的這件事,需要大概半個月左右的時間。如今已差不多到半個月,他跟通背門之間的恩怨都已解決了手尾,但李飛燕卻是還不見回來。

  這些天,他倒也經常跟李飛燕保持聯繫地通電話,基本上每隔一兩天就會通一次。不過,除了第一回是他主動呼的李飛燕外,後來李飛燕在知道他的傳呼號機碼後,都是李飛燕呼他,然後他給李飛燕回電話。有時李飛燕也會在呼機信息裡叫他直接幾點在她宿舍等電話,然後她到時候會打過來。

  李飛燕化名燕菲菲,也在武鄉中學待了挺長時間了,對學校的作息時間自然是很瞭解。而林旭對她那邊的時間安排卻不清楚,所以相比起來,還是李飛燕呼他,更容易聯繫上。因為只要他在學校,她就知道他是幾點上課,什麼時間休息,聯繫起來更方便。反是林旭呼她回電話的話,就不太有准,因為可能會碰上她正好有事沒法回,或者就乾脆沒把呼機帶在身上,直接看不到他的信息。

  所以,在李飛燕提過一次後,林旭之後便沒再主動呼過她。但今天他跟通背門之間的手尾處理完,他知道李飛燕也挺關心這事,所以就想主動呼她跟她說說。另外也是他自上次跟李飛燕通過電話後,這回時間隔的稍微長了點,到今天已經是第三天了,跟之前的間隔一兩天有別。

  他之前離家的藉口,就是假裝收到了李飛燕的信息,然後跟父母說要到學校給李飛燕回電話。現在回來時路過學校,心中一動,便也就真打算跟李飛燕通個電話。

  開車到得校門口後,他因不打算多留,只是跟李飛燕通個電話就重新回家,所以也就沒叫門房的柴大爺開大門,直接把車停在校門口處,然後拿了裝錢的手提箱下車,步行走進旁邊的小門。

  到得李飛燕的宿舍門口,他剛打算掏鑰匙開門,忽然聽見宿舍裡面傳來聲輕微的響動。面上略微一驚後,他又凝神細聽,果然聽到裡面又接著傳來些聲音。再接著他輕輕撩起門簾一看,就見門上的鎖已被打開地掛在門上,不由心中猜疑地暗道:「難道有小偷進來了?」隨即則又覺有些諷刺感地暗道:「這可真是偷到賊祖宗門上了!不過要真是我給她看門期間,宿舍裡東西丟了,那可也是太過丟臉。」

  宿舍窗戶的窗簾,他上次離開時是拉著的,以避免現在夏天到了,中午的陽光太強,把正在窗戶處背窗放著的電腦曬得不好。而這個時候,窗簾也仍是拉著的,他也沒法透過窗戶來瞧到裡面的情形。

  不過,只是個尋常溜門撬鎖的小毛賊,他自不在意,也不需要觀瞧什麼動靜。當下不作多想,便猛地推門而近。

  一推之下,他發現門竟從裡面被關上了,上了插銷。但一個小插銷,自難不住他。他加力猛地一推,直接就把插銷給推的鏍絲崩出而開,根本阻不住他片刻。也就察覺到門被關著時,稍停頓了下不到一秒,整個從手挨到門到猛地推開,看起來還是一氣呵成。

  門一推開,他立即隨之閃身而進,然後轉眼一瞧,就在床邊瞧到了個窈窕有致的白花花身體,忍不住便是一愣。而門在一被推開的同時,床邊的那人也立即發出了一聲短促的女聲驚呼,連忙一把抓過床上脫下的衣服遮掩。

  而林旭也幾乎同時一聲驚呼,又立即閃身而出,順帶把門帶上掩好。背對著站在門口處,他忍不住臉上一片通紅,心跳的像是打鼓。

  「你進來怎麼不敲門?」稍頓片刻,裡面傳出李飛燕的聲音道。

  沒錯,裡面的人正是李飛燕。雖然她臨走前是把宿舍鑰匙給林旭了,也沒帶備用鑰匙,但對她來說,不用鑰匙開門也是輕而易舉之事。像宿舍門上的這種鎖,她幾乎隨便拿個髮夾之類就能捅開。

