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武世界] 最強武者 作者:西襄子(已完成)

 
Babcorn 2017-2-26 13:33:58 發表於 玄幻奇幻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813 259320
Babcorn 發表於 2017-7-21 13:18
第一百一十一章 好機會 動不動手

    楊俊軒身後是一座高達28層的辦公大樓,但他的軒遠公司遠沒有鄭文輝家的興盛集團有錢,所以這大樓自然不是全屬他們公司的,軒遠公司只是佔了其中的一層,在16樓。其餘各樓層,則是分屬於別的大大小小的不同公司。

    在樓下迎接的,並不是只有楊俊軒一人,他身旁還有幾名其公司的同事。等林旭三人下車後,楊俊軒向他們簡單介紹了下。其中最主要的,是他身旁一個跟他年紀差不多的男人,名叫程思遠,是軒遠公司的副總,也是楊俊軒之下的第二大股東。同時,這人還是楊俊軒的好友兼大學同學。

    最初,軒遠公司就是由他們兩人合夥創辦的,連公司名字都是各取了他們兩人姓名中的一個字所組成。後來公司不斷發展,才陸續吸收了些別的股東,以及從公司元老中獎賞提拔,給予了些股份。但這些都是小股東,佔股最大的兩個,始終是楊俊軒與程思遠。

    這次,林旭、李飛燕、崔素英三人合併帶來的三百萬投資,對於軒遠公司目前的規模來說,卻也算是不小了。再加上崔素英本就是韓國中天集團的談判代表,是他們重要的意向合作夥伴。所以楊俊軒與程思遠都一起帶著人下來親自迎接,當然楊俊軒的迎接裡,也是對李飛燕包含有些別的心思。

    崔素英到達濱城後,已經跟楊俊軒的公司進行過一次談判,這是第二次,所以她對楊俊軒的一些公司成員已經認識了。但林旭和李飛燕卻是第一次來,楊俊軒也主要是給他們兩人介紹。互相介紹完後,一眾人便一起走進了辦公大樓,乘電梯到達16樓的軒遠公司。

    進入公司後,楊俊遠親自領著李飛燕與林旭參觀他的公司,並進行一些相應的介紹與說明。崔素英第一次來時,也已經參觀過楊俊軒的公司,但這時也暫作陪同,並不著急她的談判。

    軒遠公司目前的規模還並不算特別大,參觀卻也沒用了太長時間,半個多小時就完了。

    參觀的時候,楊俊軒向李飛燕、林旭、崔素英三人說了昨天他們公司財務計算後的情況,說按軒遠公司目前的市值計算,他們三人現在分別投資的一百萬,會各佔股百分之三。

    對這個結果,三人都並不意外,楊俊軒昨天午飯的時候就給他們說了大概,說應該不會超過百分之五,現在這個百分之三,果然是沒超過,也沒差多少。李飛燕與崔素英對這個佔股比例都並無異議,林旭則是更沒異議,他現在還根本就不太懂這些,對這次的投資也根本沒什麼興趣,是被李飛燕硬拉著一起投的,錢都不是他出。

    參觀完後,楊俊軒接下來便要開始與崔素英進行他們兩家公司的商業談判,這次談判會大概進行兩個小時左右。之前的第一次,是達成他們合作的初步意向,現在的這第二次,則是商談一些細節,合同條款要一條條地來商談,頗為繁瑣。

    楊俊軒希望午飯的時候,大家還能一起聚餐,所以向李飛燕與林旭道:「你們要沒什麼別的事的話,可以到我辦公室休息,看看電視,也可以在公司隨便轉轉。要是嫌悶的話,就下樓到周圍逛逛,趕中午十二點前回來就行。」

    李飛燕笑著點頭答應:「好,你們談你們的,我們就到你辦公室裡坐著,兩小時也沒多長。」

    楊俊軒見她答應,便指派了一名女員工領他們兩人到他的辦公室去,並讓這名女員工負責招待兩人,需要什麼,都要儘量滿足。

    楊俊軒的辦公室,林旭與李飛燕剛才其實也已經參觀過了。他的這間辦公室,自是不能跟林旭昨晚見識過的興盛集團董事長與總經理的辦公室比,甚至連興盛那個財務總監的辦公室也有所不如。不過好在也還算寬敞明亮,收拾的乾淨整潔,裡面電視等電器也一應俱全。

    到了楊俊軒辦公室後,那陪同招待的女員工向兩人問道:「兩位喝點兒什麼?」

    「不用了,你忙你的就行,不用管我們!」李飛燕笑著客氣地打發走了這名女員工,送其出門離去後,便過去打開電視。

    開了電視後,她把聲音特別調大一些,借此遮蓋住與林旭兩人的說話,然後努嘴指向楊俊軒辦公桌旁邊的一個保險櫃,笑道:「據委託方提供的信息,我要取的東西就在楊俊軒辦公室的保險櫃裡。他現在要跟崔素英談兩個小時不回來,你說我現在要不要趁機就把東西取了,這可是個好機會啊!」

    林旭忙拉住她道:「別,楊俊軒不回來,但別人還是有可能會進來的。領我們過來的那個女員工,楊俊軒讓她招待我們,她就隨時有可能會進來。這公司裡人不少,意外情況免不了,指不定還有別人會來,你還是別冒險了。」

    李飛燕道:「你替我盯著點外面把著風,見到有人過來就提醒我,應該沒事的。我是覺著機會難得,要是趁現在就取了,就不用晚上來了,也不用擔心有可能會再遇到那個守株待免的血滴子。現在一取,就讓他晚上一直喝風乾等吧!」

    林旭搖頭道:「別,我還是覺著現在動手太冒險。」

    他到底還是初做賊,沒練出膽子,總覺著光天化日,也不藏頭遮個臉地就動手,萬一被人發現,就完全沒退步餘地了。不像蒙了面,被人發現也認不出他是誰。

    說罷一頓,他接道:「我們還是晚上來吧,那個血滴子你別擔心,有我在呢!沒碰上算他運氣,碰上了我就讓他有來無回,給你報仇!」

    李飛燕瞧著他一笑,抬手拍上他肩頭道:「我就喜歡你替我出頭的樣子,行,聽你的。」

    說罷,拉著他坐到沙發上看電視。不過她接下來卻也沒專心看電視,而是給林旭說明著她之前觀察到的情況,哪裡有監控攝像頭,哪裡是死角,要是他們晚上潛進來的話,選擇什麼方式進來比較合適,不會被人發現。

    她就在這將要被偷者的辦公室裡,公然談論起了她的偷盜計畫。
Babcorn 發表於 2017-7-21 13:18
第一百一十二章 興盛完了 一門兩死

    當林旭與李飛燕這邊,在輕鬆愉快的氛圍裡參觀著楊俊軒的軒遠公司時。

    鄭文輝家的興盛集團這邊,則是炸開了鍋,一片愁雲慘淡。

    李飛燕在早上五點多的時候,就把林旭偷來的那些所有重要資料、文件、賬本信息等全部公開地發到了濱城的各大網站與論壇上。夏季白天長,天氣熱,所以一大早五點多就起來的人也不少,一些資深網民更是通宵熬夜,這會兒都還沒睡。

    興盛集團是濱城排名很靠前的一家大公司,在濱城本地也很有名,尤其從事的房地產行業,濱城許多有名的小區、樓盤等都是這家公司開發的。興盛集團的這些信息一被披露出來,立即就引起了這時上網著的網民們注意。

    果然就如李飛燕所說的,混跡在網上的,各種各樣的人都有,不乏許多專業人士。在這些信息中,很快就有人發現了興盛集團現在正建的一個樓盤項目的地質檢測文件,文件中透露出這塊地有著沉積現象,並不適合在上面建造高層建築。但興盛集團現在所建的,卻正是高層,根本不管是不是有沉積現象。

    另外還有些已經建好並投入使用的小區、樓盤,在收工的質量檢測文件中,也有某些不合格、不達標的現象。但這些興盛集團卻全都隱瞞了下來,並賄賂了檢測人員,把原本不合格的改成了合格。還有一些使用的水泥標號也不合格等等,問題一大堆。

    其實在此之前,興盛集團的名聲就一直有些不好,網上一直有流傳這家公司所建的樓盤質量都不怎麼好,也就是能住。消防、抗震等等的問題都不少,質量不夠過關。但這些大部分都是些私下流傳,這種問題也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地爭論不清楚,最重要的是,傳的這些人也拿不出真憑實證。

    但這回不同了,李飛燕所傳上去的這些信息中,一大把白紙黑字的證據。立即一個個問題都被專業人士所發現,然後是一大波的轉貼與頂貼。

    這還不算完,又有會計方面的專業人士發現了那些賬本也有問題。從這些賬本中發現,興盛集團一直以來都確實有逃稅、漏稅的不法行為。最令人驚心的是,還有一個賬本,竟是清楚記錄著興盛集團向一些相關政府官員行賄的證據。一筆筆,送了什麼,送了多少,都記得清清楚楚。

    這些問題一經發現,當即又是一陣兒軒然大波,引起更高的轉貼熱潮,網上議論紛紛,聲討一片。在隨著時間的推移中,不斷擴大著影響,並在八、九點鐘大部分單位的上班期間達到了一個高潮。

    這些問題在上班時間前就已經爆發出來,等興盛集團中有人知道了消息後,已是爆發得讓他們措手不及,完全不知道這些公司非常機密重要的信息,怎麼就會突然被人給公佈到網上去。

    正在家中吃早飯的興盛集團董事長鄭德,在得到公司中一名手下的緊急通知後,驚得手裡的碗都掉了。再也顧不得吃飯,立即匆匆趕到公司。

    等到達公司後,公司的所有人都已是差不多趕到。他在進入公司後,就立即得到一個更糟的消息。財務總監與總經理的辦公室都在昨晚不知什麼時候被盜,保險櫃都已被人給搬得空空如也,半個碎紙片都沒留下來。

