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離婚的張姓女運將前年開計程車載客認識一名徐姓人夫,竟天雷勾動地火,多次共赴摩鐵「嘿咻」,事後並透過Line互傳「知道你很想小妹妹的洞」、「我怕舔得你受不了會射精」等對話,不料遭徐男女兒發現並通報母親,徐妻怒告張女並求償,高雄地院依相姦罪判張女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還需賠徐妻2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張姓女運將明知徐姓男子已婚,前年3月竟在高雄市前鎮區家樂福光華店附近摩鐵和徐男開房間,兩人辦事前後還互傳猥褻簡訊,後因簡訊內容被徐男女兒意外發現並通報母親,徐妻得知後精神崩潰就醫,並對張女提告求償30萬元。
法院審理時,張女辯稱兩人雖曾見面,但僅聊天抽煙,LINE對話也只是打屁亂說。不過徐男獲妻子撤告後轉為證人,鉅細靡遺供出兩人通姦經過,表示前年1月到4月間,兩人平均每月上摩鐵嘿咻1至2次,且「嘿咻當天她都會LINE我,在LINE中講性的話題,講得很肉麻」,還出示手機LINE對話為證,讓張女百口莫辯。
法官審理時詳細比對徐男與張女那段時間內所有Line曖昧對話內容等事證,包括「昨天很爽,精子應該射蠻多的」等,認定兩人確實在前年3月發生性行為,今依相姦罪判張女有期徒刑4個月,民事則需賠償徐妻20萬元。可上訴。(王吟芳/高雄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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