  「我又不知道是你,還以為進小偷了!你回來也不說提前通知一聲。我不知道你回來,見門開了,第一個就想到是小偷,抓小偷哪還有敲門的?」林旭在門外辨解道。

  好在這排宿舍區本來就沒住什麼人,李飛燕的宿舍旁更沒近鄰。她宿舍左邊是學校的多媒體教室,右邊則是個閒置用來放東西的。離得最近的一個,是右邊隔了四、五間的一座幾個老師合用的辦公室。但這時週末,辦公室裡也沒人。再加上李飛燕叫的那聲也不是很大,認出是林旭後更是立馬停住,所以倒也沒吸引來什麼人注意。

  「我是打算給你個驚喜!」李飛燕說了一聲後,又接道:「我穿好了,你進來吧!」

  林旭聞言轉過身,先小心地推開條門縫,探頭往裡瞧了眼,見到李飛燕已確實穿好了衣服後,這才放心地隨後推門進去,道:「現在驚著了吧!」

  李飛燕這時面上也泛著紅暈,之前又哪料得到林旭會正在她換衣服的時候闖進來。但這時瞧著林旭的大紅臉,她卻是巧然一笑,道:「剛才對你來說,不也是驚喜嗎!看見了多少?」

  「我什麼也沒看見!」林旭連忙紅著臉尷尬地搖頭否認。其實他也確實沒看見多少,剛才光顧著驚訝了。

  「看見就看見了,還裝什麼裝?小色狼!」李飛燕笑罵著走到他身前,然後張開雙臂道:「我也確實是小偷,來,抓我吧!」

  「我真沒有!」林旭有些無力地辨白。

  「行了!」見他不抱,李飛燕笑了下,主動上前一步,將他抱在懷裡,在他耳邊問道:「想我沒有?」

  因抱的多了,林旭對於跟李飛燕之間的擁抱本來也算習慣了。但眼下因為有了之前的那一幕,李飛燕這一抱,卻又讓他不禁身子一顫地十分緊張,不知該如何自處,腦子裡都還有些混亂,也就沒答李飛燕的話。

  「想我了沒有啊?」見他不答,李飛燕又作怪地衝著他耳朵裡輕輕吹了口氣問道。

  林旭忍不住又是身子一顫,還有些麻癢難當的感覺,胯下的那東西也十分難受地有些蠢蠢欲動。他雖然還不完全明白這代表什麼,但卻也覺不好,萬一真抬頭地動起來,怕會更尷尬。當即連忙輕輕用力一掙,脫開了李飛燕的懷抱。往後一退到了沙發旁,就勢坐下,轉移話題地問道:「你多會兒回來的?」

  李飛燕見狀又是一笑後,倒也並沒在意,走過去坐在沙發對面的椅子上,道:「沒多久,到現在也就一個多小時吧!我小睡了一會兒剛起來,正打算換個衣服到你家呢!」

  林旭聞言道:「你怎麼就不先通知下我,一個多小時前,我也正在縣城呢!你要早說,我回來就正好把你捎上了。」

  「你到縣城幹什麼?」李飛燕問了句後,注意到他手裡還一直提著的手提箱,好奇地瞧了一眼。

  林旭見狀,順手把手提箱放在茶几上打開,指著裡面的錢道:「到縣城去取范志邦給的這十萬塊錢了。」

  「這傢伙還沒拖太久嗎!」李飛燕瞧著一笑,順手取過一疊錢,以手指按著邊兒,「嗤—」地翻數了下,然後順便點了點,點完後又是一笑,道:「正好,一分不少。」

  林旭本來就相信范志邦不會做什麼手腳,現在更是確信無疑了。。
Babcorn 發表於 2017-2-26 20:03
第九十六章丹田煉氣盡起練青冥訣

  「你既然拿到錢了,這大週末又半路跑回學校幹什麼?」李飛燕點完錢後,將箱子合上扣好,問林旭道。頓了下,忽又調笑道:「是不是跟我心有靈犀地猜到我回來了,而且還猜到我剛好在換衣服,所以……嗯?」

