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感情建立在做愛」 小三竟不起訴

yobe 發表於 2017-3-8 04:12:25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 4404

新北市一名李姓人夫因與傅姓女同事來往密切,兩人常互傳:「我們的感情是建立在做愛」、「我大姨媽來,你要帶我去哪?」等鹹濕簡訊,沒想到被李妻發現,因而怒告兩人通姦,但新北地檢署以李妻提出的曖昧簡訊內容,無法確實證明兩人確曾發生性行為,將2人不起訴。

處分指出,李妻自2013年起就懷疑丈夫(59歲)出軌,並指丈夫自從換了智慧型手機後,就手機不離身,也不讓她看手機裡的東西。直到老公手機壞掉送修,才讓她逮到機會一窺究竟。

不看還好,一看竟發現老公常和傅姓女同事(39歲)互傳火辣又直接的鹹濕LINE對話,包括「我們的感情是建立在做愛」、「離上次做愛到妳回來將近45天」、「我大姨媽來,你要帶我去哪?汽車旅館啊!」,第六感終於獲得證實後,李妻便怒告2人通姦罪,並吵著和老公離婚。

李男和傅女到案後都否認發生性關係,李男更指稱,和任何人都會傳這樣的簡訊。經調查後也發現,李男確實和許多人都會互傳:「我要去喝茶、吃魚」、「去約跑步」(意指買春、約砲)等鹹濕簡訊。

李妻雖提出丈夫座車內行車紀錄器所拍下的畫面,指有一名女子上了丈夫的車後,車子便開往汽車旅館,但因李妻並沒有親眼目睹兩人發生關係,也沒有兩人被捉姦在床的證據,新北地檢署只能以證據不足,處分不起訴。

已有(2)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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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CMEAT 發表於 2017-3-8 16:02
感覺就應該有外遇
不過到處傳我要去約砲是哪招...
yrden 發表於 2017-3-9 17:22
看來只有抓姦在床才算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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