    一聽這消息,鄭德立即氣得要吐血,驚得要嚇死。稍緩過神,當即就把保安經理給披頭蓋臉得一頓臭罵。不是一直自吹公司安保做得很好嗎,說什麼一隻蒼蠅也飛不進來,現在可好,大活人都進去了他們都沒發現。而且最可恨的是,他們甚至到現在為止,都沒法確定昨晚被盜的具體時間。

    發了一通火後,鄭德一邊聽著手下人等所報告著的一個比一個更糟的情況,一邊臉色陰沉像死地匆匆趕往自己的辦公室。

    趕到辦公室前,他拿鑰匙一開門後,發現一推竟沒推開,不由暗罵事事不順,連門都跟他作對。猛地一用力,門被推開了,但是緊接著,裡面就隨即傳來「咣啷嘩啦」地一陣破碎聲響,然後是緊接著的「砰」地一聲大響。

    立即推開門一看,就見自己辦公室裡狼籍一片。他的辦公室也被盜了,而且被盜得更慘,保險櫃空了,牆上掛著的名人字畫空了,陳列架上的所有小件珍品不見了,大件則被他自己一推門地整個帶倒陳列架,也全都毀了。

    一時間,不禁氣得渾身發抖。忽然間身子一僵,捂著心口就倒。卻是他年紀大,心臟不好,這時各種打擊之下,心臟病犯了。鄭文輝雖還不大,但他是老年得子,他自己這時已是六十多的花甲之年。

    見他一倒,旁邊的秘書連忙扶住,然後迅速從他身上找到藥,喂他吃下。這種情況以前也發生過,秘書這時雖也很慌亂,倒也能冷靜應對。

    吃下藥好一會兒後,鄭德緩了過來,然後走進自己辦公室,無力地坐在椅子上,瞬間就好像一下蒼老了十幾歲。

    接下來,一個個壞消息陸續傳來,工商局、稅務局、反貪局、警察局等等相關的部門,全都找了上來。

    「完了!」

    鄭德腦子裡只剩下了這個念頭,他白手起家打拚下的這個公司,這個高高蓋起的企業大廈,彷彿一瞬間就轟然倒塌了。

    忽然間手機響起,他掏出一看,但見是家裡打來的。但他卻有些不想接,看了一眼,就隨手放在桌子上,他現在只想一個人安靜地待一會兒,在這凌亂的辦公室裡,他把所有人都趕了出去。

    手機一直不斷地響著,最後鄭德終於聽得有些不堪其擾,拿起接通地大吼道:「別來煩我行不行?」

    「小輝,小輝他死了……」電話裡那邊的妻子先是一愣後,立即就傳來大聲哭喊地道。

    「你說什麼?」鄭德不敢相信地問道。

    「剛才有醫院打來電話,說是小輝他突發急病,已經死了,我的兒啊……」

    鄭德大驚之下,手一鬆,手機掉到了地上。想到兒子鄭文輝,他心口不禁又是驟地一疼,倒在了椅子上。

    他老來得子,對兒子自是十分疼愛,有時也就難免過於溺愛了。可溺愛一些又怎麼樣,他有錢,可以滿足兒子的一切,讓他去任性,去開心。他不過還年輕,長大一些自然就收心了,男人都是這樣。

    兒子就是他的心頭肉,想起兒子竟然死了,他的心就更痛,痛得他無法呼吸,也無法出聲,更動彈不了。

    他的心臟病又發作了,但他剛才已經把所有人趕出了辦公室,這時沒有人在他的身邊。他掙紮著想要掏藥,但奮力一動,只是砰地一下摔倒在了地上,然後更加動不了。掙扎片刻後,眼睛瞪大,瞳孔擴散,也再也動不了了。

    掉在地上的手機裡還不斷傳來妻子的「喂喂」與哭聲,這也像是在為他哭喪。
Babcorn 發表於 2017-7-21 13:18
第一百一十三章 鄭文輝之死 馬上風

    鄭文輝從來沒什麼正事,也從不怎麼關心家裡的生意,他每天除了玩兒,就是想著方法變著花樣的玩兒。

    當他們家興盛集團的負面新聞與消息在網上傳得火熱、滿濱城亂飛的時候,他還正摟著個女人在一家豪華的五星級酒店房間裡蒙頭大睡,毫不知情。

    直睡到九點多,他方才滿意地伸個懶腰醒來。醒來到衛生間撒了泡尿後,他感覺清醒了許多。撒尿的同時,他扶著自己那一柱擎天的晨勃,很是滿意。

    尿完身子一抖,他返回床上看著仍在熟睡的女人,立即又一把揭開被子,在女人的一聲驚呼中撲了上去,然後直接進入女人的身體,要打個晨炮。

    他不住挺動著身子,女人在身下哼哼唧唧地亂叫著,有時說了句話,卻音節古怪,並不是漢語。

    這女人確實不是中國人,而是個韓國人,並且還是韓國某個新出道的合唱團裡的一個小明星。最近在濱城參加一個音樂節,來中國演出撈金。

    相比於國內娛樂圈的某些潛規則,韓國娛樂圈的潛規則更嚴重。鄭文輝看上了哪個,都可以直接去找對方的經濟人談,只要能出得起錢,就沒什麼不行的。鄭文輝昨晚就很快談妥了一個,然後看著對方在台上又唱又跳,舞跳得性感撩人,更晚的時候就到了他床上,在他身子底下扭來扭去,呻`吟不已,他就興奮得難以自制。昨天晚上真是玩兒得盡興,這韓國小妞兒挺狂野的。

    前天晚上在星海灣沙灘上的那件事,他被一幫韓國人給打了後,就連帶地把韓國人給恨上了,這兩天專找韓國女人上。只是可惜,還沒查清楚那幫韓國人是哪兒的,那天晚上黑燈瞎火的,也看不清。不然要是查到的話,他早就帶名上打上去了。

    還有林旭那小子,手底下確實有著功夫,不是尋常人能對付的,他這兩天正找人幫忙去請個高手。等把高手請來,那邊也把那幫韓國人的底細查清楚了,就一併找上門去算賬。

    他到現在還沒弄明白,那天晚上的那幫韓國人並不是林旭找來的幫手,還自以為林旭是如他所猜測的那般,是在哪個韓國人開的跆拳道館裡練過跆拳道,而那幫韓國人也是林旭從那裡找來的。這也是他那天晚上打不過就逃走了,對後面發生的事自然是不清楚。倒是當時還有幾個手下被對方打倒在地來不及逃走,但卻不巧地這幾個都被對方給下重手打暈了,後來回來,也是不清楚情況。

    鄭文輝不斷挺動著身子,他感覺自己興奮不斷累積,快要到頂點了。忽然間他感覺心口一痛,有些心發虛地似乎漏跳了一拍,不由動作一緩地停了下來。

    停下來靜了靜後,他又感覺沒什麼了,便也搖搖頭沒當回事,只當是太過興奮與劇烈運動下,心跳加快地跳得太快了。稍作平緩,他喘了幾口氣後,又繼續挺動身子地重新操練起來。這回動了陣兒,約摸半分鐘後,又是心口一痛。

    但剛才沒怎麼樣,他這回也就不當回事了,都沒停地繼續動著。心跳越來越快,又是一痛,又是一痛,痛得漸漸頻繁了,似乎疼痛感也大了點兒。但現在他卻到了緊要關頭,渾身的興奮與快感很想讓他爽快的發洩出去,並不想停下。那點兒疼痛在這快感之下,也並不怎麼影響。所以他不但沒停,反而動得更快了,身下的女人配合著發出更大聲的叫喊,用韓國話催促著他再加快速度,再使勁點。

    「來了!」

    鄭文輝忽覺背後腰眼上一麻,大吼一聲,用力挺進女人的身體,抱著女人的身子一洩如注,快樂的如升天。

    就在這快樂中,他心口又是猛地一痛。這一痛比前面的那幾下疼痛更大,所前未有,痛徹心扉。他忍不住又是大叫一聲,便身子一僵地瞪大了眼,動也不動了。

    那女人在鄭文輝的發洩中也配合地大聲叫著,但停了一會兒後,忽聽鄭文輝又是一聲大叫,然後就感覺身上一沉,對方動也不動了。

    她立即睜開眼看去,瞧見鄭文輝死瞪著眼的樣子,立即一驚,伸手搖了搖,鄭文輝一動不動。她再又面色一變,想到個可能地哆哆嗦嗦伸出手探到了鄭文輝的鼻子下面。一探之下,全無呼吸,她立即驚恐地發出了大聲的尖叫。剛才的叫,她還有些是裝的,但這個時候卻是真真實實的,叫的撕聲裂肺。

    ※※※

    沒多久後,酒店外面很快一輛救護車趕來。醫生到了後一摸鄭文輝脖子,便判斷已經死亡。初步判斷,是突發性心臟病,心臟驟停。

    「通知家屬吧!」

    醫生嘆了聲,一揮手,讓兩名護工把鄭文輝赤裸的屍體抬上旁邊的擔架,然後用白布從頭蓋起來,抬了出去。

    救護車、警車的出現,總是不免引起人注意的湊過去看熱鬧。這個時候,酒店下面的救護車周圍也圍聚起了不少看熱鬧的人。見到鄭文輝蓋著白布的屍體被抬下來後,立即又是引發一陣兒熱議。很快就有人打聽了出來,擔架上的屍體是誰。

    聽說是鄭文輝後,周圍不少人都是有些恍然地道:「唉,這是受不了打擊啊,他家的興盛集團完了,怕是立即就要破產。這小子平日作威作福,扯高氣揚的,沒想到心理承受能力這麼差,年紀輕輕的心臟也不好,這就給死了!」

