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一名趙姓男子3年前不甘遭分手女友的顏姓新任男友嗆聲:「要讓你3分鐘走不出七堵!」深夜糾眾持刀揮砍顏男頭臉與手腳,顏男重傷送醫急救,差點無法活著走出醫院。二審指趙男雖否認意圖殺人,且上訴後失聯未出庭,但趙男已賠償顏男達成和解,最高法院今依殺人未遂罪輕判趙男5年徒刑定讞。
判決指出,趙男於2014年8月與王姓前女友分手,王女隨即和顏男交往,仍不時搭趙男的機車出入,顏男吃醋,當面嗆趙男:「「要讓你三分鐘走不出七堵!」等語。趙男看在王女面子上,按捺心裡怒氣,同年9月2日晚間,雙方在餐廳巧遇,趙男主動詢問顏男是否需要介紹工作,顏男低頭玩手機沒理會。
趙男火大被顏男當眾漏氣,找黃姓與李姓男子當幫手,埋伏於王女在基隆市南興路住處樓下,當晚10時許見顏男騎車載王女出現,趙男搶先持預藏的一把西瓜刀揮砍顏男後腦,黃男、李男分持甩棒、安全帽上前圍毆顏男,李男的傅姓女友架住王女雙手阻止救援,直到顏男被砍得遍體鱗傷、渾身是血倒地,趙男4人才哄散逃離。
顏男因頭骨多處裂傷、左手左腳也有多處嚴重刀傷造成的骨折筋斷,血流如注,幸好王女及時報警送醫開刀縫合,保住一命,但左手機能減損。趙男到案自稱患有精神官能症易情緒失控,辯稱當時揮刀亂砍只想教訓顏男,僅構成傷害罪。
不過黃男證稱行兇後分頭逃匿重新集合時,趙男曾揚言:「今天沒把顏XX弄死,明天要找人把他帶去外木山處理掉!」等語,法官認定趙男確有殺人故意,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判趙男5年4月徒刑,另犯強制罪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
趙男上訴仍否認企圖殺人,但隨後就不出庭。二審指趙男上訴期間與顏男達成和解並依約分期賠償,犯後態度尚稱良好,依殺人未遂罪酌減改判趙男5年徒刑,強制罪仍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最高院今維持二審判決定讞。黃男等3人一審被依傷害、強制等罪各判拘50天到3月徒刑不等,皆得易科罰金,3人都沒上訴,已先定讞。
======= 網友意見 ======
網友留言KUSO「除非你在鄉鎮交界,不然任誰都很難3分鐘 走出七堵」、「3分鐘走不出,不會走4分鐘嗎」、「差點7天後離開7堵了」、「3分鐘走不出,不會搭計程車」、「嘴秋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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