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食品連鎖業者新東陽台北一家門市店長前年趁儲備幹部女實習生貼目錄名條、收銀時,對她摸小腿、襲臀吃豆腐,女實習生憤而離職怒提告,台北地院今依性騷擾罪判這名色店長拘役60天,得易科罰金18萬元。
判決指出,就讀北部某大專院校的被害女實習生,前年經學校介紹到新東陽台北一家門市擔任儲備幹部實習生,店長竟趁她貼目錄名條貼紙及在櫃臺收銀時,偷摸女實習生臀部及小腿,女實習生不甘受辱,憤而離職,事後再向新東陽提出申訴並提告。
女實習生指控:「店長不時經過我身邊,就會撩一下…觸碰我身體,當天我在收銀台,店長蹲下去開抽屜,就順道上下來回摸我小腿,之後只要一經就會撩一下…這樣次數不下10次….,因為在收銀台,所以不敢大叫。」
這名色店長雖然承認觸摸女實習生屁股,但否認性騷擾,辯稱當時「只是示意她一起到貨物區處理貨物,沒有性騷擾意圖。」
不過法官認為,女實習生證述始終一致,認定這名店長犯行明確,並痛批他不尊重女性職員尊嚴,致被害人身心受創,且至今僅承認部分犯行,也未獲得被害人原諒,因此依《性騷擾防治法》乘人不及抗拒觸摸臀部罪判他拘役60天,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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