    「哪兒呀,我聽說這傢伙是馬上風,死在女人肚子上的!」

    「真的,聽誰說的?」

    談起隱秘的性話題,大夥兒的興致更高,尤其還是這種馬上風死在床上的,這可不多見,聽都沒聽過幾例。

    「馬上風,馬上風是啥啊?」有個不懂的問。

    「馬上風你都不知道,小夥子,要多學點兒知識啊!」

    有人好為人師,「嘿嘿」一笑,向那年輕人道:「馬上風啊,我給說你,就是……」

    人群中有個身材瘦小的男子擠到最裡面看著從酒店裡抬出來的擔架,看著擔架到了跟前,從他身旁路過,忽然他驚呼一聲,「哎,別擠我!」

    驚呼聲中,他像是因為後面擁擠而被擠倒地撲向了前去。叫喊著伸手亂抓,想要抓個東西平衡住。忽然他抓到了個東西,卻是擔架上蓋著鄭文輝屍體的白布。但這白布就是在上面虛虛蓋著,哪裡能支撐住他,抓住後也是不可阻止地跌倒,並順帶著把蓋在鄭文輝屍體上的白布扯了下來。

    事發突然,旁邊的醫護人員都來不及阻止。

    白布一掉,周圍眾人先是一愣,然後立即發出片驚呼聲,轟然的議論聲更加熱烈。而在看到白布下面鄭文輝的屍體是赤裸著一絲不掛時,懷疑鄭文輝是死於馬上風的話更是甚囂塵上,不徑而走。

    「對不起,對不起,剛才後面太擠了,我就沒站穩。」

    在眾人的熱烈議論聲中,那身材瘦小的男子連忙從地上爬起,慌亂地把手裡的白布蓋在鄭文輝屍體身上,不住地向醫護人員道歉,好像犯了天大的錯似的。

    事情都已經發生了,再怨怪也無法挽回,何況這也並不是那人的錯,看上去確實是被後面人擠的。而眼下這人身材瘦小,看著也真是沒多大重心定力,抗不住擠。

    「沒事,也不是你的錯。」旁邊的醫生道了句,讓那兩名護工把鄭文輝屍體上的白布蓋好,便匆匆向救護車而去。事實上,掉了塊布而已,倒也不算多大的錯。要鄭家還是原來的鄭家,那興盛的董事長可能還會因此怪他,指責他連鄭文輝的遺體都沒保護好。但這時牆倒眾人推,興盛集團都完了,哪還會有人為此太過責難他。
Babcorn 發表於 2017-7-21 13:18
第一百一十四章 飛鷹調查員 不由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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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圍的人仍在議論紛紛,有的人說鄭文輝這麼年輕就死了,有些可惜;但更多的人則說這小子是活該,以前幹了那麼多壞事,他家裡也幹了許多壞事,現在是報應來了。不但興盛集團完了,連這小子都猝死了,這是老天爺在收他。

    在眾人七嘴八舌的議論聲中,那個似乎是意外扯掉了鄭文輝屍體上所蓋白布的瘦小男子擠到一個身材稍胖,戴著墨鏡,脖子上掛著個帶長焦鏡頭照相機的男子身旁,將其扯著一起鑽出人群後,帶著興奮地低聲問道:「胖子,怎麼樣,拍到了嗎?」

    那胖子一拍胸前掛著的相機,比個「OK」的手勢,得意地笑道:「那是當然。」

    瘦小男子聞言嘿嘿一笑,又扯著他道:「走,快給老大打電話去,通知他這個振奮人心的消息。操,鄭文輝這小子老子也老早就看他不順眼了,現在好了,大快人心啊!」

    「你說這傢伙真是馬上風死的?」胖子擠到他身前,兩人勾肩搭背地一起往旁邊一個電話亭走去,邊走著這胖子邊接道:「這傢伙這死法也是有點好命啊,死在女人肚皮上,這就叫『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風流』,老子都想要這種死法呢!他媽的『人比人,氣死人』,老子連個正經女朋友還沒有,這小子死了竟都能做個風流鬼。」

    「切,瞎抱怨啥,活著比啥都強!」瘦小男子卻一點不羨慕這種死法,不過說罷他卻又嘿嘿一笑地道:「不過馬上風嗎,我覺著真有可能是。剛才的那樣子你也看見了,赤條條的。之前那韓國小妞匆匆跑出來,咱們也都看見了,那副被驚嚇的樣子可不假,指不定真是死在這韓國妞肚子上的。」

    「唉,這韓國妞兒可真他媽騷!」胖子不禁嘖嘖感嘆。

    說話間,兩人已到了電話亭前,瘦小男子走進電話亭裡,從身上掏出張電話卡插進去,手指迅速而熟練地撥通了一個號碼。

    飛鷹事務調查所內,孫鷹正在電腦上看著網上熱議的關於興盛集團的那個貼子,以及關注著最新的實時消息。忽然桌上的電話響了起來,他看也不看地探手抓起,對在耳邊道:「喂!」

    「喂,老大,給你說件爆炸性新聞,我跟胖子剛剛親眼目睹的。」電話裡面,傳來了瘦小男子興奮的聲音。

    原來他跟那胖子,正是飛鷹事務調查所的兩個調查員。他剛才會扯掉鄭文輝屍體上所蓋的白布,卻不是意外,而是故意的,是假裝的意外。他這麼做,是為了確認那屍體是不是鄭文輝。他們交給客戶的信息,要做到準確無誤,不能只是憑道聽途說的。他們這行做什麼,也講究個證據。所以他假裝摔倒扯下白布時,那胖子還抓準機會給鄭文輝的屍體拍了張照。

    「你說。」孫鷹淡淡地道,眼睛仍是盯著電腦上的網頁。

    「鄭文輝那小子死了!」

    「什麼?」孫鷹聞言不禁一驚,將目光從電腦上收回,認真地對著話筒問道:「你確定嗎?死的真是鄭文輝?」

    「確定,我都把他屍體上的白布扯下看了,胖子還趁機拍了照片。」電話那邊的瘦小男子笑著道。

    「那他怎麼死的?」孫鷹鎮靜下來問道。

    「這現在還沒有確切說法,要等屍檢報告出來了,具體他死的情況我們也沒看見。不過有人說他是突發性心臟病死的,但更多的人都確信這小子是馬上風死的。」說到這裡,瘦小男子又是嘿嘿一笑,「死的挺香豔的。」

    「馬上風?」孫鷹不由面色古怪地疑問。

    「是啊!」瘦小男子道:「這小子屍體赤條條的,一絲不掛,救護車來之前,他昨天晚上帶回去的那個韓國小明星也是很驚恐地從酒店跑出來,看樣子還真像是干那事兒的時候死的。」

    「行了,你們兩個再跟去醫院一趟。要是能弄到屍檢報告最後,弄不到的話就算了,完事就回來。」孫鷹吩咐道。

    「好嘞!」瘦小男子答應一聲,道:「那我就掛了。」

    「掛吧!」孫鷹道了聲,自己便先掛斷了。

    掛斷之後,他往後靠在椅背裡,不禁想起了昨天委託他調查鄭文輝的那個少年。無論興盛集團出的事,還是鄭文輝的死,都太然了,而且竟然很巧合地還是同一天。那個少年昨天才委託,並且說只查三天,而鄭文輝與鄭家今天就出事了,不得不說很巧合。

    這麼看著,好像那少年提前知道鄭文輝與鄭家三天內就一定會出事。這就有點兒未卜先知,料事如神了,當然,如果不是猜到的,那就是有把握確定。這少年肯定有什麼內幕消息,興盛集團出的這事,所有重要機密信息全都被公佈到網上,顯然也是有人蓄意所為。

    只是,這就不是他該管的事了,這是客戶的秘密。而替客戶保密,是他們這行的重要原則,是行規。不能保守秘密的私家偵探,是不會有人願意用的。

    他想了一會兒,又接著關注電腦上的消息。看了沒多久,忽然又一條消息傳了出來,說是興盛集團的董事長鄭德在知道兒子不幸猝死的消息後,經受不住連發的打擊,也突發心臟病,不救而治了。

    「唉!」看完之後,他不禁略生感嘆,想不到這鄭家父子倆竟然都死了。鄭德子孫不旺,只有鄭文輝這一個兒子,這父子倆一走,鄭家男丁是死絕了,興盛集團也更加不可避免地要倒閉破產。

    果然任何時候破壞都比建設要快,興盛集團苦心經營數十年才有現在的這規模,可要倒閉起來,也不過就一天時間。估計今天過去,就成為歷史了。

    ※※※

    林旭與李飛燕在早上傳完那些資料、賬本後,就沒有再接觸電腦上網,所以雖做為始作俑者,但他們知道消息時,卻是比大多數人都晚了,而且還是從電視新聞上才看到的。

    到新聞播出的這時,鄭文輝與其父鄭德都已經先後死了。而死亡的原因,竟也是相同的,都是突發性心臟病而死。

    雖然鄭文輝的死因,現在網上與街頭熱議傳播最廣的,是更傾向於他是馬上風而死,但正經的新聞播報,自然不能用這種不太靠譜的香豔死因。更何況以醫生的初步判斷,鄭文輝也確實是死於突發性心臟病的心臟驟停,這說法並沒錯。

    「你說的沒錯,牆倒眾人推。這麼家大公司,要倒起來,可也真是挺快的。」看完新聞後,林旭心生感嘆地向李飛燕道。

    李飛燕道:「你那招也起作用了啊,沒想到鄭文輝這麼快就死了,他老子的死,倒算是附贈了。」

    「嗯,比我預料的提前了,看來我功力還是有些不到家啊!」

    林旭對鄭文輝暗施「蜻蜓點水」這招時,是在剛到濱城的那晚,那天剛好是八月一日。而今天是八月三日,按說算起來是正好三天。不過卻不是這麼算的,他估的是三天之後,那就是從第二天算起,然後經過二、三、四號這三後天,到五號死,就算從當天算起,也應該是四號,現在明顯提前了一天,而且是一大早就死了。具體到小時來論算的話,這距他施展「蜻蜓點水」那招,都還不到四十八小時。

    他卻是不知道,「蜻蜓點水」這招的潛伏期,除了是受施展者控制外,也會被中招者所影響。如對方的身體素質、行為偏好等,就像鄭文輝,這傢伙要不是好色成性,幾乎每天都要來上幾場劇烈的床上運動刺激到心臟的話,那「蜻蜓點水」的內力種子也不會提前爆發,讓他這麼快就提前送命。

