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勾勾纏飲料店正妹遭打 竟告店家求償百萬

yobe 發表於 2017-3-7 01:20:03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5 16334

新北市林姓男子2013年8月,想要追求在知名連鎖飲料店工作的劉姓正妹,未獲理會卻「勾勾纏」,引起溫姓店長反感,兩人起口角並互毆,林男更被打到右手掌骨骨折,兩方憤而互告傷害,林男還向溫男、連鎖飲料店等求償200多萬元。新北地院判決認為,林男向飲料業者求償無理由,但溫男應賠償林男醫療費、工作損失、精神慰撫金等,共55萬餘元。

判決指出,林男(34歲)2013年間心儀在飲料店工作的劉女,先委託友人轉交紙條,請求劉女加他臉書好友,劉女不理會,他竟跑到飲料店追問有無收到紙條,還情緒激動試圖闖進櫃檯內,讓看不下去的溫姓店長(26歲)挺身指責怒嗆,兩方起口角更互毆,溫男甚至拿鐵製置物架砸向林男,造成林男左臉、右手挫傷,以及右手第四、第五掌骨骨折,溫男則左臉、左手、右胸均有挫瘀傷。

刑事部分,新北地院依傷害罪各判處溫男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5萬元,林男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3萬元確定。林男也向溫男、連鎖飲料店、加盟主連帶求償共217萬餘元,林表示自己在飲料店消費時,遭到店長攻擊,因此連鎖飲料店、加盟主都有賠償責任。
連鎖飲料店、加盟主則稱,溫男、林男、劉女間的紛爭,與飲料店營業完全無關,溫男也不是因為執行工作造成林男傷害,因此不應由他們來負責。

新北地院認為,溫男的傷害犯行確實於職務無關,因此知名連鎖飲料店、加盟主都無須負連帶賠償責任,僅判溫男須賠償林男醫療費用、3個月無法工作損失、未來勞動力減損,以及精神慰撫金等,共55萬餘元。

已有(25)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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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ysta 發表於 2017-3-7 02:29
保護員工是對的!!!

但是可以用一些正當的方式處理...

損失大了~
apolloeric 發表於 2017-3-7 07:25
店長想保護員工不受騷擾可以用其他的方法,用暴力結果只是讓自己無緣無故要賠錢還受傷。
而是要把這個人騷擾員工的過程給記錄下來,想辦法找到可以讓他被請去警察局喝茶的證據。
goto2017 發表於 2017-3-7 07:37
可能是著眼在老闆的員工教育沒做好吧
sieera 發表於 2017-3-7 07:48
追求女孩子要有個度........現在已經不是烈女怕纏郎的年代了..........
timinghere 發表於 2017-3-7 07:51
哎呀!這樣做真的是太不好了
k95060031 發表於 2017-3-7 08:02
太衝動了,保護店裡的美妹用意是很好,但是出手打人就不對!
oldman 發表於 2017-3-7 08:17
幹嗎先動手呢~~~

沒聽過敵不動我不動~~敵動我才動~~
jerrywang1 發表於 2017-3-7 08:57
那可以叫那個女店員告對方性騷擾
takahasi 發表於 2017-3-7 09:02
他追女孩只是障眼法,一開始的目的就是想A錢吧?
他算是成功了吧?雖然一身傷但是獲賠5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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