  林旭聞言,又是不禁臉一紅地搖頭道:「我怎麼可能猜得到,我是路過剛好想起要到半個月了,所以打算順路過來給你打個電話,問下你什麼時候回來?」

  「那還不是想我嗎!」李飛燕聞言,開心地笑道。

  林旭沒接她這話,抬腕看了下表,提起茶几上的手提箱站起身,道:「好了,我們回家吧!我爸我媽和彤彤也很想你呢,見到你肯定特別高興,還是把驚喜留給他們吧!」

  李飛燕聞言也沒異議,跟著站起身,然後將她這趟出門回來,給林旭一家買的禮物帶上,隨後跟著出門。

  開車回家的一路上,兩人各聊了些別後情形。回到家後,林朗夫妻與林彤見到李飛燕竟然跟著回來,確實十分驚喜地特別高興。

  林旭和李飛燕對此的解釋,便改成了林旭是在到了學校給李飛燕回電話後,知道了她要今天回來,然後就趕去了縣裡火車站接車,將她接了回來。

  林旭之前本就是打著給李飛燕回電話的藉口為由離去,現在的這番解釋也是呼應前面地合情合理,家裡人自不疑他。

  裝有十萬塊錢的那個手提箱,林旭進家門時便放在了車裡。隨後則在打算要赴跟關落雪的約會時,將箱子拿出來,藏到了廟裡觀音殿下面的那個密室。跟那兩把槍一起,也同樣放到了石床底下挖出的那個小方洞裡。接著趕去赴約後,也沒遲到耽擱。

  李飛燕回來;跟通背門之間的事處理完手尾;岳纖雲那邊的事也沒再生什麼變故;郭靜和黃容接下來不遇到什麼較長的假期,也不會再輕易回來。

  諸般事了,麻煩暫無,林旭接下來的生活、學習與練武又重新步入正軌,再沒什麼人與事打擾。

  又一週後,到四月初八,公曆的五月二十二日這天,到了關落雪的生日。這一天也正好又恰逢週六,在週六下午的兩人按例約會時,林旭便把早已準備好的生日禮物送給了關落雪。

  關落雪在拆開瞧到是復讀機後,非常驚喜與高興,而在認出林旭所買的還是復讀機中的某個知名品牌後,更是還十分感動。在高興和感動中,她還主動獻吻地親了林旭一下。不過也只是親了臉頰,直接親嘴還是很害羞地做不到。但林旭對此也是很滿足了,並且還回親了她幾下,感覺兩人關係更進了一步。

  關落雪的生日只是個小插曲,並沒影響到林旭正常的生活、學習與練武。況且現在跟關落雪之間不時的約會,也已是屬於他生活的一部分了。遺憾的是,兩人都不想公開關係後惹麻煩,目前階段還是只能偷偷約會。關落雪生日那天,林旭除了送給她個禮物外,因這種還屬隱秘的地下戀情,也是不便再多做些其它什麼給她慶祝了。

  每天規律地生活、學習與練武,感覺起來,時間也過得很快,不覺間,便又是一個月過去了。

  這時已到了公曆六月的中旬,而自從進入六月後,學校的氣氛也變得更加緊張了起來。因為到六月二十日,就是初三中考的時間。這場初中升高中的考試,在中學階段可說非常重要。為了備戰中考,初三的師生們,自然是都變得更加緊張起來。

  而學校裡上至鄰導,下到普通教職工,對此也非常重視。對於一家初中學校來說,學校辦得好不好,會得來怎樣的評價,其中中考的成績,可說是佔著很大一部分。尤其在這個國家與這個年代來說,更是以成績論輸贏,分數看成敗。

  武鄉中學以一所鄉下的學校能位居縣重點中學之列,在全縣都頗為有名,便是因為歷屆的中考成績都很好。不然以這麼所鄉下學校的師資力量、教學環境等,又怎麼能夠得上縣重點。

  在這種全校都開始緊張動員起來的氛圍下,初一、初二的學生們雖不參加中考,也是受到影響地學習都開始緊張起來。況且初三中考過後,到六月底,也會迎來他們的期末升級考試。這要考不好的,可是會被留級,對他們來說,自然也是很重要。

  不過對林旭來說,卻是並未太受到這氛圍的影響。他學習本來就挺好,而在練武有成,身具內力後,學習起來也感覺到更加的輕鬆與得心應手。能夠更專注,記憶力更好,做題更快等,反正是大有幫肋。

  他現在的學習與成績,比起以前來,也更加的進步與提高。從以前的班裡前十,已開始穩定地進步到了前三。

  另一方面,經過一個月的努力修煉。他現在也終於把丹田中從小到大所積存的精差不多全部煉化了,之所以說差不多,是因為還有最底層的一點,也是積存年份最為久遠,可能是嬰兒在母體中未出生時就已積存下來的,卻是無論如何,都始終難以煉化。