    「能管用就很好了。」李飛燕笑道,「而且鄭文輝這時候死,也會被人當成是可能受不了家裡破產的打擊才突發的心臟病,更不會惹人懷疑了。」

    林旭點點頭,倒也沒有太過苛求這點。確實,能起作用就已經是很好了。他原本在施展之前,都沒把握管不管用呢,畢竟此前從沒實際試驗過。鄭文輝作為第一個試驗品,倒也是起了作用的。

    楊俊軒的辦公桌上就有電腦,不但有台式的,還放著台筆記本電腦。李飛燕當即不客氣地過去把筆記本電腦拿過來,想要上網搜尋下興盛集團出事的詳細信息。

    但打開電腦一看,卻發現有密碼。儘管以她的黑客水平,破解這密碼不算什麼難事。但要這麼做被發現的話,可就太失禮了,也有窺探人家電腦裡面信息的嫌疑。

    既然都忍下現在不動手開保險櫃了,她想了下,也就順便把破解密碼的衝動給忍下了。

    嘆了口氣,她把楊俊軒的筆記本重新放回桌上的原位。既然筆記本有密碼,她想台式機也多半有密碼,便就乾脆沒試。而是出去重新借了台筆記本電腦,拿回來與林旭一起察看網上他們放出的信息,以及興盛集團的事件發展與最新消息。

    看完之後,兩人都是很滿意他們一起搞出的成果。憑藉兩個人,把一家大集團公司搞垮,這可不是輕易能做到的,頗有成就感。

    「唉,希望我要取的東西,可千萬不要是這種也能夠把楊俊軒公司隨時搞垮的!」

    由林旭所偷的東西聯想到自己將要偷的,李飛燕看向楊俊軒辦公桌旁的那個保險櫃,不禁心生感嘆。

    楊俊軒算是救助過她,又對她熱誠以待,她自是不希望對楊俊軒做這種忘恩負義的事。可規矩就是規矩,燕子門所立下的規矩她無力變更,只能照做。換了別人來,有可能把結果弄得更糟,與其如此,還不如就自己親手來,至少對這事有些掌控度。

    「興盛集團那是自取滅亡,如果他們沒做那麼多違法的事,哪會這麼輕易就倒了。以楊俊軒的為人,我想他是不會做違法的事的。只要沒這種把柄,那造成的傷應該就不大。」

    林旭聞言勸道。雖然他並不是很喜歡楊俊軒,但對楊俊軒這個人的為人與道德感,他卻還是多少有些信任,覺著楊俊軒不會是能幹出犯法之事的人。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李飛燕搖頭輕嘆了聲,「商場上也是一樣,有時候做一些事,也是迫不得已。我也挺相信楊俊軒的為人,相信他不會做犯法的事,但我不相信商場這個大染缸。再清白的人被丟進去,也是終有一天會被染混了色的。」

    林旭略皺了下眉,不知道該怎麼接這個話了。他到底年紀還小,雖然自認成熟,但經驗見識等,到底還是比常年人有所不足地淺薄了些。在面對一些事時,他雖然經常理智地會考慮最壞的可能與打算,但天性上卻還是會讓他往更較樂觀些的方向想。

    總之一句話,書上得來終覺淺,他到底經歷的還是少。有些事,是必須親身經歷與見識過,才能有更深的體會。

    「可能也有例外吧!」李飛燕自己說完後,卻又笑著迴旋了句,「我希望他是這個例外。」

    「如果我這次取的東西,真的會讓他的公司也倒閉破產的話,那我一定會盡力幫助他重建起來,補償我的這個過失。」

    李飛燕鄭重保證般地說罷後,合上手裡的筆記本,出去給借來的那人還了回去。

    這個時候,已是快到了上午十一點了。兩人在楊俊軒的辦公室裡又等了四十多分鐘後,就聽到門外一陣兒談話聲與腳步聲響地接近過來。然後辦公室的門打開,楊俊軒、崔素英、程思遠等人魚貫走了進來。看來他們的談判,卻是提前完成了,而看他們都面帶微笑,也應該是談得很順利。

    進了辦公室後,楊俊軒便先向李飛燕與林旭笑著抱歉道:「讓你們久等了。」

    「沒事。」李飛燕起身笑著回了句,道:「看你們的樣子,應該是談得很順利。」

    「嗯!」楊俊軒點頭道:「確實很順利,沒問題的話,明天就可以正式簽合約了。」

    又說了幾句話後,楊俊軒便邀請他們一起出去吃午飯。兩人本來也就是順便等著這頓的,自是答應。

    不過這回也算是順帶慶祝軒遠公司與中天集團談判順利,所以這次也算是半商業會餐,軒遠的副總及第二大股東程思遠,還有參與談判的幾個部門經理,崔素英這邊的助理等人,也都是一起出席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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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五章 一起睡個午覺吧

    人口密集的地方,周邊的商業自然就會被帶動起來。軟件園這裡入駐了許多公司,所以飯館、餐廳等一應服務消費場所,也都不少。

    楊俊軒這次請客,也沒去太遠,就選了附近一家中高檔的餐廳。因為離得近,車都沒開,一行人下了樓後,直接步行前去。

    這次會餐,因為是帶了商務性質的,所以對林旭來說,也就更顯得無聊。他現在的身份,雖然也算是投資入股人之一,但因為看著明顯年齡還小,而且大家也都知道,他這個投資人基本就是被李飛燕帶著玩兒票的,錢都不是他出,出資人全部是李飛燕,所以對他也就更談不上什麼重視。再加上年齡、代溝、領域的差距,雙方也明顯沒什麼共同話題。所以吃飯期間,除了李飛燕、崔素英,外加楊俊軒外,也就基本沒什麼人跟他說話。

    不過林旭對此也完全不在意,他們談他們的,他吃他的,全程他基本就是低頭吃飯。

    昨天中午楊俊軒在星海酒店請客的那頓飯,林旭因為有楊俊軒與崔素英這兩個外人在場,怕太過驚著他們,所以還稍微收斂了些,只是顯得比尋常人吃的稍多一些。但今天這頓,因為算是商務會餐,餐桌上眾人卻是吃在其次,反而談話交際為主,談得多、喝得多,吃的卻少。林旭見他們談得熱烈,沒什麼人太過注意自己,再加上這回人也多,場面稍顯混亂,更加無人太留意他,他卻是敞開了肚皮吃,無聲無息間,就消滅了餐桌上的大半食物。

    吃完飯後,一行人回到楊俊軒的公司樓下。到了這裡,李飛燕、林旭、崔素英就沒有再上去,在這裡跟楊俊軒等人告別。

    今天的事情已基本辦完,楊俊軒也沒有再強行多留三人。告別之際,他招手讓自己的秘書過來,叫秘書從公文包裡拿出三份文件,然後他轉手接過向三人道:「這是你們的投資入股合同,你們先拿回去看一下,沒問題的話,你們晚上給我打個電話,我們明天就可以召開股東大會,簽署你們的入股合同。有問題的話,也給我打個電話,合同上有哪個條款不滿意的,咱們可以再具體商量修改。」

    說罷話,他將三份文件分別遞給三人。崔素英的那份,與林旭和李飛燕的卻是有些不同,她的那份是中文和韓文雙語版的,卻是楊俊軒怕她漢語水平不夠,聽說沒問題,讀寫還不行,所以特別為她的那份每行下面都標了韓語的譯文。

    當然,除了表面上的不同,實際的內容條款,崔素英這份也與林旭和李飛燕的不同。楊俊軒為了防止她的投資別有用心,怕她有可能是替其家族中天集團收購兼併他的軒遠公司打頭陣,所以在她的合同條款中做了更嚴格的規定。不過這暫時也不需要當著大家的面明說,崔素英看過合同後,自然就會明白。楊俊軒特別讓人把她的合同作成雙語版的,除了是照顧她的母語外,卻是也有為了這時能夠更好的區分,以免不小心給三人發錯了。

    三人接過後,李飛燕做代表發話道:「嗯,我們回去會好好看的,晚上給你答覆。」

    楊俊軒點了下頭,又跟他們說了再見,在樓下送他們離去。

    崔素英公司所租的那輛奔馳轎車就停在樓下停車場,這時早已開了過來。三人上車後,與楊俊轉等人揮手告別而去。

    車開出五、六十米遠後,崔素英看了林旭與李飛燕一眼,問道:「我們是直接回酒店,還是再去哪兒?」

    李飛燕看了林旭一眼,估計他不想跟著崔素英一起逛,便道:「先回酒店吧!」

    林旭心裡倒也確實是這麼想的,見李飛燕答了,他也就沒作聲。

    崔素英點點頭,便讓司機直接開車回酒店,然後她低頭看起了手上拿著的合同。

    李飛燕一時無事,也低頭翻看了起來。

    林旭卻是沒什麼興趣看這合同,反正他投資就是被李飛燕硬拉著一起的,直接投資的錢都不是他出,只要李飛燕看了沒問題,他自然也就沒問題,到時候跟著一起簽字就是。兩人手裡的這合同,他敢肯定是一模一樣,就算崔素英的那份,除了是雙語版的外,他估計內容條款也是一樣。畢竟三人投資的錢數都一樣,都是每人一百萬,所以合同肯定也沒什麼區別。不過這一點,他卻是猜錯了。他並不知道,楊俊軒心裡是把崔素英和他們兩人做了很大的區別對待的。

    回到酒店後,三人一起上樓回各自的房間。

    崔素英的房間是2216,比林旭兩人的離電梯要近,兩人先送了她回房。在門口道別,目送她進房後,林旭與李飛燕便一起往後面他們的房間走去。只是林旭本打算回自己房間的,但走到李飛燕的房間門口時,卻被李飛燕一把拉了進去。

