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喜歡乘著暑假出國旅遊,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提醒,若是國人前往港澳或經港澳前往第三地,切勿攜帶電擊棒、瓦斯噴霧器等港澳政府列為管制之物品,以免誤觸當地法令,耽誤行程。
陸委會表示,依香港及澳門法令,被視為具有攻擊性武器,如電擊棒、瓦斯噴霧器、伸縮警棍等物品,凡是持有或隨身攜帶即屬違法行為,經當地警方查獲,將對持有者進行檢控,處理罰款或監禁。
陸委會提醒,國人前往港澳或經港澳中轉,切勿攜帶危險物品,以免影響行程,若是遇到急難事件,可撥打我駐港澳機構24小時連繫電話,陸委會香港事務局緊急連絡電話 (852) 6143-9012、(852) 9314-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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