  這一點精華,就如同萬年玄冰所凝結一般,他的神意之火無論再如何努力,都始終不能讓其稍有所動,煉化些許。果然如他之前所料一般,在這裡遇到了前所未有的瓶頸。

  他之前曾有過一個想法,就是丹田最底部所積存的這很可能是嬰兒自母體中未出生時就已積存下的精華,便是抱朴子三氣說中的元氣,也即人體內的先天之精。

  但他現在始終無法煉化,卻也是無法驗證這一點。不過若真是元氣與先天之精的話,那做為一種更高層次的能量形態,本來也就屬於更難獲得的。況且以他現在的這點修為,更是遠遠談不上了。

  既一時無法煉化,並試了許久都始終不能動其分毫後。林旭便想著,這可能是需要自己修為增長後,才能夠最終煉化的。如果武學中的先天境界,也是指能煉化了丹田最底部這一層先天精華所獲得的力量話,那這一點精華的煉化困難程度,恐怕又是超出他所想了。

  反正目前來說,他對這最後一點精華,是暫作放棄。而跑除過這一點的話,那他丹田中的精,到現在為止,就已是全部煉化了。接下來的修煉,就可由丹田而轉戰經脈與穴道。

  不過具體先煉哪條,只憑他自己卻難定論了,也不是他所草創的那還十分不完善的《抱朴秘要》所能決定。不過他現在手頭既有部現成與完善的內功功法,自唐時空空兒所留傳下的《青冥訣》,卻也不必舍易求難地還死咬著自己的《抱朴秘要》不放,非要自創不可了。

  以他現在的這點經歷與見識,以及武學知識儲備量,能自己看書琢磨地研究出了煉精化氣的一點門道與心得,就已可算是邀天之倖。若還想著能夠在現階段就完全自創一部十分完善的內功,那簡直就是痴人說夢了。

  他對此還是有著自知之明的,以前不甚瞭解時心裡還可能有點兒妄自尊大。但瞭解的越多、越深,才清楚了自己以前太過淺薄與太過想當然了。

  所以,這個時候開始向經脈發展,他也就直接練手頭這部完善成品的《青冥訣》。至於自己的《抱朴秘要》,等將來修為增長,見識廣博後,不妨再去逐步接著完善。

  至少在現階段,他是不敢隨己所想地妄練瞎練的。原先只在丹田也還罷了,就只一個部位,但經脈卻不同,有著十幾條,加上穴位的話,更是數百。這些要煉化的先後次序與組合,是有著很多道理在內的,談得上是一門博大精深的學問,可不能任意瞎練亂排。

  而《青冥訣》經過了前人的探索與完善,已是門很成熟的功法。林旭只需按部就班地按其而練,便不會出什麼大的差錯。。
Babcorn 發表於 2017-2-26 20:03
第一章輕清之氣二分天地

  青冥,意為青蒼幽遠。古代說天,多有用青天。所以「青冥」一詞,在許多古文詩詞中,也常用來指代天空。《青冥訣》的「青冥」二字,也指的是天空。古人認為,天是由輕清之氣上升而形成。所以,這套內功既以天空來命名,其最大的特性便是「輕」。

  林旭在練了《青冥訣》之後便發現,施展《青冥訣》的內力時,會感覺身體更加輕靈。而以《青冥訣》的內力來摧動同屬空空兒所傳下的《妙手十三式》與《浮光掠影》輕功時,速度也會比他以原本的內力摧動起來更快。

  他原本以自己粗淺草創的《抱朴秘要》所練出來的丹田內氣,可以說並沒有什麼特別的性質。如果要說有的話,那應該跟裡所描述的那種道家玄門內氣一樣,中正平和。最大的特性就是沒特性,無屬性內力,可以跟任何性質的內力兼容。他的《抱朴秘要》主要脫胎於一些道家典籍中的煉氣法門,自然應歸屬於此類。

  也正因為他原本內力的這個特性,他在初練《青冥訣》,將原本的內氣轉化為青冥內氣時,其過程也非常順利,沒有任何的相沖互擾之處。不過,他卻並沒有將自己原本的內氣都盡數轉化為青冥內氣,而是還留下了一小部分。

  因為他心裡還存著將來要把自己的《抱朴秘要》完善成一套完整內功的想法,所以便留下了這小部分,作為將來要完善時,重新練起的內氣種子。

  《青冥訣》既然是天空,林旭便把自己原本的內氣當作了大地,留存下的那一小部分,歸沉於丹田的最底處,青冥內氣則懸浮於丹田上方,兩者倒也涇渭分明,互不相擾。

  在開始修煉《青冥訣》後,林旭發現,要賦於內力某種特性,一者在意,也就是自己去存想。內力本就是很主觀的東西,如果意念強烈地一直存想內力帶有某種特性,在長久修煉地潛移默化下,時間長了,內力自然就會開始慢慢地擁有這種特性。