    「幹嗎?」林旭被拉進去後,有些不高興地道:「那個崔素英都快懷疑咱們兩個有不倫之戀了,你別老拉我進你房間行不行,好歹咱們兩個也是男女有別的!」

    李飛燕笑吟吟道:「這個時候知道男女有別了,你以前看我摸我的時候怎麼不說男女有別?」

    林旭見她又舊事重提,不禁臉一紅地道:「你別老拿這話擠兌我行不行,我那兩次都不是故意的。」

    李飛燕斜他一眼,半開玩笑地道:「那你也別老跟我提什麼男女有別,反正你看也看了,摸也摸了,以後我就是你的人。不但生是你的人,死了也是你的鬼,你死了也別想甩掉我。那韓國娘們愛誤會就誤會去吧,管她呢!」

    林旭不禁聽得頭大,連忙轉移開話題問道:「你拉我進來到底有什麼事?」

    李飛燕笑道:「叫你一起睡個午覺!」

    林旭嚇得往後倒退開一步,瞪著她道:「你正經點行不行?」

    「我很正經啊!」李飛燕道:「你小子害我昨晚上一晚沒睡,現在還不該補償補償我啊?」

    「那也不是這麼個補償法,你換個。」

    「行行,瞧你嚇的那樣兒,沒膽鬼,你現在武功比我高,我還能把你吃了不成啊!」李飛燕瞪他一眼,沒好氣地道。

    被她這麼一說,林旭反應過來也是。他現在確實不必怕她,這女流氓就算想強來也打不過自己。只是他下意識根本沒往這裡想,他自己本心中也根本沒想過要跟她去動手。略作尷尬地一笑,他問:「那你想要我怎麼補償?」

    李飛燕眼珠狡黠地轉了轉,笑道:「我現在還沒想好,想好了我再告訴你。」

    「哦!」林旭只能無奈應了聲。

    李飛燕伸手指了指床邊牆角那個裝有一百多萬現金與古董、玉器等物的背包,道:「我拉你進來,是帶你看看這東西還在不在?你心也是夠大的,五百多萬的東西就隨便扔我房裡。這可是酒店,不是銀行,客房服務人員隨時有可能會進來。雖然五星級酒店規定嚴格,他們不會隨便動客人的東西,但事有萬一。萬一有人打開了,財帛動人心,見錢眼開的可是不少。而且就算他們不偷,這麼大筆錢,萬一他們覺著蹊蹺報警了,那情況可更糟。」

    林旭聞言想了想,也確實覺著這麼大筆財物就隨便放酒店不安全。一兩天還可以,要是時間長了,難保會出意外。只是他一時間,卻也想不到更好的地方,便道:「客房服務不是可以取消的嗎?你上午離開前就打電話取消了今天的,難道不能一直取消?再說要是酒店不合適的話,你說哪兒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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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章 藏贓之地與方法

    「客房服務是可以一直取消,但時間長了卻也難免顯得特別,會引起別人的注意。而且時間一長,意外情況發生的幾率也會增加,比如哪天打掃客房的臨時更換,新來的不知道,就可能會闖進來。夜長了夢多,意外的情況,是無法完全避免的。」

    李飛燕向林旭解釋。說罷一頓,她向林旭故作高深地一笑,道:「要說放東西又安全保又險的地方,那當然是銀行。」

    「銀行?」林旭聞言,不由面帶疑惑地皺眉道:「你不是說這麼大筆錢忽然存進去,會被查的嗎?」

    李飛燕笑道:「你把錢存到銀行賬戶上,銀行有記錄,當然隨時可能會查。但銀行還有一項業務,對於客戶所存的東西,按規定銀行工作人員不但不能登記,而且連看都不能看。客戶存東西的時候,銀行人員會立即迴避,只有你自己知道你存的是什麼,這個就比較安全了。」

    「銀行還有這種業務?」林旭聞言,不由好奇地問道。問完後,他腦中忽然閃過某部電影裡的一個場景,想到了是什麼地問道:「你說的,是銀行的那種保險箱吧?」

    「沒錯。」李飛燕肯定地點頭道。

    林旭見自己猜對了,卻還是有些不確信地問道:「那種銀行保險箱,我只在外國的一些電影裡見過,電影裡的犯罪分子都把重要東西存裡面,有的連槍都放在裡面,銀行確實不管不問,看都不看。無論存東西還是取東西,銀行工作人員都會迴避。要是這種的話,確實比較安全。可是這種保險箱,咱們國內的銀行也有嗎?存槍也不管?我也去過銀行,可沒見到有什麼開保險箱的業務?」

    李飛燕搖頭笑道:「你也就去過你們縣裡的銀行,這種小縣城的銀行,當然是沒有了,怕是市裡也都沒有。但像大城市的銀行,一般都有這種業務,濱城可是個大城市,應該是有的。不過國內的銀行保險箱,當然不像外國那麼寬鬆,何況外國私人擁有槍支是合法的,咱們中國可不同。國內的銀行保險箱,存東西時會先經過電子檢測,確認不是氣體、液體、槍支、爆炸物、毒品等危險物品與違禁品就行。但這檢測只是外部的,不會要求你開箱開包。所以,一般也不會管你物品的來源,更不會問你裝的是什麼。」

    「另外,開辦租用的手續也比較簡單,有身份證就行。只要能存進去,安全就能得到保證,銀行可都是戒備森嚴的。這種保管箱庫,有的全天二十四小時,都還有持槍守衛。比較不方便的,也就是存取東西的時候麻煩點兒,每次都需要出示身份證、輸密碼查驗身份。而且保險箱的鑰匙一般都是兩把,銀行會保管一把,必須兩把同時使用才能開啟。」

    「你的意思,是把這些東西存銀行保險箱裡?」林旭指著地上的那個背包問,「可我見電影裡的那保險箱都挺小的,好像放不下。」

    李飛燕道:「有小的也有大的,大的租金貴點兒。」

    林旭認真想了下,搖頭道:「還是算了吧,我總覺著偷來的東西放銀行,還是不太保險,而且取的時候不方便,另換個地方吧!」

    李飛燕無奈笑笑,「你不說電影裡犯罪分子也把重要東西放銀行保險箱嗎,有什麼不保險的,人家都放心。」

    林旭不好意思笑笑,「那畢竟是外國嗎,再說也是拍電影,現實裡未必是真的。」

    李飛燕白他一眼,道:「現實裡也是真的,用銀行保險箱存偷來的東西,我就用過,現在還有好多常年放著呢!我要沒用過,確認這方法保險,會跟你說?」

    林旭又是不好意思地賠笑道:「是是,你說保險就肯定保險。不過我還是覺著有點那個,再說存取的時候也確實不方便,步驟有點兒麻煩。」

    李飛燕點頭道:「這倒確實是,不能隨時自取。我許多需要急用與真正重要的東西,也是不會放這種保險箱裡。」

    「那還有什麼好的地方推薦?」林旭問。

    李飛燕道:「還有一種比較安全的地方,就是一些高檔的私人會所,這些地方很注重保護客戶隱秘,安保也做得比較好。許多會所都有私人儲物櫃,還有的能長期租獨立客房。放到這種地方,也比較安全。缺點就是,一些會所的會費比較高,有的還不是光憑掏錢就能入會,還需要有人介紹,這個也麻煩點兒。」

    「另外,許多物流倉庫也有貨物託管服務,能按平米分割租塊兒地方,也有獨立的小平米倉庫。但這種地方,安全就不能得到很好的保證了。再有,就是租個公寓、民房之類的,但也是同樣,安全不能保證。還有最簡單的,就是找個沒人的地方挖坑埋了。既不用花錢,也有一定的安全保證,只要你找的地方夠隱秘,一般也不會被人意外挖到。存東西的地方與方法其實很多,充分發揮下你的想像力。」

    被李飛燕這麼一說,林旭不禁有豁然開朗之感,確實,可以存放東西的地方很多,只是有的安全不能保證,各有些優缺點罷了。但首先,銀行他是不選的,總覺著偷來的東西放銀行,有隨時會被銀行扣押沒收的可能;其次,那什麼私人高檔會所也算了,他現在雖然有錢了,但還是不願意太大筆花錢。想來想去,他倒是更傾向於找個沒人的地方挖坑掩埋了。正好,這星海酒店附近,就還有許多沒被開發的森林等地,沒有人煙的地方很多。只要找個隱秘的地方,做好防水等的包裝防護,挖坑埋了,實在是既簡單又方便,這也算是最為原始與古老的保存物品方法了,他剛才卻竟是一時沒想到。

    到底還是李飛燕是專業做賊的,經驗豐富,一開口就是一串兒的地方與方法,不是他這初次的業餘可比。

    這般想罷,他點頭道:「那我就選最簡單的,找個沒人的地方挖坑埋了吧!」

    李飛燕聞言,嘆口氣衝他翻個白眼,一副「就知道你會選這個」的樣子,「既然這樣,那我們得另加幾層包裝,防水防潮要做好,多裹幾層塑料薄膜。另外,要防止地下有老鼠之類的東西咬,最好外面再裝個鐵皮箱子。就幾天時間,也鏽壞不到哪裡去。」

    「嗯!」林旭在旁邊聽得連連點頭。
Babcorn 發表於 2017-8-1 15:45
第一百一十七章 停留時間 救人救到底


    林旭與李飛燕商量妥當後,卻並沒有立即行動。因為這並不算是特別要緊急迫的事,尤其現在兩人已回來酒店,更不會讓酒店人員隨便亂進房間了。何況這些東西在酒店房間裡短暫放上一兩天,也還是問題不大的,只是時間長了的話,才容易出問題。

    當然,兩人也並不會在濱城待太長時間。如果按照李飛燕原本的計畫,為防她上次碰到的那個血滴子有可能在原地守株待兔,她是打算多晾上幾天,以使對方失去耐心而主動放棄的。而這個晾對方的天數,她原計畫的是十天,因為距她這次師門任務截止的時間還有十來天,她只要在截止日期之前把東西偷到手就可以了。

