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性侵女助理57次? 逆轉變外遇

yobe 發表於 2017-3-8 04:17:32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 4201

中央大學營建管理研究所黃姓前所長2012年與葉姓女研究助理發生不倫戀,被黃妻發現後,葉女反告黃男性侵,葉女的邱姓丈夫也指控黃男在妻子懷孕期間,性侵她57次,致妻子罹患精神病,且害小孩出生後血腫引發黃疸及自閉症,另向黃男求償200萬元慰撫金。刑事部分檢方認定黃男沒性侵,已將他不起訴;民事部分台北地院也認定黃、葉之間是外遇,黃男要為破壞邱男婚姻幸福賠償邱男40萬元。

黃男曾於2006年擔任中央大學營建管理研所所長約2年,2011年再度回任時,卻與葉姓女助理發生不倫戀,直到2012年,黃妻因在家察看黃男的電腦,無意間發現黃男與葉女有曖昧訊息,才揭發這起不倫戀情,並對兩人提告求償,前年底台北地院認定黃男、葉女通姦,判2人須連帶賠償黃妻10萬元。

但葉女的丈夫邱男指控,是黃男利用與葉女出差到台中朝陽科技大學參加一場研討會機會,趁機強帶當時懷孕的葉女到飯店性侵,並恐嚇葉女不得揭穿,否則將告訴她家人,讓她家庭破碎,並喪失研究助理工作,事後還持續以「身為女學生的老闆、老師」等身分,陸續性侵葉女56次,地點遍及台北、桃園與台中。

邱男認為妻子因黃男所長身分才被迫發生性關係,因此控告黃男涉嫌性侵,並提出民事求償,指黃男利用職務性侵葉女,不僅導致她罹患精神疾病,也害出生的小孩有血腫,引發黃胆及自閉症,他並指就算黃男沒性侵妻子,也因破壞其家庭與婚姻,向黃男求償200萬元慰撫金。

黃男否認性侵葉女,強調兩人是辦公室戀情,但雙方僅有僅有摟抱並未發生性行為,且檢方對性侵部分已不起訴處分,至於葉女小孩罹病主因是葉女本身患有精神病,但黃男出庭時表示願意就侵害邱男配偶權部分賠償,但求法官酌減賠償金。

法官認為,邱男指控黃男性侵葉女當天,葉女還傳「...祝寶貝晚上好夢今天很愉快...」、「...我懷疑寶貝是不是已經中了我的強烈病毒...」等訊息給黃男,認定葉女與黃男在互訴情衷,無法證明黃男性侵,且就算邱男指該訊息是被脅迫所發,但法官仍認無法證明黃男性侵,而黃男雖否認與葉女發生性行為,但因葉女曾向師母也就是黃妻道歉,黃男也與葉女一起向葉女公公下跪道歉,法官因此認定雙方確有外遇,侵害邱男婚姻權,判黃男要須賠邱男40萬元慰撫金。

已有(2)人回文

切換到指定樓層
oldman 發表於 2017-3-8 08:24
這什麼跟什麼~~~

狗咬狗一嘴毛~~~
yrden 發表於 2017-3-9 17:27
看來兩人都不是什麼好鳥啊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

yobe

LV:-2 禁止發言

追蹤
  • 28741

    主題

  • 48008

    回文

  • 14

    粉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