  第二點,則在於這門內功的獨特行功路線。人體內有十二正經、奇經八脈,還有著不少經外別絡,數目眾多。而這些經脈本就分有陰陽不同,如十二正經中的手太陰肺經,就屬陰脈;手陽明大腸經,則屬陽脈。奇經八脈中最具代表性的任督二脈也分陰陽,任脈屬陰,並總經陰脈,稱為陰脈之海;督脈屬陽,為陽脈之海。

  人之五臟,分屬五行,有些經脈在經過五臟之時,也會帶上這個內臟器官的五行特性之一。所以經脈中,可謂陰陽五行俱全。內力在經脈中運行時,也會被經脈附帶的特性所影響。如果按照陰陽五行的生剋道理,使內力在經脈中以特定的某種排列組合路線運行,那麼就可以單獨放大某種特性,使內力擁有這種性質。

  一為意,二為行功路線,這兩者卻也是互為表裡,相輔相成的。意是主觀上的賦予,行功路線則是客觀上的形成。兩者互相結合,就可以使內力更快地擁有某種特性。

  在瞭解了這兩點後,林旭倒也明白了自己原本的內氣並無特性,也不全是因為屬道家一脈的關係。在根本上,他也首先並未想過賦予其某種特性,另外則是之前只在丹田,還未曾涉及到經脈運行的行功路線。

  丹田在所處的經脈位置上來看,是屬於奇經八脈中的任脈,按理應該是屬陰。但丹田是全身所有經脈匯聚之處,也就互相雜揉了各種特性,相互抵消下,反倒呈現了混揉一起的無屬性狀態,就像是天地未分時的混沌。可以是無,也可以是包容所有,能夠任意轉化。所謂的中正平和,不偏不倚,無分軒輊,也就是這種了。

  現在既練了《青冥訣》,多了青冥內氣,帶有天空的特性。林旭在把自己原本的抱朴內氣沉寂於丹田底部,當作大地時,也便開始有意識地為其賦予大地的特性。雖然目前只能意念存想,還無法從經脈的行功路經中提供幫助,給其實質,但他想時間久了,也會最終擁有,慢一些無所謂。反正他現在,也還沒能力完善自己這套自創的內功。現階段有《青冥訣》可修煉,也暫不作它想。

  不過他這般做,有意識地在自己的丹田中分出了天地,倒也是當時靈機一動,存了點更大的野心。想著有朝一日,將《青冥訣》練成,《抱朴秘要》也完善後,不知能否把這二者合一,發揮出更大的威力,就像真的天地施威一樣,舉手投足間都帶有不可抗拒的天地偉力。

  當然,現在來說,是有點奢談妄想了。但只有想不到,沒有做不到。如果連想到不敢想,更別談去達成了。

  人最為自由的,就是自己的思想,這是任何東西都沒法束縛住的。再卑微的人,也可以去想自己終有一天,會成為舉世矚目的大人物。渺小的螻蟻,也態去幻想終有一天,會成長為龐然大物。

  這些東西說出來的話,可能會遭人恥笑,但任何人、任何力量,都無法阻止人去想。就像有句話說的,想像力是人類的翅膀。就連號稱嚴謹的科學上,也有人說過,想像力是人類進步的源泉與動力。一切的科學創造,基本上都是先源於想。如果連想法都沒有,又如何去化為實質。就像如果沒人想過飛行,那世上就可能不會有飛機。

  林旭從來都是一個想像力豐富的人,也敢於去想,並喜歡去想。他以前一個人待著無事的話,經常最喜歡做的,就是放空心思,然後任由雜念生起,思緒翻飛地胡思亂想,在腦海中天馬行空地奔走騰飛。想到哪兒是哪兒,從不約束,感覺各種念頭翻飛,有時還會冒出非常稀奇古怪的想法,也是挺有趣。

  倒是練武以來,像這種閒暇的時候少了。有空的話,基本就是練習武藝,卻是很少再有這麼無所事事地單純胡思亂想了。

  話回練武,《青冥訣》的內力除了「輕」外,還有個特性,便是「清」。施展之時,只覺是一股清靈之氣。這套內功,當真是如其名字所指的天空一樣,合了「輕清」二字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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