    但十天對林旭來說,卻是太長了,他並不想在濱城耽擱這麼長時間。他想盡快把這邊的事情搞定,好盡快回去。因為他走的時候並沒有告訴父母,是瞞著家裡的,如果快去快回的話,就能完全瞞住,讓父母根本不知道他去過濱城,出了趟很遠的門兒,這樣也不至讓父母為自己擔心一場。而現在那邊還出了關落雪的事,這也更多了一條讓他想要盡快趕回去的理由。

    李飛燕心裡對那個血滴子有些懼怕發怵,但林旭自忖武藝高強,現在的武力值已是高過李飛燕許多,再加上又有空空兒所留傳下的幾大絕技傍身,所以他並不怕那什麼血滴子。在他想來,有他陪同李飛燕一起前去執行任務,根本就不必管那血滴子是否有守株待兔,就算有,到時候兵來將擋照打就是,何必因此而畏手畏腳。

    但李飛燕還是堅持能不遇到就最好不遇到,那血滴子本身的武功倒是並不太足以為懼,可其歷代相傳下來的那獨門兵刃「血滴子」卻是十分詭異厲害。李飛燕總還是擔心林旭對上後有可能會吃虧,所以若能避過就最好避過,不必去冒這種險。但林旭也堅持不願耽擱太長時間,他還拿出了不想被父母察知出遠門的理由,所以最後兩人折中了下,李飛燕答應把晾血滴子的時間改為縮短到五天,並保證儘量在一週內把這邊的事處理完,然後兩人一起趕回去。

    林旭趕到濱城的那天剛好是八月一日,而今天是八月三日,已是到了第三天。現在卻也是正好,如果明天跟楊俊軒順利談妥入股其公司的事,正式簽署了合同的話,那再隔一天,剛好是第五天。這第五天的二十四小時時間,應該已足夠李飛燕明言入股實則是暗裡對楊俊軒做金錢補償的那兩百萬到賬。到時做出了金錢上的補償,李飛燕心裡對楊俊軒也會少一些愧疚感,那到了當晚,便可以動手執行她的師門任務了。就算不是當晚,次日晚上執行也不多耽擱什麼,到時得手後,也還是一週的時間內。

    兩人當下商量妥後,林旭便告辭開門出去,回了自己房間。兩人並不急於行動,處理林旭盜來的那些贓款贓物,卻是打算趁著剛到午後的時間,都各午休一場睡上會兒。

    兩人昨晚可都是一整夜沒睡,雖然以兩人遠超常人的體質、精力等,一晚不睡都並不算什麼,但精神上卻還是難免有些疲憊。尤其李飛燕的修為又差了林旭許多,精神方面則差距更大,故此這麼一天一夜不休息地堅持下來,也比林旭更覺疲憊一些。

    如果是有什麼要緊的事情要辦,她當然可以一直精神緊繃地堅持,就算是堅持個三五天也不在話下。但現在沒什麼要緊的事,自是可以趁機休息恢復下。處理林旭偷回來的這些贓款贓物並不算太過要緊的,睡醒了再辦也是一樣,不差上這一兩個小時的。何況這會兒外面日頭正烈,是一天中最熱的時候,卻也正好避一避。

    回到自己房間後,林旭左右無事,便也躺到了床上休息,準備睡一覺。只是躺下之後,一時卻睡不著,便胡亂想些事情。

    想了陣兒,他忽然想起自己昨天還雇了那個飛鷹事務調查所的私家偵探,去幫他跟蹤調查鄭文輝的行蹤與情況。昨天他臨走的時候,還跟飛鷹事務調查所的老闆孫鷹說過,說他晚上會打電話過去,問問鄭文輝當天的行蹤與情況。結果他昨天晚上事多,又忙碌緊張於午夜的偷盜大計,卻是把這事一時給忘了,並沒打電話。而昨晚回來後,他後半夜也是一直忙碌,卻是直到現在靜下後方才想起來。

    不過現在想起來,他卻也不打算打這個電話了。因為他已經從電視的新聞報導裡知道,鄭文輝已經死了。既然已經從別的渠道知道目標已經死亡,他的那招「蜻蜓點水」也發揮了應有的作用,那也就沒必要多此一舉地還打電話過去問了。就算問了,也只是稍微多知道些細節,並沒什麼大用。反而打電話過去的話,還有可能被那孫鷹追討剩餘的調查費。

    現在不打,並且不再聯繫,而他昨天也沒給那孫鷹留聯繫方式,孫鷹也就找不到他。換言之,他剩下的尾款也就不用給了。反正鄭文輝不到三天就死了,他本也就不用再付足三天的錢。而按小時計算的話,他昨天也是差不多這時候找去那個飛鷹調查事務所的,也就是這時候才二十四小時。那麼,按說好的一天一千算,他已經是付足給對方調查費了,倒也不算虧了對方。

    電話不用打,人則更不需要去,一天一千,已經算是兩清了。

    林旭想到這事時,本已睜開了眼,但想明白了之後,便又重新閉上了,打算接著睡覺。

    但在隨後又想到一件事時,他卻是忽然又睜開了眼,並且還坐了起來,且覺著有必要再去一趟飛鷹事務調查所了。因為他想到了另一件事,需要讓這飛鷹事務調查所幫忙去辦。

    想到這事,他也不睡了,起身下床,開門出去,乘電梯到了一樓的酒店大堂。

    像這種五星級的大酒店,一般都有個商品部,裡面有賣日用品、食物、地方特產、紀念品、禮品和奢侈品等物的。有的甚至還有些知名品牌的專賣店與專賣櫃檯,跟一個小型商場也差不多了,能讓顧客不出酒店也能買到許多東西。

    這個星海酒店也不例外,同樣有個商品部,就在一樓大堂旁邊,林旭這幾天過來過去,也早注意到了。

    他下到一樓後,便直趨這個商品部,從裡面買了一個不大的手提箱。不得不說,這五星級酒店裡賣的商品,跟酒店的住房價格一樣,也當真是不便宜,基本上都比外面貴。要不是他這時不願多跑些路地往外面跑,再加上現在身上也算是不差錢了,還真不願意在這裡買。即便如此,他買下後也是有些後悔,感覺被宰了。

    不過既然已經買了,他略作後悔,也就甩開了這心情。回到22樓後,他提著手提箱,直接敲開了李飛燕的房門。

    「你幹嗎,我都快睡著了?」李飛燕打開房門瞧見是他後,忍不住有些抱怨地道。

    「我要用些錢。」林旭說著話,向她亮了下手裡的手提箱,跨進門去。他之前回房時,卻是還把裝有財物的那個背包丟在了李飛燕房裡,並沒拿回自己房間去。

    「你要做什麼?」李飛燕在後面關上門問道。

    「我想要救那個吳偉華?」林旭走到背包前蹲下拉開背包,接著打開手提箱放在旁邊,從背包裡掏出一捆現金往手裡箱裡放去,「他是因為我出手阻止才被抓的,我覺著不能不管。現在鄭文輝死了,鄭家也完了,應該沒人會在監獄裡再買通人去殺他。但他殺人未遂的牢獄之災還是免不了的,我想幫他請個好的律師,應該能幫他把罪減到最輕,還可以幫他把他妹妹的事翻案。現在鄭家完了,也不會有人再在這種事人故意為難作對。」

    他說罷話,已是從背包裡取出五捆現金裝到了手提箱裡。裝罷正要作罷,但想了下後,卻又繼續從背包裡掏現金往手提箱裡裝著。

    他最初對鄭文輝起殺念,除了是聽聞吳偉華妹妹吳麗華之事後所起的義憤,再則是為了公平、公正的行俠仗義外,另外還有個最主要的目的,就是為了救吳偉華。以免吳偉華被判刑後,鄭文輝在監獄裡買通某個犯人殺害了吳偉華。他殺鄭文輝,是釜底抽薪的解救之策,不然只要鄭文輝不死,怕是救得了一時,救不了一世。

    現在鄭文輝已死,鄭家也完蛋,那他再出錢幫吳偉華請個好的律師打官司,幫吳偉華儘量把罪減到最輕,也算是救人救到底。沒有了鄭家的故意使壞掣肘,他相信只要把鄭文輝以前犯下的案子翻出來做死,那吳偉華一時衝動下去殺鄭文輝也有了很好的理由。所謂法理不外人情,這就有了法外容情的餘地。他相信只要請的律師夠好,一定可以幫吳偉華把刑減到最輕。

    「這可真不是你的錯,你就算不出手阻止,他也一樣會被抓。而且他那天如果真殺了鄭文輝,也逃不了賠上一命的死刑。你阻止他,是救了他。」李飛燕開解林旭,頓了下,接道:「其實以現在鄭家完蛋的這種情況,他多半也是會被從輕量刑的。不過你要幫他請律師,那肯定是更有幫助,這也算是救人救到底了。」

    林旭又接著從背包裡取出十捆現金,最終往手提箱裡總共裝了十五萬才作罷。這十五萬,他想五萬的律師費應該已經足夠,而剩餘的十萬,就可以請律師代管,等吳偉華將來出獄後,再轉交給吳偉華。甚至吳偉華服刑期間,律師也可以用這筆錢幫吳偉華打點一些,讓吳偉華能夠在監獄裡過得更好。反正都是鄭家的錢,花在吳偉華身上,也算是鄭家給他的賠償了。
Babcorn 發表於 2017-8-1 15:45
第一百一十八章 忠誠不足信 孫鷹的作用


    眼下這背包裡光現金就有一百七十多萬,即便跑除過要給李飛燕的一百萬,可供林旭支配的也還有七十多萬。

    這麼多錢,林旭倒並不是不捨得再給那吳偉華多一些補償,反正這些錢本來便不是他的,他花起來也不算有多心疼。只是錢給的如果太多,那就非但不是福,反而有可能是送禍了。

    樹大招風,金錢迷人眼,一個人有錢的同時,也應該擁有能夠守護自己財富的力量,否則的話,就難免會遭不懷好意的人惦記,想要通過各種方法騙取、盜取或乾脆直接強行奪取他的財富。就算是一些能雇得起許多厲害保鏢的大富豪,都難免會遭遇些搶劫、綁架之類的事;安保力量強如銀行,也有人敢打主意地去搶劫銀行、押款車,更別說吳偉華這種沒什麼能力的小人物了。

