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忙照顧病人的女看護,有可能搖身一變成為殺人的女魔頭。桃園一名劉姓看護倒追曾經聘僱她的曾姓男子,卻因曾男的堂嬸反對,認為曾男的堂嬸是情敵,竟抓狂後溺斃對方。最高院昨判劉女14年徒刑,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桃園婦人劉金香(60歲,在押)3年前受曾姓鄰長邀請,照顧其生病的妻子。其妻過世後,劉婦愛上曾男,並不時去曾家找曾男。前年11月5日上午5時許,劉婦騎機車前往曾家,但撲了一個空,反倒遇見曾男堂嬸 (78歲)。
劉女與堂嬸兩人意見不合,一路扭打,結果雙雙掉進曾家旁水溝裡。堂嬸趁亂開口咬劉婦打算反擊,沒想到此時劉婦一個轉身,跨坐在堂嬸身上以壓迫堂嬸的胸、腹部,並用雙手強按堂嬸口鼻淹入水中,堂嬸年老體衰,不是劉女之對手,當場死亡。
劉婦起身後,冷血的看著堂嬸淹死的慘狀好一陣子後,才騎機車回到工作地點。路上也將犯案工具等全部丟掉,但仍被檢警循線逮捕。
法官認為劉婦單單只是感情糾紛而殺死曾男堂嬸,無視他人生命價值,造成死者家屬內心難以撫平的傷痛,但考量劉婦無前科,其犯罪情節與罪大惡極之人相比,「尚屬有別」,一、二審均僅依殺人罪判刑14年,最高院昨維持原判,全案定讞。
森77=生氣氣 這種網路用語也拿來當新聞標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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