    驟得巨款,對某些人來說,非但不是福,反而是禍。就像吳偉華這裡,首先就有律師一關要過。

    因為林旭並不打算跟吳偉華直接照面,所以是打算通過律師進行轉交,並在吳偉華服刑期間,讓律師代為保管這筆錢。律師也是人,也是打工掙錢的,如果直接在其面前放一大筆錢,律師怕也是難免會動心。雖然律師一般都有職業操守,但職業操守也有個度。

    林旭以前在某本雜誌的文章裡看到過句話,說「世上沒有絕對的忠誠,只是誘惑的力度不夠」。放一萬可能不動心,十萬也不動心,但如果是一百萬、一千萬呢?當利益足夠大時,就難保會鋌而走險。

    當然,每個人的追求不同。有的人,可能再多的錢也不會動心,但如果是換做別的他非常喜愛與想要得到的誘惑呢?所以忠誠、職業操守這類東西,不能夠單純無保留地去信任。

    世上沒有絕對的忠誠,只有絕對的利益。這話可能並不絕對,但卻是世間很大一部分的真實寫照。為了利益,朋友乃至親人之間反目成仇的,都有著很多真實的案例。所以現在的國家、企業等用人,靠的並不只是忠誠,而是嚴謹的法律與制度等來約束,還有則是用共同的利益統合。

    律師是一個高收入的職業,十萬對普通人來說可能不少,在現在這個年代甚至算得上是筆巨款,但對律師來說,則未必算得很多。所以只是十萬,林旭覺著應該不至於會讓律師動心黑掉這筆錢。而十萬對吳偉華來說,則就非常不少了。哪怕是在濱城這個物價較高的大城市,十萬也足於讓吳偉華能夠衣食無憂地舒舒服服過上好幾年。尤其是在他將來剛出獄後,那時剛出來無依無靠,工作也不會好找,這筆錢就更可謂是雪中送炭了。不但能解他燃眉之急,用的好的話,也可以用這筆錢做為啟動資金做點兒小生意。經營的好的話,甚至足以讓他一輩子都衣食無憂了。

    至於經營不好的話,林旭就沒多想了。雖說是幫人幫到底,但他也就只設想到這一步為止了。畢竟他只是那天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出手阻止了吳偉華殺鄭文輝,當時的出手並不算有錯,按李飛燕說的,反而算是救了吳偉華一命。只是他自己心裡覺著救錯人有些愧對而已,這才如此相幫。說到底,他並不欠對方,總不至為此要養其一輩子。

    林旭裝好錢後,又與李飛燕說了幾句話,便提著手提箱告辭出門而去。原本李飛燕是想要跟他一起去,幫他一起為吳偉華找個好律師的,但林旭卻是謝絕了,說他自己一個人可以,而且單獨做這事,也是對他自己的一種鍛鍊。李飛燕見他這樣說,便也就答應了讓他一人去,反正只是去找律師,也不會出什麼危險,最多不過是不瞭解行情下,被人多騙點錢而已,這沒什麼大不了的,反正他現在有錢。

    林旭出了李飛燕房間後,又回了趟自己房間拿摩托車鑰匙,然後再又出門後,便是直接乘電梯下樓。下樓到了外面停車場,他找到自己的摩托車,翻身騎上而去。

    他不想讓李飛燕一起跟著,除了剛才說的那個理由外,其實還另有兩個沒有說出口的理由,一是他覺著自己一個人更加自由些,二便是他晚上還打算要到濱城京劇院去看衛青衣的演出,到時自是不想讓李飛燕跟著。

    騎著摩托車遠離開星海酒店後,林旭卻是並沒到哪兒去找律師事務所,而是直接向那個私家偵探社的飛鷹事務調查所駛去。

    他對濱城完全是人生地不熟,自然是不知道濱城的哪家律師事務所好,哪個律師又最有名,不同的律師又各擅長打什麼官司之類。比如有的擅長打民事的、有的擅長刑事的,還有專門打離婚官司的離婚律師,各有些側重與不同。全能型的律師也不是沒有,但一般都是各有些側重,畢竟法律條文都是大著作,動轍幾百條,要想全部精通可是非常艱難的。而專門研究某一部法律,就要相對簡單許多。林旭以前也看過些關於律師的影視作品,倒也對律師這行多少有些瞭解。

    在這種人生地不熟的情況下,最好的做法就是找當地人詢問,而且最好是那種對各門道都熟悉的地頭蛇。如果還能是與律師行業有些相關接觸瞭解的,那則是最好不過。

    林旭所想到要詢問的人,就是飛鷹事務調查所的那個孫鷹。而孫鷹這個人,也可謂滿足以上的所有條件。

    首先私家偵探這一行,算是處於黑白之間的灰色地帶,經常遊走在法律邊緣。因為職業的特性,與各行各業的人都會有所接觸,上到城市管理層、上流社會等,下到販夫走卒、地下行業、三教九流等。因為接觸的多了,再加上調查各種事情,掌握的信息也多,屬於是當之無愧的地頭蛇。

    而私家偵探所接手的調查事務,也不少是對法律糾紛事件的信息蒐集與調查取證,是警察辦案之外的一種民間信息調查補充。說白一點的話,大部分時候就是為打官司的人去調查取證。服務於打官司的被告與原告之間,自然也難免會接觸雙方的律師,甚至許多案子,很可能直接就是律師出面委託,讓他們幫忙去查的。

    雖然據說現在國內的私家偵探,大部分都是以查出軌、抓小三為主,接觸的律師怕也多是離婚律師,但這其中,也難免有些別的法律糾紛事件。總之,他們還是會接觸到些別的側重律師,而接觸到律師的機會也是很多。接觸的多了,自然也就對濱城的律師圈很瞭解,找孫鷹,是絕對沒錯的。

    這也是林旭為何想到這事後,就覺著有必要再去一趟飛鷹調查事務所了,哪怕為此再付給孫鷹尾款也是值得的,這能省去他許多事。
Babcorn 發表於 2017-8-10 10:26
第一百一十九章 試探一下 另一筆生意

    林旭昨天前往飛鷹事務調查所是步行前去,再加上第一次去道路不熟,而飛鷹事務調查所也是位於地圖上沒有具體標明的一條偏僻街道里,很不好找,他還因此找錯了兩回,所以昨天在路上直花費了差不多一個小時的時間。

    但今天卻是不同,他去過一次,已是熟門熟路,而且現在還有了輛摩托車代步。摩托車不但是速度同樣很快的機動車輛,而且道路通過率也高,許多汽車過不去的狹窄地方,摩托車卻可輕易通過。反正他這一路,是完全沒遇到堵車。所以他這回在速度大增又熟悉了道路的情況下,只花了不到半小時,就趕到了飛鷹事務調查所。

    在樓下停好摩托車,林旭提著手提箱直上二樓。到了二樓的飛鷹事務調查所門前,但見仍是如昨天一般,門並沒關,透過門上的紗簾往裡面一望,見裡面也仍是只有孫鷹坐在最後面那張辦公桌後,並不見其他職員。看樣子,其他職員平常應該都是在外面進行實地的跟蹤調查,而孫鷹這老闆則在調查所裡坐鎮接生意,並分配調度,指揮外面的員工。

    瞧了裡面一眼後,林旭仍是不客氣地挑簾而進。

    林旭一進來,裡面的孫鷹就抬轉頭注意到了,瞧到是林旭,他面上不禁閃過驚訝地道:「咦,小兄弟,你來了!」

    在此之前,孫鷹其實也有想到過,林旭應該根本不會再來了,甚至都不會打個電話。因為興盛集團倒閉,鄭家玩兒完,鄭文輝與其父鄭德也都先後突發心臟病而猝死,這事在濱城鬧得很大,電視、報紙全都有採訪報導,網絡上的消息更是鋪天蓋地,沒完沒了。到現在濱城各大網站與論壇上的貼子,關於興盛集團與鄭家的事,都還是有增無減,完全沒消減下去的樣子。看樣子,怕是還能熱上好幾天。

    這麼大的熱度與新聞,只要身在濱城,林旭不可能不知道。既然知道鄭家都完了,鄭文輝已死,那林旭就實在沒有必要還來飛鷹事務調查所一趟,從這裡來瞭解已是滿大街都知道的消息。何況來了後,還有可能被要求支付尾款,就本著省點兒錢,林旭也應該不會來。

    但沒想到,林旭卻還是來了,而且還是跟昨天差不多的點兒。出乎了意料之外,孫鷹自是難免驚訝。打過聲招呼後,孫鷹收起臉上驚訝的表情,從座位上站起身來,以作迎接。

    林旭聞言,向孫鷹點了下頭,逕自走到孫鷹辦公桌對面,拉開張椅子坐下,將手裡的手提箱放在桌上。

    孫鷹見狀,沒有跟著隨後坐下,而是招呼道:「小兄弟喝點兒什麼?我這裡有礦泉水、飲料,也有茶?」

    「不用了,你坐吧!」林旭抬手向下壓了下,示意孫鷹落座。

    孫鷹便也不再客氣,跟著落座。坐下後,他看著林旭道:「鄭文輝與鄭家出的事,我想小兄弟你應該已經聽說了吧?」

    林旭點頭道:「聽說了,上午在電視新聞上看到了。」

    「唉,沒想到會忽然發生這種事,鄭文輝和他爸也都先後猝死!」孫鷹說著話,卻是盯著林旭臉上的表情,希望能從林旭的表情裡看出點兒什麼,看他究竟是不是提前就知道鄭家會出事。

    雖然他無意打探客戶的隱私,就算知道也一定會守行規保密,不該管的事絕對不管,但他心裡卻還是難免對鄭家所出的事有些好奇。而目前唯一跟這事沾點邊兒掛點兒線索的,也就是林旭委託他的調查了。只查三天,而第二天鄭家就出事了,似乎這不知名的少年事前就能夠肯定,三天內鄭家一定會出事似的,這裡面著實有些疑點。他總覺著面前的這少年,跟鄭家所出的事,是有些關係的。雖然具體不知道什麼關係,但他卻隱約感覺有點兒。這是一種直覺,他幹這行也很多年了,一名好偵探除了理性的邏輯分析外,也需要些直覺。有時候破案找證據,還確實得靠些直覺與運氣的成分。

    但很可惜,他並沒從面前的少年臉上看到些別的表情,林旭還是一慣的面無表情。老實說,像林旭這麼大的少年,通常是很難掩飾臉上的表情,藏得住心事的。但面前的這少年卻是例外,他通常的表情就是面無表情,輕易不笑,瞧著有些酷,而且比同齡的少年人,也要顯得成熟穩重與老成許多。

    林旭聞言點了下頭,道:「嗯,我也沒想到!」

    他這是實話,他雖然知道鄭文輝會死,但卻不知道鄭文輝會這麼快死,尤其在確認鄭文輝的死訊之前,他對自己的那招「蜻蜓點水」也並無確實的把握。而對於鄭文輝父親鄭德受不了先後的多重打擊心臟病發作而死,他更是屬於完全沒料到了。

    孫鷹剛才也就只是臨時起意試探一下,見沒瞧出點兒別的,他心裡略作嘀咕了下,也就沒再多打探。輕咳一聲,他轉回正題道:「鄭文輝突然猝死,那咱們這個調查,也就進行不下去了。之前咱們談好的價錢,是一天一千。按一天二十四小時算,現在這個時間離昨天你正式委託我們調查,也就是剛好一天。這樣,我也不佔你便宜,既然你昨天預付過一千,那咱們現在就算結清了,小兄弟你看怎麼樣?」

    林旭聞言之下,不禁略有些驚訝地瞧了孫鷹一眼。他來之前,都已經做好支付尾款被宰一刀的準備了。沒想到這孫鷹卻還算厚道,雖然要價要得狠點兒(當然,鑑於他不瞭解行情,他也不知道昨天談的那個價算不算貴),但卻沒有無商不奸地在時間上佔便宜。按二十四小時計算,到現在為止確實只算一天。但若只按過一夜算,昨天跟今天加起來,也可以算作兩天。甚至孫鷹耍無賴,硬說事情完成後就必須支付剩餘的兩千尾款,也能夠算說得過去。當然,要是孫鷹敢耍這無賴,林旭絕對不會跟他客氣,定要好好教訓一頓。

    現在孫鷹不佔這便宜,倒是讓林旭高看了他一眼,當下點頭道:「這個沒問題。那這筆生意,咱們就算兩清了。」頓了下,接道:「不過,我還有另一筆生意要跟你談。」

    說著話,他抬手打開面前的手提箱,然後把箱子反轉過來,推到了孫鷹面前。

    十五萬的現金,明晃晃亮在眼前,孫鷹也是不禁瞧得晃了下眼,面色一變地重新打量著林旭問道:「什麼生意?」
Babcorn 發表於 2017-8-10 10:26
第一百二十章 臨時更改 不怕你跑

    「吳偉華這個名字,你聽說過嗎?」

    林旭抬手先將箱蓋合上後,靠坐在椅背裡看著孫鷹問道。

    孫鷹聞言稍微想了下,便立即點頭道:「聽說過。」頓了下,他接道:「吳偉華有個妹子叫吳麗華,因為鄭文輝出了事,跳了海。但之前鄭文輝家有錢有勢,花錢請人擺平了這事,沒人管,讓這事最後不了了之了。吳偉華上告無門,就想親手殺了鄭文輝給他妹子報仇。但鄭文輝身邊有保鏢跟著,他動手的時候不但沒成功,還被鄭文輝的保鏢給抓了,最後送到了警察局。這也就是兩天前的事,現在吳偉華應該還沒送法院具體判刑。」他說罷又是一頓,然後看著林旭問道:「小兄弟你提起吳偉華,難道是為吳偉華的事,不知道你跟吳偉華……」

    「我跟吳偉華沒有關係,也從不認識。」林旭不等孫鷹問完,就打斷他道:「我只是知道吳偉華的這件事,出於路見不平而幫他。」

    這孫鷹倒真不愧是干私家偵探,又自稱被其他客戶多次委託調查過鄭文輝的,對與鄭文輝相關的事,確實是知道的比較清楚。林旭對此在心裡暗自點點頭後,又接著道:「鄭文輝沒死,鄭家沒倒的話,鄭文輝從中作梗,吳偉華肯定會被從重判刑。但現在鄭家完了,鄭文輝也死了,沒人做手腳,法院應該會判的公平一些。不過,我還是希望這個量刑能儘量判到最輕。」

    「法律這方面,爭取判刑到最輕,就需要用到律師了。我想幹孫老闆這行的,平常接觸到的律師應該不會少?」

    「確實不少。」孫鷹點頭笑了下,問道:「小兄弟是要讓我為你推薦一位好的刑事律師嗎?」說罷,他低頭掃了眼桌上放著的手提箱,道:「要請律師的話,其實用不了這麼多。吳偉華的這件案子,要是沒有鄭文輝插手做手腳的話,爭取個更輕的量刑,並不算多難。」

    林旭道:「不止是為吳偉華爭取最輕的判刑,我還希望能為他妹妹吳麗華的事翻案。把該有的罪加到鄭文輝身上,哪怕他死了。」

    看著桌上的手提箱,他接道:「這箱子裡總共有十五萬,其中十萬是給吳偉華出獄後重新開始生活準備的,不能動。剩下的五萬,是請律師的費用,包括我托你辦事的佣金。這件事情,我不打算出面,而且我也不是濱城本地人,不會在濱城久留,也就待一週左右。所以這件事情,還需要你後續跟進,我全權委託你幫我辦理這件事。」

    「至於你請什麼級別的律師,看你自己的,我不干涉。但我有要求,就是對吳偉華的判刑,要爭取到一到兩年。我在網上查過,殺人未遂的判刑,大概是三年到十年。以吳偉華的這個事情與情節,讓律師爭取到兩年或是一年,我覺著問題應該不大,你覺著呢?」

    孫鷹想了下,點頭道:「我覺著問題也不大,可以辦到,我認識一個很不錯的刑事律師。」

    林旭點點頭,道:「五萬跑除過律師費,其餘的就都是你的佣金。我也不管你最後能拿多少,但我的要求,你一定要做到。就是把吳偉華的判刑,爭取到最多兩年。另外留給吳偉華的那十萬,也最好交給律師代為保管。然後等將來吳偉華出獄後,第一時間交到吳偉華的手上。這筆生意,你願意接嗎?」

    最開始的時候,林旭原本確實就只是想讓孫鷹推薦個好的刑事律事,然後他再找過去跟律師談。但後來他在路上,卻又想到了一個更加省心省事的辦法,就是現在這種,自己不需要出面,全權交給孫鷹來代為辦理,更加省了他許多事,也不必再另找一人去接觸談事。

    不過這辦法唯一的問題,就是對於孫鷹的信任問題,無法保證孫鷹是否會私吞了這筆錢。相比於律師還有些職業操守與自律精神,再加上律師這行本身收入也高,未必看得上這十萬,孫鷹的操守與自律可就更加有些信任危機。所以在此之前,林旭也一直猶豫是否選用這個辦法,未下決心,直到孫鷹很厚道地不收取他的尾款,才讓他作出了這個決定。

    孫鷹之前的做法,讓他覺著孫鷹並不是一個十分貪財與唯利是圖的人。所以,也就更加贏得了他的信任。當然,信任並不能完全作為保證,畢竟「財帛動人心,金錢迷人眼」。有時候面對誘惑,很多人都很難把持住。因此,他也還另外準備了些手段。

    孫鷹聽罷後,並沒立即回答,而是看了林旭片刻後,問道:「你就不怕我假裝答應,然後捲了這筆錢跑了?十五萬,這可不是一個小數目?」

    林旭點頭自信地道:「我相信你。另外,我也不怕你能跑了。」

    這後面一句,他說的時候盯著孫鷹,頗有些嚴重警告的意味。

    孫鷹聞言,忍不住雙眉一挑,目光分毫不讓地道:「我要是現在就走,怕是小兄弟你也攔不住我吧?」說罷話,他便抬手放到了桌上的手提箱上。

    「你可以試試?」林旭只是一笑,同樣伸手放在了手提箱上。

    孫鷹將手伸到手提箱上後,原本是打算往自己身邊撥拉些的。但當林旭隨後也把手放到手掉箱上後,他就感覺這手提箱好像是忽然生根長在了辦公桌上,又或是用鐵與辦公桌生生鑄為了一體似的,竟是紋絲不動。

    他當即便是不由面色一變地看向林旭,林旭則保持著淡淡微笑回看他。

    心中暗哼一聲,孫鷹陡地立即加大了力氣,這一下他可真正用上了勁力。平日練武不輟,他手上少說也有著四、五百斤的力氣,輕輕鬆鬆就能夠把他身前的這張大辦桌單手舉起,更別說是個小小的手提箱了。

    但是這一下他真正發力,那個小手提箱卻還是仍然紋絲不動。他幾百斤的力量用上去,就好像螞蟻搬山一般,連個晃兒都沒生起。

    這麼個小小的手提箱,裡面裝著的也不過是十五萬的現金紙紗,根本不可能有這麼重。那麼唯一的問題,就只在於同樣把手放在了手年箱上的林旭。可這麼個瞧著還不過大約十六、七,明顯年少,臉上稚氣未脫,身材也顯得瘦弱的少年,難道真有這麼大力氣,比他四、五百斤的力量還要大許多?

    孫鷹不由心下一驚,面色再一變地瞧著林旭,有些難以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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